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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軍團編制 羅馬軍團消失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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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軍團指的是古羅馬軍隊,是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時期的正規軍隊,他們以其高效的適應性及機動性徵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區。

馬略改革之前的羅馬軍團推行義務兵役制,武器裝備全靠自備,所以就憑財產多寡評定兵種。

組成編制

羅馬隊列其基本單位爲支隊,每個小隊構成一組。將它與方希臘陣混爲一談是種極爲普遍的誤解。步兵支隊戰術的出現,使戰鬥合理化:1、防止揮舞武器時遭到阻礙。2、爲能迅速移動,各支隊之間留出容納一支部隊通過的空間。3、可以換下傷亡慘重的部隊。4、可以應對敵人的移動。每橫列40人,縱3人。兩人之間間隔1.8-2米。橫列的各支隊之間留出容納一支部隊通過的空間,各支隊交錯排列。

整個隊列通常由三線列組成。共和國時代的三線列組成爲:

青年兵組成的第一橫列。

壯年兵組成的第二橫列。

成年兵組成的第三橫列。

由兩個百人隊組成一個基本戰術單位——支隊,一個百人隊實際爲60-80人。一個支隊通常有120-160人,若爲成年兵隊,則只包含一個百人隊。

三個支隊組成一個大隊,一個大隊大約有450-570人。包含大約120-160名輕步兵,120-160名青年兵,120-160名壯年兵,60-80名成年兵,同時含有一隊30人的騎兵。馬略改革後,每個軍團還有一個第一百人隊,比普通百人隊的建制大一倍,其百人隊長的地位也較高。

十個大隊組成一個羅馬軍團,一般由4500——6000人組成。同時,一個羅馬軍團配有一個附屬軍團,也稱聯合軍團。兩者的建制類似,但是附屬軍團的騎兵爲600人且輔助軍團隨着徵召地區的不同也有不同。

兩個羅馬軍團與兩個附屬軍團共同構成了執政官統帥的集團軍,由一名執政官指揮。副執政官則可以指揮一個羅馬軍團和一個輔助軍團。

輕步兵(Velites)

缺乏訓練,盔甲簡陋,裝備標槍、90公分直徑左右的盾和近身用短刀,有在頭盔外帶狼皮頭盔(Galea)的習慣。

青年兵(Hastatii)

缺乏戰鬥經驗,組成軍團的第一橫列。裝備兩支標槍(前期爲一支輕標槍Pila,一支重標槍Pilum;公元2世紀後就只攜帶一種)、一支寬刃短劍(Gladius)和一個卵形盾牌(Scutum)。

壯年兵(Principes)

年齡在三十歲左右,爲軍隊的核心,組成軍團的第二橫列。武器與青年兵同,盔甲由於年齡與財產也許更好。

成年兵(Triarii)

年齡最大,經驗最豐富。通常構成軍隊的後備隊。組成軍團的第三橫列。以傳統希臘重步兵姿態上陣,裝備長矛與長盾。

騎兵(Cavalry)

在裝備都要靠自己準備的義務兵時代,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負擔起馬匹,這意味這他們數量稀少,通常只用來偵查與傳令。裝備騎槍與小圓盾。

