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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歷朝歷代皇帝的飲食:皇帝也時常面臨吃不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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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學時,聽教民間文學的老師講過一笑話,說兩位陝北老農在閒談皇帝怎樣過日子。一位老農說,皇帝坐在屋裏,肯定前面一油鍋後面一油鍋,想吃油條炸油條,想吃麻花炸麻花。

老師用這個笑話來證明想象力受生活的侷限。一輩子沒出過遠門的老農想象人生奢華的享受無非如此,不必嘲笑。不過,“皇帝吃什麼”,確實對中國人來說,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天子富有四海,所吃的食品品種之豐富、質地之優良,超過一般百姓應屬正常。但皇帝也是肉身凡胎,生理結構與常人無異,其日常所食和一般人不會有太大差別。

明末清初的史學家談遷在《棗林雜俎》中記載明代“南京貢船”所載上貢皇宮的貨物種類和數量,其中以食品爲主,有:

“司禮監製帛二十扛,船五,筆料船二。內守備鮮梅、枇杷、楊梅各四十扛,或三十五扛,各船八,俱用冰。尚膳監鮮筍四十五扛,船八,鯽魚先後各四十四扛,各船七,俱用冰。內守備鮮橄欖等物五十五扛,船六,鮮筍十二扛,船四,木樨花十二扛,船二,石榴、柿四十五扛,船六,柑橘、甘蔗五十扛,船一。尚膳監天鵝等物二十六扛,船三,醃菜薹等物百有三壇,船七,筍如上,船三,蜜餞、櫻桃等物七十壇,船四,鰣魚等百三十合,船七,紫蘇糕等物二百四十八壇,船八,木樨花煎百有五壇,船四,鸕鶿鴇等物十五扛,船二。司苑局荸薺七十扛,船四,姜種、芋苗等物八十扛,船五,苗姜百扛,船六,鮮藕六十五扛,船五,十樣果百四十扛,船六。內府供應庫香稻五十扛,船六,苗姜等物百五十五扛,船六,十樣果百十五扛,船五。御馬監苜蓿種四十扛,船二。共船百六十六隻,龍衣、板方、黃魚等船不預焉。兵部馬快船六百隻,俱供進貢。”

盤點歷朝歷代皇帝的飲食:皇帝也時常面臨吃不飽

這些貢品送到北京供大內享用,每年南京一地的貢品就如此繁多,以大明朝之廣闊疆域,各地進貢食品之多,可想而知。但大內不僅僅是皇帝一張口,嬪妃、皇子、公主、太監、宮女所食,再加上經辦官員的貪污剋扣,全國各地每年進貢的食品還遠遠不夠。進貢,僅僅是皇宮食物的來源之一,甚至不是最主要的。

明朝皇宮食品另外一大來源是“上林苑”所產,上林苑就是專爲皇宮生產食品的“皇家農場”,同爲《棗林雜俎》所載:

“上林苑蕃育署畜養戶二千三百五十七家,牧地一千五百二十頃三十四畝,鵝八千四百七十隻,鴨二千六百二十四隻,雞五千五百四十隻。光祿寺取孳生鵝一萬八千隻,鴨八千隻,雞五千只,線雞二十隻,雞子十二萬。太常寺薦新奉先殿新雁十二隻,雉嫩雞各十三隻,鴨子二百四十,雞子二百八十。本監歲進貢鵝六十五隻,鴨黃七十五隻,雞黃五十隻,大雌雞十五隻,鵝子九百五十,鴨子二萬五千。內府供應鴨子三萬。

嘉蔬署栽種地一百十八頃九十九畝,歲造宮菜十三萬七千五百八十三斤。又光祿寺青菜二十四萬七千五百斤,芥子七石八斗。

良牧署牧戶二千四百七十六家,草場地二千三百九十九頃十三畝,牛九百二十九隻,牯牛九十七隻,牸牛八百三十三隻,羊二千五百六十九隻,綿羊二千三百九十六隻,公羊二百四十八隻,母羊一百五十七隻,兒豬六十六隻,母豬千隻。光祿寺歲取孳生牛八百隻,羊五百隻,羊羔二十隻,醃豬二千口。正旦、冬至節肉豬千口。內府丁字庫歲收羊毛二千四十六斤四兩。太常寺薦新活兔八十一隻。”

可見皇家農場裏,豢養着各類家禽家畜,栽種着各類蔬菜。全部的牧場和菜地,加起來4000多頃,看起來數字驚人,但對一個統治着當時星球上最富饒的帝國的皇家來說,也不算太過分。

