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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最終滅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與杯酒釋兵權有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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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酒釋兵權只是宋太祖爲加強皇權,鞏固統治所採取的一系列政治軍事改革措施的開始。其後在軍事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三項。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軍事體制改革

第一,建立不同於前朝的樞密院制度。長官爲樞密使和樞密副使,主管調動全國軍隊,分掌軍政大權。樞密院與三衙統領各有所司。三衙雖然掌握禁軍,但卻無調兵和發兵的權力。樞密院有發兵、調兵之權,而不能直接掌握軍隊。調兵權與領兵權分離,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有利於皇權的控制。

宋朝最終滅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與杯酒釋兵權有沒有關係?

第二,內外相維政策。宋太祖把全部軍隊分爲兩半,一半屯駐在京城,一半戍守各地,使京城駐軍足以制止外地可能發生的變亂,也使外地駐軍合起來足以制止京城駐軍可能發生了內變。內外軍隊互相制約,都不能發生變亂,而京城駐軍又多於外地任何一個地方,這樣皇帝也就可以保證牢牢控制全國的軍隊了。

第三,兵將分離政策。無論駐屯京城的禁軍,還是駐在外地的禁軍都必須定期調動。京城駐軍要輪流到外地或邊境戍守,有的則要到產糧的地方就糧,這種輪流駐防的辦法稱爲“更戍法”。這種方法名義上是鍛鍊士兵吃苦耐勞,實際上是藉着士兵的經常換防,造成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將官再也不能同士兵結合,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聲望,也就再也不能率兵同朝廷皇帝對抗了。

地方政治改革對地方藩鎮採用強幹弱枝之術,其措施主要有三項:

第一,削奪其權。爲削弱節度使的行政權力,把節度使駐地以外兼領的州郡——支郡直屬京師。同時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縣等地方官。3年一更換,直接對中央負責,向朝廷奏事,不再聽令於節度使。對於一些五代以來一直盤踞一方的節度使,宋太祖又故伎重演,拿出“杯酒釋兵權”的辦法將其逐一罷免。後來又設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權,利用通判與知州之間的相互制約,使一州之權不致爲知州把持,防止偏離中央政府的統治軌道。

宋朝最終滅亡的根本原因是什麼?與杯酒釋兵權有沒有關係? 第2張

第二,制其錢穀。宋初於各路設置轉運使,將一路所屬州縣財賦,除留少量應付日常經費外,其餘的錢帛都要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佔留,這樣地方的財權就完全收歸中央了。

第三,收其精兵。乾德三年(965年)八月,宋太祖下令各州長官把藩鎮所轄軍隊中驍勇的人,都選送到京城補入禁軍。又選強壯的士卒定爲“兵樣”送到各路。召募符合“兵樣”標準的人加以訓練,然後送到京城當禁軍。這樣中央禁軍集中了全國精兵,而地方軍隊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殘,編成廂軍,只供雜役,地方再也沒有軍事力量可以同中央抗衡了。通過這些措施,唐末五代的那種專制一方的藩鎮,在宋初就逐漸消失了。

中央政治改革在官僚制度方面,側重削弱宰相權力。軍政大權歸樞密院掌握,而財政大權則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僅限於民政了。在軍、財、民三權分立中,樞密使與宰相“對掌大政”號爲二府。皇帝利用這兩者間的異同發號施令,獨斷專行。

宋初不僅以三權分立的辦法削弱相權,而且設置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爲宰相、樞密使和三司使的副手,與各部門長官發生制約的作用,以削弱各部門長官的權力。此外,宋初還在設官分職、科舉制度等方面,也進行了有利於加強皇權的政策。

宋初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大加強了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造成了統一的政治局面,爲經濟、文化的高度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但是由於“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一些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的政策和措施,轉化成爲它的對立面。“冗官”、“冗兵”和“冗費”與日俱增,使宋封建國家陷於積貧積弱的局勢中。這也是宋朝最終滅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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