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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離原則 政教分離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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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離,指的是宗教權力和國家、政府統治權力的分割,外文名The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性質是政治原則,對立制度是政教合一的制度,涵義是宗教權力和國家、政府統治權力的分割。

政教分離原則 政教分離國家

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明文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關於設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之法律。”此外國家力量不援助、助長、壓迫各宗教團體,而“政教分離”一詞並非指政治與教會之間的不參與,不表達,而其中成員仍有信仰宗教的自由。

政教分離是現代政治學的一項原則,源於歐洲擺脫宗教控制的科學革命、啓蒙運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併成爲歐美政治學說主流觀點,現代社會的趨勢是向世俗主義方向發展,從而使宗教與政治勢力不互相干涉,政治決定不受宗教勢力所影響。政教分離對保障宗教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幫助,確保不同的宗教可以有信仰自由空間。

但在世界上不少國家,仍然有宗教背景濃厚的政黨,不論是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

宗教勢力仍對政府有影響力,不少政治人物與宗教團體有一定程度上的關係。宗教團體仍有力影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