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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綽的六條詔書,六條詔書的內容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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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建立之初,國弱民貧,勢力比不上東魏,政權的實際統治者宇文泰任用漢族士人蘇綽等進行了一系列改革。西魏文帝大統七年(541年),蘇綽把漢族統治階級的經驗總結爲六條,上奏後作爲詔書頒行,時稱“六條詔書”。這六條是:

其一,治身心;(修身養性也)

治民者的關鍵在於“清心”,所謂“清心”就是要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這樣,邪惡的想法就不會產生。與之相關,治民者要治身,要做到“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孝悌”、“忠信”、“禮讓”、“廉平”、“儉約”。按現在的話說,“先治心”這一條就是要求執政者端正認識,以身作則。

其二,敦教化;(道德教化也)

宣揚道德文化教育,移風易俗,培養人民儉樸、慈愛、和睦、敬讓的品質。

其三,盡地利;(生產富民也)

勸課農桑,不違農時,發展農業生產。

其四,擢賢良;(人才選拔也)

選賢任能,不拘資歷和門第,要善於發掘人才,要勇於起用人才,讓人才在實踐中成長起來。而且,精簡機構,罷黜冗員。

其五,恤獄訟;(法律公正也)

明斷獄案,不能濫施刑罰,而要“隨事加刑,輕重皆當”。

其六,均賦役;(稅役分配也)

均平賦役,調濟貧富,不可舍豪強而徵貧弱。

蘇綽的六條詔書,六條詔書的內容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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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泰很重視“六條詔書”,令百官習誦,規定各地郡守令長不通曉六條詔書者不許當官;還開設學校,選拔中下級官吏學習其內容。“六條詔書”成爲西魏各級官員施政的綱領和準則,當時西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措施都是依據“六條詔書”制定的。“六條詔書”的實施,使原來弱於東魏的西魏迅速轉弱爲強,從而爲承繼西魏的北周統一北方以及隋統一全中國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