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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拒不降清,他的後人爲何卻投降了滿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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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是我國收復臺灣的民族英雄,但是他的登場處在一個尷尬的歷史時期,明末清初,他由於忠於明朝,拒絕投降清朝,但是他的父親和子孫卻都投降了,那麼他的後人們在清朝過得如何呢?

鄭成功拒不降清,可子孫不僅降了,日子過得也不咋樣。

鄭成功拒不降清,他的後人爲何卻投降了滿清呢?

最近,一份落款爲“正黃旗漢軍公胞弟鄭克圻”畫押並加蓋“佐領鄭府”印章的三件賣地契約被人發現。經專家查證研讀,確認此係民族英雄鄭成功嫡孫鄭克圻在廈所立。

這三件契約都立於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契文提到的兩次焚燬,第一次是康熙癸卯年(1663年),這說明在此之前鄭家地產就已被沒收充公發配百姓。自鄭成功明隆武二年(1646年)舉旗抗清,明永曆十六年(1662年)驅荷復臺,到其子鄭經趁三藩之亂預謀自立乾坤,再到施琅攻臺,其孫鄭克爽力屈而降,召入京城封官加爵,及至“奉旨清還”祖上遺產,歷經60餘年,這期間清廷對鄭氏祖孫三代的恩怨是非、政治策略,從中可窺見一斑。

根據檔案記載,鄭克圻所賣“廈門福山社神前街橫街巷”和“廈門福山社新路頭橫街仔”兩處地基,從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至1933年的220多年時間裏共轉手19次,坐落地名也幾經演變。值得一提的是,鄭成功當年據廈抗清,經營有金木水火土五大商行,整個廈門島都是他的勢力範圍,但私產均手續齊全,公私分明,迄今仍有據可查,令人佩服!

鄭成功拒不降清,他的後人爲何卻投降了滿清呢? 第2張

至於三件契約的落款“正黃旗漢軍公胞弟鄭克圻”和“佐領鄭府”(佐領爲清代正四品武職外官)印章,則要從施琅平臺說起。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6月施琅率軍從東山出發,在澎湖擊敗劉國軒的水師後,迫降了大勢已去的鄭成功之孫鄭克爽。臺灣平定之後,施琅主張就近安插。這一意見既有利於穩定剛剛回歸的臺灣軍民人心,又能節省大量人財物,於是康熙帝下旨改變了原來的決定,僅將鄭氏等人遣京,其餘投誠人員發回原籍受職、入伍、歸農,各聽其便。

鄭克爽入京後被編入正黃旗漢軍,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賜封其漢軍公爵位。10年之後的康熙三十二年編立佐領,由鄭克爽二弟鄭克語管理,分隸正黃旗漢軍。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鄭克爽臨終之際,遺本奉稱:“家道貧寒,難以養贍”,請求添賞一個佐鄭克圻準後由七弟鄭克語及子鄭安德管理,此後兩個佐領又被合二爲一。這就是“正黃旗漢軍公胞弟鄭克圻”的由來。

查閱史料可知,鄭克圻是鄭成功長子鄭經之子,排行老六。據族譜所載生卒年代,鄭克圻立契賣地時應是31歲,報官批准時33歲,兩年之後離世,和先他二年去世的弟弟克?u同葬北京玉泉山西側普安店墓地。

那麼,鄭克圻當年爲何要變賣祖上遺產呢?筆者在《臺灣文獻叢刊》 查到一篇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11月初四日《已故公鄭克爽母黃氏再籲請天恩清查產業殘葉》,該文證實了鄭克?u歸順清廷後,其兄弟和後裔處境艱難的史實。也就是在這篇“抱冤莫伸,奔歸哭訴,無奈冒死再陳”的上書後,鄭克圻得以在次年將“奉旨清還”的祖上遺產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