訓練

隨着時間的推移,軍事系統改變了它的裝備和作用,但在整個羅馬歷史過程中,它始終是一個訓練有素的專業戰爭機器。士兵們進行了從最初的集結、武器和武器演習、編隊行軍和戰術演習等所有軍隊共有的訓練。典型的訓練體系包括體操和游泳,鍛鍊體力和體能,用武器(木製武器)作戰,學習和掌握戰鬥技巧,以及裝備齊全的長途跋涉,培養力量和耐力,使他們適應艱苦的戰役。戰鬥訓練包括穿着全套盔甲,用木製角鬥牛士衝向木製假人,並與對方進行搏鬥。軍團被訓練用他們的角鬥士推進,因爲他們可以在刺殺敵人時用他們的大盾牌(scuta)自衛。羅馬人很清楚,只有3釐米或4釐米的傷口可能會導致死亡,所以他們強調快速、刺穿要害部位或盔甲縫隙之間的技術。當代藝術描繪的羅馬士兵戰鬥,包括圖拉真在羅馬的縱隊,描繪他們左腳站立,盾牌向前,右腳向後,向外轉90度。有些人認爲這表明了一種類似拳擊的格鬥方式,左邊的盾牌用來刺殺和騷擾敵人,而右邊的劍則用來最後一擊。事實上,防護牆是關鍵。這位軍團將領把他鑲有飾釘的左靴放在盾牌的底部,右腳放在後面,支撐着他的身體,他得到了另外兩個隊伍的支持。敵人越是勇敢,越是被向前推進,前面的人就越是無助無力地被羅馬盾牌牆壓住,很容易被短劍刺死。

不過,很有可能它的設計是爲了允許以類似於中世紀歐洲武術的過人動作進行攻擊,後者在裝甲戰鬥中使用類似的姿態。這樣的陣型可能比他們在進攻時的陣型更具優勢。

其他的訓練訓練教導軍團服從命令並採取戰鬥隊形。在訓練結束時,軍團成員必須宣誓效忠SPQR或後來向皇帝宣誓效忠。隨後,這位士兵獲得了畢業證書,並被派去爲自己的生活和羅馬的榮譽而戰。

武器配備

短劍

近距離武器。長50~75釐米的雙刃劍。鐵製,重約一千克。劍頭尖利,適合穿刺。劍柄用木,骨,象牙等製成。握把處的切削與手指的形狀吻合。

盾牌

傳爲借鑑凱爾特人盾牌,起初爲卵形,後來逐漸變成長方形,厚度也逐漸變薄,盾牌寬80釐米,長120釐米,用三張0。2釐米厚的木板重疊拼合,覆蓋上皮革,再蒙上布。並用L形的金屬配件提高強度。騎用圓盾輕裝步兵用。

狼皮帽

狼皮頭盔,戴在輕裝步兵頭盔外面。

鎖子甲

一般軍團兵的鎖子甲是在皮革底料上縫上串接起來的鐵環而成。重約9千克。上臂部分用皮革防護(覆肩甲分直條的希臘風格與魚鱗狀的凱爾特風格)。

羅馬軍團編制 羅馬軍團消失之謎

  羅馬軍團士兵的裝備

標槍

遠距離武器,近戰也可用作短矛使用。前端爲四點五英尺的金屬長杆,附有一個鐵槍尖。後端爲四點五英尺的木製長杆,上面繞有一根繩索,在投射的瞬間拉動繩索,使標槍旋轉前進,可刺破盾牌或盔甲,紮上標槍的主要起到打亂敵軍陣型和削弱敵人的作用。爲了使飛出去的標槍不會被扔回,用過前端使用軟金屬(凱撒時代),以及連接部分使用木釘固定,投中時木釘會飛散開來使槍頭脫落(馬略時代)等辦法。到了帝國時代,爲使重標槍增加貫穿力而增加重量,一般使用鉛製物,禁衛軍用的是青銅製的。

