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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歷史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歷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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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締結對象中華民國政府與蘇聯政府,締結時間是在1945年8月14日,性質是喪權辱國的條約,目的是對日作戰後期及戰爭結束後解決雙方爭議問題,最終結果外蒙古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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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緣由

1945年,美國鑑於在太平洋反攻時,尚未取得決定性勝利,且原子彈尚未測試成功,預估要全面擊潰日本,需犧牲一百萬美軍與五十萬英軍,因此羅斯福與丘吉爾,會同斯大林,於1945年2月雅爾塔會議中,要求蘇聯在對德作戰勝利後,對日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