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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山東的巡撫爲何能與總督相提並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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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在清朝時期可謂是非常特殊的一個職位,我們所熟知的胡林翼、左宗棠、李鴻章、張之洞等人都做過巡撫,“巡撫”這個名字也有“巡行天下,撫軍安民”之意,主管一省的軍政、民政,是權利非常大的一個官職,然而巡撫之間卻也有區別,那就是山東的巡撫職位要比其他很多的巡撫高出一個職位,甚至可以與總督相提並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本站小編一起往下看。

清朝時期,山東的巡撫爲何能與總督相提並論呢?

按照清制,巡撫的級別爲從二品,與布政使屬於一個級別。不過,山東巡撫卻是正二品,比其他巡撫高出一個級別。這其實是延續了明朝時期的部分做法。明朝設立山東布政使司,同時也宣佈了山東省的誕生,之後又在山東設立了巡撫一職。這個職務的全稱是“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山東巡撫最初與山東布政使一起辦公,後來逐漸分開,擁有了獨立的山東巡撫衙門。

明朝還規定山東巡撫必須由中央官員都御史出任,而都御史的級別是正二品。此時的山東巡撫一般都是臨時派遣,沒有固定的任期,和欽差大臣類似,權利非常大。清朝建立後,沿用了明朝的很多制度,同樣設置了山東巡撫一職,全稱“巡撫山東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理營田”。不過此時的山東巡撫,從臨時派遣變成了固定的職務。同時山東巡撫的級別也被定爲正二品,其餘的巡撫則爲從二品。

清朝時期,山東的巡撫爲何能與總督相提並論呢? 第2張

當然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還有就是山東、山西和河南並沒有設立總督,這些地方的巡撫相當於代替總督處理當地的軍政事宜,這也是爲何山東巡撫能與其他地方總督相提並論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位,山東作爲連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樞紐,很多江南地區的錢糧需要經過山東運到京城,因此相對來說更加重要。而且從康熙年間開始,山東巡撫還經常被委派其他職務,例如管理河道、辦理海關事務、鹽政事務等。這其中的職務涉及了從一品的職權範圍,可以說此時的山東巡撫比正二品還要高一個級別,這個級別相當於各部院的尚書或都察院御史的水平了,可以說遠遠超過其他地方的巡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