鱗甲

比鎖子甲防護較差,易於損壞,而且柔軟性差,所以並沒有普及。但由於誰都能製造,且易於維修,所以價格低廉。而之所以百人隊長會穿很可能是因爲他在鱗甲裏還穿着鎖子甲。

脛甲

青銅製,保護小腿,只有百夫長裝備(另,又一個辨認百夫長的辦法:只有百夫長的冠羽是橫向的。)。

發展歷史

改革史

1.主要以重市民步兵爲基礎的軍隊,以部落爲起點,早期使用方陣式部隊。

2.隨着羅馬霸權從意大利以外擴展到北非、希臘和中東。

3.在與蓋烏斯·馬呂斯有關的時期內,繼續改進、標準化和精簡,包括在更廣泛的基礎上將更多公民納入軍隊,並在軍隊服役中更加專業化和持久化。

4.從共和國末期到凱撒時代的持續擴張、靈活性和先進性。

5。越來越削弱重步兵單位,以利於騎兵和輕型部隊。

6。西方帝國的滅亡和分裂成更小、更弱的地方軍隊。這包括在東帝國的騎兵和步兵地位的逆轉。突擊部隊組成了一支精銳部隊,步兵被減爲輔助部隊。

發展史

共和中期(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前1世紀)——羅馬市民構成的重裝步兵

古希臘的都市國家相同,共和初期到中期的羅馬軍制的基本原則是由市民自備裝具服義務兵役。兵役對羅馬市民來說,與其說是一種義務,倒不如說是一種代表榮譽的高貴權利。尤其在共和初期,軍隊組織幾乎是直接作爲政治實體(軍人會)發揮作用的。

當時,17歲到46歲的公民全都有義務應徵入伍,並按照年齡和所持財產多少被分爲4個兵種。

首先,年少者和無力自備重裝步兵所需裝備者充當被稱爲“維利特斯”的輕步兵。他們不着甲冑,僅靠頭盔和直徑約1米的小圓盾護身,以數枝輕投槍和劍爲進攻武器。輕步兵在實戰時一般展開於戰線的最前方,充分發揮其機動力進行散兵戰。

擁有一定財產的青年充當“哈斯塔提”(即Hastati,青年軍)、壯年則被稱爲“布靈吉佩斯”(Principes,壯年軍),這兩者構成重裝步兵的主力。他們的裝備完全相同,都披掛全副盔甲、手持著名的大型四角方盾“斯邱託姆”,武器爲寬劍身的雙刃短劍“格拉蒂斯”和兩枝投槍——大型重投槍“皮魯姆”和小型的輕投槍“皮拉”。這些投槍的構造獨特,一旦刺中目標槍頭就會折斷,以防被敵方反擲回來,除用於投擲外,它們也能充當普通長槍使用。

最年長者以及軍旅經驗豐富者則屬於“託力阿里”(Tiarii,後備軍),他們的裝具與哈斯塔提和布靈吉佩斯相當,但不裝備投槍而改爲手持一枝被稱爲“哈斯塔”的長槍。

此外,47至60歲的高齡市民,雖不必服野戰軍的兵役,但有義務隨時應召參加羅馬城的守備部隊。

除了上述的步兵(米利特斯)外,富裕的市民往往以騎兵或是騎士身份(埃克提斯)出戰。但當時羅馬人的騎術實在稱不上高明(當時並沒有馬鐙),因此騎兵一般不用於集羣突擊,而主要用於偵察和牽制敵人。騎兵和重裝步兵一樣披掛全副盔甲,武器爲盾與騎槍以及比步兵用的稍長一些的騎兵用雙刃劍“斯帕達”(spatha,古羅馬長劍)。

羅馬軍團編制 羅馬軍團消失之謎 第2張

  羅馬軍團密林鏖戰

這些裝備,都是羅馬從不斷擴張中接觸到的埃託利亞、薩姆尼特、凱爾特、伊比利亞等諸多民族的軍事文明中吸收而來的精華。

到公元前3世紀爲止,羅馬還時常動員支配下的同盟諸國的市民按照羅馬式的編制與操典組隊參戰。依照慣例,在野戰軍中,每個“純粹的”羅馬軍團搭配一個同盟國的軍團協同作戰。

羅馬軍團在戰時,由身爲最高政務官的2名執政官(consul)和身份僅次於他們的2名法務官(praetor)負責指揮作戰。執政官有權指揮由羅馬軍團和同盟國軍團各2個構成的總人數約爲2萬人的兵團,法務官則可指揮羅馬軍團和同盟國軍團各1個構成的萬人兵團。