各地貢品加上皇家農場所產,依然不能完全滿足宮廷需要,那麼不足的部分則由負責皇家飲食的光祿寺向民間採辦。採辦是一種商業活動,按道理說比皇家自己辦農場更節省成本,比向各地官府索貢更仁慈,但由於在權力通吃一切的體制下,皇家採辦和賣東西的商戶並非平等的民事主體。一方面,採辦的光祿寺官員勾結中介,虛報價格,所吃的回扣驚人。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中言:“天家營建,比民間加數百倍。曾聞乾清宮窗槅一扇,稍損欲修,估價至五千金。”宮廷修房子如此,採辦食品亦是如此,這是缺乏有效監督機制下一切政府採購的通病。而另一方面,又如白居易《賣炭翁》所描寫的那樣,把持這一買賣的官商欺壓那些小供貨商,先拿貨後給錢,而且給錢時七扣八減。明朝皇帝中最爲體恤民情的孝宗曾下令:“買辦供應,即宜給價,不許行頭用強賒買。今後但有指稱報頭等名目,強賒害人,所司嚴以法治之。”

清代的皇室,相比較明朝節儉得多,康熙朝的一年宮廷用度,不到晚明的十分之一。這當然是前期,到了後期,政治腐敗導致皇室和官僚腐化驚人,這也是一種歷史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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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相比較明朝,疆域更爲廣闊,各地進貢皇室的食品更爲豐富,如皇帝的主食有:東北的黏高粱米粉,散高粱米粉,山西的飛羅白麪,寶雞的玉麥,蘭州、西安的掛麪,山東的恩面、博粉,廣西的葛仙米,河南的玉麥面,山東的耿餅,安徽的青餅。在北京郊區有玉泉山下產的稻米。但滿清時期的“上林苑”似乎已成爲皇家郊遊的“農家樂”,其專司皇家食品生產的功能相比明朝已弱化,清朝皇宮的食品向民間採購的比例更大。和明朝不一樣,清朝有個特殊的機構內務府,專司皇宮日常生活的用品採購和管理,是一大肥缺。而光祿寺便邊緣化了,淪落爲僅僅負責朝廷節慶、典禮等大型政治活動的飲食。這類“國宴”並不常有,所以光祿寺的油水比起內務府差多了。因此清代民謠中,“光祿寺的茶湯”居“十大可笑”之首,說它完全是擺設,中看不中吃——— 好不容易有機會揩油,光祿寺官員連茶湯也不會放過。

明清兩代,皇家從民間索來的貢品和採辦的食品,其品質比一般老百姓吃的好一些,但產地和老百姓吃的也沒什麼區別。那時候,不用說皇家,即使多數百姓,似乎不需要對食品安全擔心,腐爛變質的食品憑肉眼和鼻子就能察覺,而化工技術很落後,再聰明的人也造不出蘇丹紅鴨蛋、三聚氰胺奶粉、吊白塊米粉。那時候連農藥、化肥都沒有,皇帝和老百姓一樣,除了吃純天然的食品外別無選擇。那麼,皇家的食品來源渠道,也不必太“特殊”了。

       古代皇帝很可憐 吃什麼不由自己

《西廂記》裏的崔夫人是前相國的太太。這位相國太太一上場就有一段獨白,裏面除了交代了自己的家庭背景外,還追憶當年相公在時,家裏何等繁華熱鬧,當下有一番感慨:“我想先夫在日,食前方丈,從者數百,今日至親則這三四口兒,好生傷感人也呵!”這裏用了一個詞“食前方丈”。這個詞並不像我小時候讀劇本時想的那樣,是指大戶人家請客的時候,每個桌子前面都安排站一個老和尚以增進大家食慾。不是這樣的。“食前方丈”是指吃飯的時候,菜餚擺滿了一丈見方的桌子。

一丈見方的飯桌,上面堆滿菜餚,闊氣固然闊氣,但闊人並非都是長臂猿,以一己之力,怎麼能夾得着對面的菜呢?對劉備來說,也許不成問題,但對於一般闊人而言,這個難度還是太大。

