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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到北宋時期增加到了多少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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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建立以後社會經濟得以正常發展,農業、手工業的高度發展,爲商業的興盛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另外,政府逐漸放鬆對商品交易的限制。從唐代後期起,市坊嚴格分開的制度逐漸被打破,到宋代,店鋪已可隨見。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唐代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到北宋時期增加到了多少個?

世界上最早的紙幣出現於北宋前期四川地區。北宋的紙幣有交子、錢引和小鈔三種。

隨着北宋商品交換的發達,貨幣流通量也明顯增加。唐玄宗天寶年間每年鑄幣32萬貫,北宋從太宗時起每年就達到80萬貫。以後逐漸增加,到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達六百餘萬貫。

除銅、鐵錢外,金銀也作爲半流通性貨幣使用。租稅的徵收、官俸的發給和對外貿易都使用銀兩。大城市有金銀鋪和兌房,專門買

賣金銀和兌換貨幣。國家稅收中白銀所佔的比重逐漸增加,1021年(天禧五年)爲883900多兩,到1120年(宣和二年)爲1860萬兩。黃金雖在流通,但不佔重要地位。

北宋時期還產生了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

北宋建立後,四川地區長期使用鐵錢,因鐵錢重,攜帶不方便,公元10世紀末葉,成都市場上遂出現所謂“交子鋪”,發行紙幣“交子”,代替鐵錢流通。

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冬,政府看到發行交子有利可圖,即藉口商人爭訟不息,正式創立“交子務”,改交子爲官辦,以36萬貫鐵錢爲準備金,定期發行,流通區域仍限於四川。

徽宗時,改交子爲“錢引”,擴大流通區域。但錢引不備本錢,大量印發,於是成爲人民的一大禍害。

由於商業發達,北宋政府對商稅特別重視。在全國各地設置場、務等機構,專門徵稅。

宋朝商稅分爲兩種:過稅,每關值百抽二,是對行商抽的;住稅,值百抽三,是對坐賈抽的。

正稅之外,還有雜稅。隨着商業的繁榮,商稅日益成爲政府重要財源之一。真宗景德年間,商稅只有450萬貫,到仁宗時,即增加到2200萬貫。

北宋政府爲了搜刮更多錢財,對鹽、茶、酒、礬等實行專賣,即由官府控制這些物品的生產並壟斷銷售。北宋專賣制度的實行,使得封建政府大獲其利,但影響了私營工商業的正常發展。

北宋時期的社會經濟非常發達,處於中國封建王朝的頂峯。北宋社會經濟生產總值達到了當時世界的百分之八十。

唐代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到北宋時期增加到了多少個? 第2張

唐代開始出現的在大城市周圍的定期集市——草市和墟市,到宋代已經普遍存在於各大、中、小城市周圍,北方叫“集”,南方叫“墟”。農村中也出現定期舉行的小市。

唐代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只有十多個,北宋則增加到四十多個。其中開封、洛陽、杭州、揚州、大名、應天(今河南商丘)、蘇州、荊州、廣州、成都、福州、潭州(長沙)、泉州等都是著名的繁華都市。

開封作爲全國的政治、經濟中心,最爲典型。全市人口不下百萬,城中店鋪林立,計有六千四百餘家,街上熙熙攘攘,車水馬龍。市場上的商品從日常用品到奇珍異寶,無所不有。

北宋以前的城市,一般是“坊”(居民區)、“市”(商業區)分區,交易只能在市裏進行,而且只能在白天進行,入夜即止。北宋時,開始打破了“坊”、“市”和晝夜的界限。開封市內,商店可以隨處開設,而且有了夜市和曉市。

當時開封市內還出現了“瓦子”(或叫“瓦舍”、“瓦肆”),裏面有“勾欄”(歌舞場所)、酒肆、茶樓和說書、唱戲的,熱鬧非常。

唐代僅在廣州一地設市舶司,負責外貿事務。北宋除廣州外,又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今山東諸城)、秀州(今浙江嘉興)五地設市舶司,使外貿規模成倍擴大。

北宋中期,每年的市舶收入達六十三萬貫,成爲政府的一項重要財政收入。北宋出口的商品主要是絲織品、瓷器、金屬等,進口的商品主要是香料、藥材、象牙、珠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