共和後期至帝制中期(公元前1世紀到公元3世紀)——職業型軍隊

羅馬的軍事實力,在公元前2世紀完成對東西地中海的征服時達到了頂峯,其後開始逐漸衰退。究其根本原因,還在於傳統的城邦國家型的政體已不再適應日積月累、不斷擴大的疆土了。

將軍們在南征北戰中積累了巨大的財富,而與此相對,作爲士兵出征的大多數人,卻因爲家中長期缺乏勞動力在經濟上逐漸沒落,而且大量奴隸的涌入使得他們成爲沒有工作的無產者。爲了緩和這一矛盾,軍制改革已勢在必行。

勇敢地對祖先遺留下來的舊軍制大刀闊斧地進行改革,並從危機中挽救了羅馬的是平民出身的優秀職業軍人——瑪裏烏斯(亦稱馬略,公元前157至公元前86年)。他的想法是:不再依靠那些有能力自備裝具的有產市民,轉而提供武器和薪金給無產市民,並以合約的方式保障他們在退役後能夠得到一定的土地。此舉大大促進了羅馬軍隊的職業化。

由於裝具不再取決於私有財產,因此所有士兵們的裝備與訓練得以統一標準化。新一代步兵的裝具與哈斯塔提和布靈吉佩斯相當,都配備有盔甲、大型方盾“斯邱託姆”、短劍“格拉蒂斯”和兩枝投槍(‘皮魯姆’或是‘皮拉’)。維利特斯這一兵種被廢止,步兵中不再有輕步兵和重裝步兵之分。但是騎兵的裝備與職能,在瑪裏烏斯的改革前後並無變化。

在軍團的編制上,進一步貫徹了標準化原則。一個軍團由10個營構成,每個營編內有6個排,每排兵力爲80人。不過,各軍團的第一營均由5個160人的排構成,因此,在編制上,軍團的步兵總兵力應爲5120人。在實際運用中,爲了保證軍團步兵實戰能力的均衡以及運用方便,一般情況下兵團總兵力大多爲2000到3000人,最多不過4500人。

在軍團編制中的騎兵,減少爲4個騎兵隊共計128人——這主要是因爲依靠沒有羅馬市民權的外籍軍團組成的輔助軍(阿庫西里亞)來提供精銳騎兵已成慣例。而投石兵、弓兵等傳統上的輕裝步兵,也多由輔助軍充任。這些輔助軍基本上以營或騎兵隊爲單位,配屬給羅馬將官充當野戰軍或是守備隊。

內亂(公元前49年到公元前30年)結束時,勝者屋大維(奧古斯都皇帝)麾下的兵力多達50萬。但他在獲勝後迅速裁軍,將常備部隊精簡爲由30個軍團(不過,其中的3個軍團在公元9年爆發的託伊特堡森林會戰中被全殲)連同輔助軍共計約30萬人。在奧古斯都皇帝治世後期,他還組建了臭名昭著的皇家近衛隊(普拉埃託利亞)。近衛隊的編制單位爲每營480人的步兵營和32人組成的騎兵隊。

在野戰時,軍團一般以2至3個營的縱深進行佈陣。軍官和士兵全部實現職業化後的新生羅馬軍團紀律嚴明、士氣高昂、戰技精熟,冠絕一時。

營不再是行政管理上的單位,而是擁有高度機動性和自由度的獨立戰術單位。司令官得以將一至數個營作爲總預備隊配置在陣地後方,適時出擊;或是隨時從本隊中分派出以營爲單位的分遣隊,隨心所欲地排布構思中的理想陣型。這種“科霍爾斯戰術”在以步兵爲主力的歐洲戰場上無往不利。但在亞洲平原上與機動力超絕的波斯騎兵對戰時卻吃了不少苦頭(例如卡萊戰役)。