雜文大家樑遇春曾經對外國人解釋過這個問題。有外國人問道:“聽說你們中國人吃飯,有時要用直徑好幾尺的大桌子,上面堆滿盤碟,大家就從那個盤碟裏夾菜?”回答說:“是的。”外國人又基於科學精神問道:“那你們是怎麼夾到桌子那頭的菜呢?”回答是:“我們的筷子也有幾尺長!”外國人繼續追問:“幾尺長的筷子?那確實夠得着。不過用那麼長的筷子,你們夾到菜以後,又怎麼把筷子轉回來送進嘴裏呢?”回答:“根本不用轉回來。要知道,我們中國人吃飯,是你夾到我嘴裏,我夾到你嘴裏的。”

這個說法當然不對,紂雖不善,不至於是。但是真正的闊人,一旦做到食前方丈,吃飯時候確實一定要有人幫助,方能得心應手。比如中國的皇帝,他們吃飯的時候要是無人服侍,那將是一個強度很大的體力運動。

說到皇帝,我們倒可以看看皇帝的“方丈”餐桌上擺的都是什麼貨色。我手上有一份明朝萬曆年間御膳房的食料清單。皇上一天要享用如下食物:126斤豬肉,5只鵝,33只雞,60個鵪鶉,10個鴿子,20斤香油,23斤面。此外還有雜七雜八的各色物品:從16斤核桃到8斤白糖等等,皇帝都要一天之內消受掉。折算下來,每天皇帝的伙食標準大約是16兩銀子,摺合現在的人民幣大約是幾千元錢的樣子。錢數聽着不大,但落實到豬肉、香油上面,那數目聽了就讓人倒胃口。這些錢要是買成比方說兩頭鮑之類的東西,列成菜單就會讓人看着舒服得多。這個情況到了清朝,也沒有根本性的變化。清朝的宣統皇帝在回憶錄中也記錄了自己的食物清單,按他的說法,他在五歲的時候,一年就已經要對付大約一萬斤肉,將近三千隻雞鴨。

之所以這樣,也許御膳房有着自己的考慮。

除了列在清單裏的常規食物外,皇帝想吃什麼新鮮東西,當然也可以自己張嘴要。但是皇帝一張嘴要個什麼東西,就會帶來無窮的麻煩。比如萬曆的父親隆慶皇帝,特別喜歡吃驢腸,張嘴要了幾次。雖說皇帝也不是天天吃驢腸,但御膳房還是每天要殺掉一隻驢準備着,怕萬一皇帝張嘴吃不着熱乎的,誰能擔此責任?所以,從此北京的驢子一年要少掉三百多頭。這還是驢子,要是皇帝哪天吃中了一塊鯨魚裏脊,可又如何應對?所以最深謀遠慮的辦法,就是不讓皇帝吃到鯨魚裏脊,最好讓他們老老實實勤勤懇懇地吃一些尋常的肉類,比如豬肉。鑑於皇上的伙食標準又不能定得太低,所以合理的結果是:萬曆皇帝一年要對付掉四萬多斤豬肉。御膳房的最佳生存策略,就是讓皇帝、皇后陷入豬肉的海洋而不能自拔。《鹿鼎記》裏,御膳房的太監就給韋小寶傳授過這個心得:“太后和皇上的菜餚,一切時鮮果菜,都是不能供奉的。”至少呢,“有些一年之中只有一兩月纔有的果菜,咱們就不能供奉。”否則的話,倘若皇上吃得入味,夏天要冬筍,冬天要新鮮蠶豆,大家何以自處?韋小寶擺出一副馬屁精的嘴臉教訓了這個太監:“皇太后皇上都是萬分聖明的,哪有這等事?”其實即便太后皇帝再聖明,終究還是安心吃豬肉,比較妥當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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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膳房的這種策略在歷史上就有非常成功的案例。五代十國期間,在長沙有一個叫做楚國的小朝廷。馬希聲是這個小朝廷的最高領導。這位地區性的小領導人有自己的一位偶像,就是國家級別的大領導人——後梁皇帝朱溫。馬希聲不知從哪裏得知,朱溫很喜歡吃雞。似乎以前馬希聲並不特別愛吃雞,但這個信息使馬希聲的飲食觀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他開始堅信,吃雞就像開老來死(勞斯萊斯)和住湯耗子一樣,是成功人士的不二象徵。他作爲成功人士,也有義務追隨朱偶像,努力吃雞。於是他下令,宮廷食堂一天要給他準備50只雞以供其享用。馬希聲這位雞肉的狂熱愛好者,基本上做到了食不兼味的地步,非雞不歡,參加老爸葬禮之前都不忘抓緊時間幹掉幾盤雞。

