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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大誥》,在當時爲何會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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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一個王朝崛起時,都會有這樣一部法律來約束當時還沒有徹底安定下來的社會,比如李淵成爲唐朝的開國皇帝之後,他就讓人蔘照隋朝的《開皇律》製成了適合唐朝的《武德律》。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究一下在《大明律》之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大誥》在當時爲何會如此重要?

《大誥》於明朝洪武十八年正式發佈,它是由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因爲洪武中期,官員貪贓枉法、豪強兼併的情況很是嚴重,朱元璋爲了告誡官員們不要重蹈覆轍,就將“官民過犯”的一些典型案例(什麼人,犯了什麼事,受到了什麼懲罰)輯錄成帙,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發布。爲此,朱元璋非常重視他親自寫定的《大誥》,他要讓《大誥》作爲文武百官的政治教育課本。

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大誥》,在當時爲何會如此重要?

在頒佈《大誥》時,朱元璋還特別宣告:“朕出是誥,昭示禍福,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戶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減一等,無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觀爲戒。”也就是說,只要百姓不犯類似於死罪的罪責,那麼就可以憑藉這本《大誥》來罪減一等。當然,你要是有任何冤屈無法申述的話,那麼你就可以頭頂《大誥》前往京城,這一路上不會有任何人阻攔你,反而當地的官員還會給你提供一定的便利。

除此之外,爲了進一步擴大《大誥》在讀書人心中的影響力,朱元璋把《大誥》規定爲讀書人必修的讀物,還說科舉考試時,會從中一些段落來作爲考題。據說,當時各地講讀《大誥》的師生來京朝見者,其數量一度達到了十九萬餘人。

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大誥》,在當時爲何會如此重要? 第2張

不過,就在朱元璋死後,《大誥》就被後來的皇帝給束之高閣了,因爲《大誥》裏的懲罰太過於嚴重了。對於朱元璋之後的皇帝來說,明朝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已經過渡到平穩發展的階段了,如果這時候還按照《大誥》裏的內容來懲罰犯錯之人的話,那就太過於嚴苛了,恐怕會引起某些人對當權者的反叛。

此外,朱元璋的後繼者除了明成祖朱棣之外,其他皇帝都是不可能使用《大誥》的,比如明朝第二位皇帝朱允炆,剛一登基,就在登基詔書中說:“今後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斷,無深文。”可以說,還不到一百年的時間,這部曾經讓文武百官都非常害怕的《大誥》,其影響力已經微乎其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