馬略的軍制改革,似乎成功地挽救了搖搖欲墜的共和政體下的羅馬軍制,但用長遠觀點來看,由傳統型的國民軍向職業軍隊的轉變,必然帶來軍閥勢力的擴大,而終將毀滅共和政體本身。在悽慘的內亂結束後,終於出現了打倒並吸收了全部軍閥勢力的唯一的最高權力者——帝國皇帝。

帝制後期至拜占庭中期(公元3世紀到公元7世紀)——機動野戰軍

在羅馬的疆土與權威都達到巔峯的五賢帝時代(公元96至192年)之後,羅馬帝國開始出現衰亡的徵兆。內部爆發的社會經濟矛盾日漸激化,外部又不斷受到以日耳曼諸民族爲首的諸多蠻族入侵,內憂外患無時不在威脅着這個老大帝國的存亡。

到了俗稱“公元3世紀的危機”時,昔日出盡風頭的羅馬軍團已經大多淪爲普通的國境守備隊,失去了戰略上的機動反應能力。爲了填補戰略機動兵團的不足,羅馬人開始針對各種戰役的需要臨時編組獨立的騎兵旅(威克希拉提歐)。到了君士坦丁諾斯大帝(公元324年到337年在位)治世時,終於以這些騎兵部隊爲骨幹,編成了皇帝直屬的機動野戰軍(科米塔託斯)。

被騎兵奪去“陸戰之王”桂冠的步兵們身上,再也見不到2個世紀前的風光了。爲了節約預算裝備騎兵,步兵的的裝具不得不大大簡化。甲冑被換成簡便而廉價的式樣,羅馬軍團的象徵——方盾、重投槍和短劍都被廢止,改爲裝備橢圓形盾牌、騎兵用雙刃劍斯帕達、更輕的投槍“斯皮庫魯姆”(再後改用長槍‘朗克爾’)。

而傳統上表示外籍軍團的“輔助軍”一詞,在全帝國自由民都已獲得同等市民權之後,改爲泛指輕裝步兵部隊。

騎兵中存在有諸多兵種,其中的主力毫無疑問當屬重裝騎兵。羅馬的重裝騎兵的裝備與戰術基本上模仿自敵對的波斯人,其中最精銳的裝甲騎兵“庫裏巴那利”人馬皆被甲,兵士左手掛圓盾、右手攜長達4米的騎槍。此外,馬匹不被甲的重裝騎兵一般被稱爲重騎兵“卡塔弗拉庫提”。到了拜占庭時代,重騎兵比裝甲騎兵更受青睞,甚至還有人專門生造了著名的“拜占庭重騎兵”(拜占庭·卡塔弗拉庫託斯)一詞。

尤里安皇帝(公元361年到363年在位)以及貝利薩留、納爾塞斯等第一線的指揮官們善於根據實際情況配置步、騎混成部隊,並且在預備隊的佈置和靈活運用地形方面大顯身手。

大多數情況下,羅馬騎兵展開於步兵方陣的兩翼及後方。弓騎兵以部隊爲單位列成橫排進行射擊,而重裝騎兵則被統一集中運用,依靠集羣突擊戰術在戰役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

但是當拜占庭初期,帝國軍隊和東方的遊牧民族交手之後,立刻發現這一戰術對後者收效甚微。從那以後,重裝騎兵亦開始講求如弓騎兵一般柔軟自如的運用了。

羅馬軍團編制 羅馬軍團消失之謎 第3張

  羅馬軍團

拜占庭中期(公元7世紀到11世紀)——“特瑪”(軍區)制度

希拉剋略大帝(公元610到641年在位)在位時期是羅馬帝國曆史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大帝的統治始於對宿敵波斯帝國的赫赫戰功,終於對信奉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的慘敗。大約就在他的治下,帝國完成了由使用拉丁文的古羅馬到以希臘語爲國語的中世紀國家“拜占庭”的轉變。在赫拉庫雷奧斯死後約一個世紀的時間裏,帝國上下以自身的生死存亡爲賭注奮戰不息,終於擋住了來自阿拉伯世界的強大攻勢並倖存下來。在這個危機四伏的時代和其後全力重建帝國的“黑暗時代”,帝國軍隊不得不再次進行根本性的改革。這次改革的結果,導致了“特瑪”(軍區)制度的誕生。