我很懷疑這是楚國御膳房搞的一個陰謀。他們和現在的廣告公司一樣,用文化時尚的名義推銷商品,以達到他們偷工減料、搜刮錢財的目的。馬王爺天天盯着雞猛吃,他們倒是省事了,但是長此以往,馬王爺營養不平衡,身體健康誰來保證?果然,馬王爺執政沒幾年就溘然辭世。他的英年早逝,我總覺得跟每天那50只雞有關。

       一國之君請客吃什麼

一國之君的皇帝,爲了和下屬搞好關係,也常常請客。只不過,皇帝請客稱爲“賜食”。所謂“賜食”,就是皇帝籠絡或獎賞下屬,而賞賜的一頓飯或吃的東西。不過,吃皇帝請的飯並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史記》記載說,西漢初年有一個大臣名叫石奮,他的姐姐是劉邦的小老婆。石奮退休後,“上時賜食於家,必稽首俯伏而食之,如在上前。”皇帝請石奮吃飯,石奮要跪趴在地上吃。“賜食”是恩寵。受賜者必須恭敬,跪趴着,肯定吃得不舒服。

三國才子曹植在《謝明帝賜食表》中說:“近得賜御食,拜表謝恩。尋奉手詔,愍臣瘦弱。奉詔之日,涕泣橫流。雖文武二帝所以愍憐於臣,不復過於明詔。”

儘管魏明帝曹叡是曹植的侄子,但侄子是皇帝,就算是叔長侄少,君臣關係也必須分清。因此,得到“賜食”後,曹植要上表謝恩。

當然,皇帝賜食下屬,也有真情流露的時候。唐太宗的宰相杜如晦死後,唐太宗悲痛不已,“後太宗嘗新瓜美,愴然悼之,輟其半,使置之靈座。”這半瓜之賜,出於一個皇帝的真情,非常難得。

唐玄宗召見李白並看了他的文章後,“帝賜食,親爲調羹,有詔供奉翰林。”唐玄宗因爲愛才請李白的客,也是出於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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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宋真宗有了兒子後,很高興,要請客,並且“宮中出包子賜臣下,其中皆金珠也。”皇帝有了兒子,以金珠賞賜大臣,與大家同喜,也算出於真情。《萬曆野獲編》中記載了明朝皇帝請客的情景:

“太祖時,百官朝退,必賜食於廷。蓋用法雖嚴,而馭臣有禮。且其事每日賜對無間寒暑,即恤勞亦宜然。至末年賜亦漸疏,唯每月朔望日。各衙門大小堂上官俱有支持酒饌,歷文昭章三朝皆然。

直至正統七年,光祿卿奈亨始奏罷之。惟元旦、冬至兩大節筵宴,禮部奏請舉行。其他如立春則吃春餅,正月元夕吃元宵圓子,四月八吃不落莢,五月端午吃糉子,九月重陽吃糕,臘月八日吃臘面,俱光祿先期上聞。

……

至若萬壽聖節、郊祀慶成,則有大燕。太后聖誕、皇后令誕、太子千秋,俱賜壽麪,又不再此例。”

明太祖朱元璋算是個勤奮的皇帝,他每天上班處理公務,下屬們跟着忙活,朱元璋過意不去,他請客是經常的事情,吃喝的食物也很豐盛。

到了明朝萬曆年間,皇帝長期不辦公,就不經常請下屬們的客了,下屬們只能等着太后、太子過生日時混幾口吃喝。此外,就是逢年過節弄點元宵、春餅、糉子等。因此,做下屬的若是一味指望着皇帝請客來一飽口福,是很不靠譜的。

清朝的名臣林則徐也曾受道光帝賜食,他的日記記載:“幫貴差曹正全回楚,奉到恩賞御書‘福’字、‘壽’字兩幅,鹿肉一總封,恭設香案敬領。”當時,林則徐是湖廣總督,以節儉名世的道光帝能請他吃鹿肉,很不容易了。

     清朝皇宮菜譜

通常,皇帝每餐要有20多道菜餚,4種主食,兩種粥(或湯)。菜餚以雞、鴨、魚、鵝、豬肉和時令蔬菜爲主,以山珍海鮮、奇瓜異果等爲輔。皇帝吃的米是專門培育的黃、白、紫三色米,以及各地進貢的上等“貢米”。同時,各地方的行政首腦每年還要按規定的數量上交鹿、狍、鹿尾、鹿舌、鹿筋、熊、野豬、野鴨、虎骨、鵝、臘豬、鹹魚、鱘鰉魚、鱸魚、欒色魚、乳酒、乳油、燕窩、魚翅、海蔘等,蒙古王公還要進獻黃羊。山珍海味應有盡有。

在清代宮廷飲食中,最有代表性的莫過於慈禧太后的飲食。根據記載,慈禧太后的一餐通常有一百多道菜品,用來盛放食物的食器和餐具也非常考究。飯前,先進食瓜果、茶。在菜品中,豬肉類約有10種,雞肉、鴨肉、羊肉各有數種,烤、蒸、炒等烹調方法俱全,御廚們還要絞盡腦汁,將菜品擺放成龍、鳳、蝴蝶、花卉等各種吉祥的圖案,或拼成“福”、“壽”、“萬年”、“如意”等字樣。

在中國,清代帝、後的飲食可稱得上“中國宮廷之最”。清代宮廷的膳食在食物的色、香、味及數量上都達到了歷史的巔峯。

清代內務府的檔案裏,保存了很多皇帝的膳食清單,這些清單的內容非常詳細,皇帝今天在哪裏用膳,吃了哪些菜品,每道菜品用什麼器皿盛放,做了多少量,都記載得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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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皇帝每餐要有20多道菜餚,4種主食,兩種粥(或湯)。菜餚以雞、鴨、魚、鵝、豬肉和時令蔬菜爲主,以山珍海鮮、奇瓜異果等爲輔。皇帝吃的米是專門培育的黃、白、紫三色米,以及各地進貢的上等“貢米”。同時,各地方的行政首腦每年還要按規定的數量上交鹿、狍、鹿尾、鹿舌、鹿筋、熊、野豬、野鴨、虎骨、鵝、臘豬、鹹魚、鱘鰉魚、鱸魚、欒色魚、乳酒、乳油、燕窩、魚翅、海蔘等,蒙古王公還要進獻黃羊。山珍海味應有盡有。

在清代宮廷飲食中,最有代表性的莫過於慈禧太后的飲食。根據記載,慈禧太后的一餐通常有一百多道菜品,用來盛放食物的食器和餐具也非常考究。飯前,先進食瓜果、茶。在菜品中,豬肉類約有10種,雞肉、鴨肉、羊肉各有數種,烤、蒸、炒等烹調方法俱全,御廚們還要絞盡腦汁,將菜品擺放成龍、鳳、蝴蝶、花卉等各種吉祥的圖案,或拼成“福”、“壽”、“萬年”、“如意”等字樣。慈禧的御廚中不乏“名廚、大腕”,比如王玉山,擅長“抓炒”,被稱爲“四大抓”——抓炒裏脊、抓炒魚片、抓炒腰花、抓炒蝦。

中國皇帝“吃不飽”

從北齊開始,光祿寺成爲專門負責宮廷飲食的機構,這種設置延至清代。隋唐還開闢了第二個御膳機構——殿中省尚食局。光祿寺主要負責祭祀用的食品、宮廷宴會的食品和在京官員的膳食,擁有職員數千人。殿中省尚食局則負責皇帝的日常膳食,其首腦爲奉御,確保供應的食物符合皇帝的飲食禁忌。

皇帝用餐有一整套必須遵循的程序。以南宋爲例。在皇帝將要進膳的時辰,在殿中省和皇帝用餐的嘉明殿之間,禁衛森嚴,不許閒人過往。殿中省有一人先高喊:“撥食!”隨即出現10餘位身穿紫衣的“院子家”,右手託着用黃色的繡龍布罩着的食盒,左手拿一條紅羅繡的手巾,將食盒擺放在嘉明殿的膳桌上。皇帝的菜品端上來後,先要用銀製品測試飯菜是否有毒,然後還要由專人“嘗膳”,確定沒有問題後,皇帝才能吃。

現在大家都是一日三餐,而清代的皇帝是一日兩餐,早餐約在現在的6至8時,晚餐在下午的2至4時。每日,皇帝在用餐前,先要查閱膳食清單,上面寫明哪樣菜是誰做的,以備皇帝覈查和點菜。皇帝所點的菜品,如果沒有特殊說明要撤換,御膳廚房每次都要預備。在皇帝的膳桌旁還要另設一個几案,以備賞賜。皇帝用膳後,剩下的食品可以分賜給他人。

按理說,享用這麼豐盛的膳食是種享受,可皇帝吃得並不盡興。比如,清代的宮廷裏有這樣一條規矩,用餐的人不能表現出自己“喜歡吃什麼”;即使對於非常喜歡的菜,也要嚴格遵守“吃菜不過三匙”的家法。