在這一制度下,除君士坦丁堡以外的帝國全部領土,都被分割成數十個“特瑪”(軍區)。特瑪一詞的本意是軍隊的駐紮地,但在對阿拉伯人的防衛作戰中,逐漸變成了地方部隊動員和管理的基本單位。屬於各個軍區的士兵平時作爲在國家提供的土地上耕作的農民,戰時則應徵入伍,本質上就是所謂的屯田兵。

特瑪制度,集合了國民軍和職業軍兩者的優點。只要屯田兵們的生活有所保障,戰時的動員和統帥都會十分容易;並且,爲保衛家園而戰的士兵們普遍士氣高昂,而國家對他們薪餉的負擔也可以減少至最低限度。

這些分屬各軍區的地方部隊基本上是防禦性部隊,而駐紮在帝國首都附近的機動野戰軍的直系後裔——中央軍(塔格瑪塔),則是負責攻擊的機動打擊部隊。

自拜占庭中期開始,帝國軍隊開始大量採用鎖子甲。公元10世紀左右的帝國重裝步兵(斯邱塔託)一般裝備有鎖子甲或胸甲與頭盔,手持大型圓盾護身,武器爲長達4米的長槍和劍。至於輕裝步兵的裝備情況卻鮮有歷史記載和實物流傳至今。只知道存在有一種披掛比斯邱塔託更輕的防具,裝備小型盾牌和投槍的名爲“小盾兵”(佩爾塔斯泰)的兵種。這種小盾兵正是公元前4世紀,伊菲克拉提斯軍事改革中誕生的同名兵種(佩爾塔斯泰)的復活,這一兵種介於重裝步兵與輕步兵之間。

在公元10世紀前葉,拜占庭帝國分爲31個軍區;到了11世紀初期,軍區數增加到46個。各軍區一般都能提供2到3個軍團(托爾瑪)的兵力,總兵力介於3000到15000之間。每個軍團由2到5個營(多倫加洛斯)組成,每營包含有5個連(班頓),每連的定額是步兵256人騎兵300人,但在實際配屬時的人數往往要比定額少得多。

從公元7、8世紀的“黑暗時代”到10世紀帝國最繁盛的時期,拜占庭與其敵國很少發生正規軍之間的大規模衝突。但軍隊中最受重視的依舊是具有強大沖擊力、破壞力的重騎兵集羣,這一點自拜占庭初期起始終沒有改變。

大多數情況下,重騎兵總是配置於步兵陣線的後方,一旦戰機成熟,就立刻通過步兵隊列中的間隙前出至最前沿,挺槍齊頭、並肩衝擊。而輕騎兵則負責掩護步兵陣列的兩翼,並隨機應變地支援重騎兵的運動。

公元11世紀以後,隨着軍區制度的崩潰,帝國軍隊中僱傭軍所佔比例不斷增加,而碩果僅存的正規軍也日漸淪爲封建貴族的私人武裝。各部隊的規模日漸縮小,再也無法進行統一的訓練與指揮調度了。

這時的皇帝們,在苦慮戰略戰術、排兵佈陣之前,又多了一樣煩惱——那就是還必須盡心竭力地去維繫麾下的貴族與僱傭兵們那原本並不可靠的忠誠心了。

馬略改革之後的羅馬軍團

步兵支隊戰術被馬略改編爲步兵大隊戰術(前2世紀)。超越步兵支隊,步兵大隊可以敏捷地對付敵人的大部隊。裝備的差別消失,全軍都裝備標槍和羅馬戰劍。

當然最要的是財產限制的取消,任何羅馬公民均可參軍。在服完大半生的兵役之後,退伍的公民可以獲得一塊土地和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