根據《周禮》的規定,帝王在進膳時要有音樂陪伴。後世雖然沒有把音樂與皇帝的日常進食密切聯繫,卻增添了顯示皇帝尊貴的各種規矩。比如,皇帝要單獨進食,如果他高興,可以恩賜別人(比如:皇后、妃嬪、皇子女或寵臣)和他一同進餐。

我們在看看滿清的末代皇帝的開銷(甚至是退位以後)

“隆裕太后每餐的菜餚有百樣左右,要用六張膳桌陳放,這是她從慈禧那裏繼承下來的排場,我的比她少,按例也有三十種上下。我現在找到了一份“宣統四年二月糙卷單”(即民國元年三月的一份菜單草稿),上面記載的一次“早膳”①的內容如下:

①宮中只吃兩餐:“早膳即午飯。早晨或午後有時吃一頓點心。

口蘑肥雞三鮮鴨子五綹雞絲燉肉燉肚肺肉片燉

白菜黃燜羊肉羊肉燉菠菜豆腐櫻桃肉山藥爐肉燉

白菜羊肉片川小蘿蔔鴨條溜海蔘鴨丁溜葛仙米燒

盤點歷朝歷代皇帝的飲食:皇帝也時常面臨吃不飽 第6張

茨菇肉片燜玉蘭片羊肉絲燜跑躂絲炸春捲黃韭菜

炒肉薰肘花小肚滷煮豆腐薰乾絲烹掐菜花椒油

炒白菜絲五香乾祭神肉片湯白煮塞勒烹白內

這些菜餚經過種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了表示排場之外,並無任何用處。它之所以能夠在一聲傳膳之下,迅速擺在桌子上,是因爲御膳房早在半天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根在火上等候着的。他們也知道,反正從光緒起,皇帝並不靠這些早已過了火候的東西充飢。我每餐實際吃的是太后送的菜餚,太后死後由四位太妃接着送。因爲太后或太妃們都有各自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級廚師,做的菜餚味美可口,每餐總有二十來樣。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御膳房做的都遠遠擺在一邊,不過做個樣子而已。 ”

“這種吃法,一個月要花多少錢呢?我找到了一本《宣統二年九月初一至三十日內外膳房及各等處每日分例肉斤雞鴨清冊》,那上面的記載如下:

皇上前分例菜肉二十二斤計三十日分例共六百六十斤

湯肉五斤共一百五十斤

豬油一斤共三十斤

肥雞二隻共六十隻

肥鴨三隻共九十隻

蒸雞三隻共九十隻

下面還有太后和幾位妃的分例,爲省目力,現在把它併成一個統計表(皆全月分例)如下:

后妃名內斤雞隻鴨只

太后1860 3030

瑾貴妃 2857 7

瑜皇貴妃 360 1515

珣皇貴妃 360 1515

瑨貴妃 2857 7

合計3150 7474

我這一家六口,總計一個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八隻雞鴨,其中八百一十斤肉和二百四十隻雞鴨是我這五歲孩子用的。此外,宮中每天還有大批爲這六口之家效勞的軍機大臣、御前侍衛、師傅、翰林、畫師、勾字匠、有身份的太監,以及每天來祭神的薩滿等等,也各有分例。連我們六口之家共吃豬肉一萬四千六百四十二斤,合計用銀二千三百四十二兩七錢二分。除此之外,每日還要添菜,添的比分例還要多得多。這個月添的肉是三萬一千八百四十四斤,豬油八百十四斤,雞鴨四千七百八十六隻,連什麼魚蝦蛋品,用銀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一兩七分,加上雜費支出三百四十八兩,連同分例一共是一萬四千七百九十四兩一錢九分。顯而易見,這些銀子除了貪污中飽之外,差不多全爲了表示帝王之尊而糟蹋了。這還不算一年到頭不斷的點心、果品、糖食、飲料這些消耗。 ”

“帝王生活所造成的浪費,已無法準確統計。據內務府編的材料,《宣統七年放過款項及近三年比較》記載:民國四年的開支竟達二百七十九萬餘兩,以後民國八、九、十各年數字逐年縮減,最低數仍達一百八十九萬餘兩。總之,在民國當局的縱容下,以我爲首的一夥人,照舊擺着排場,按原來標準過着寄生生活,大量地耗費着人民的血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