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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內監:吳良輔生平簡介 吳良輔是怎麼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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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良輔(?—1661)清初內監。順治年間,曾提倡將在關外管理皇室事務的內務府改爲仿效明朝的內府二十四衙門的十三衙門,被朝廷所採納。順治十年(1653)六月,即有設置乾清宮執事、司禮監、御用監、內官監、司設監、尚膳監、尚衣監、尚寶監、御馬監、惜薪司、鐘鼓司、直殿局、兵仗局的諭旨。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次年上諭禮部,指出“內務府事務殷繁,須各司分理,乃只設十三衙門,其原設之尚方司,未曾議及,著仍舊設立,共爲十四衙門,爾部即行通知。”

清初內監:吳良輔生平簡介 吳良輔是怎麼死的?

十五年(1658),發生內官吳良輔以權謀私,交結外官,納賄作弊等事件,並牽連大學士陳之遴、都督同知王之綱、巡視中城御史王秉乾等,均擬處死。但順治帝“恐株連甚多,姑從寬,一概免究”。只將陳之遴革職流徙,家戶籍沒,王之綱亦流尚陽堡。吳良輔可能受順治帝庇護。

至帝死前5天,即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日尚親自到宣外“憫忠寺觀內璫(即宦官)吳良輔祝髮”(即剃髮爲僧)。順治帝死後,纔將吳良輔處斬,十三衙門亦盡行革除,恢復內務府建制。

人物生平

吳良輔,受到順治帝的寵幸,因而專權把持朝政,順治15年時,發生宦官與官員賄賂勾結的案件,吳良輔牽涉其中,但順治帝袒護他而未依照他自己所訂禁宦官干政的諭令處罰,但順治帝逝世後,即於康熙元年由孝莊皇太后下旨依“變易祖宗制度”之罪被處死刑。

有說在董鄂妃死後順治帝叫他最寵任的內監即吳良輔去憫忠寺(今北京市廣安門內法源寺)削髮,他本人也曾親自前往觀看過。

康熙元年二月,朝廷發佈吳良輔罪行:諭吏部、刑部等大小各衙門、朕惟歷代理亂不同、皆系用人之得失。大抵委任宦寺、未有不召亂者。加以僉邪附。和其間。則爲害尤甚。我太祖太宗、痛鑑往轍、不設宦官。先帝以宮闈使令之役、偶用斯輩。繼而深悉其奸。

是以遺詔有云、祖宗創業、未嘗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國、亦因委用宦寺。朕凜承先志。釐剔弊端。因而詳加體察。乃知滿洲佟義、內官吳良輔、陰險狡詐。巧售其奸。熒惑欺矇。變易祖宗舊制。倡立十三衙門名色。廣招黨類。恣意妄行。錢糧藉端濫費、以遂侵牟。權勢震於中外、以竊威福。恣肆貪婪。相濟爲惡。假竊威權。要挾專擅。

清初內監:吳良輔生平簡介 吳良輔是怎麼死的? 第2張

內外各衙門事務、任意把持。廣興營造、糜冒錢糧、以致民力告匱、兵餉不敷。此二人者、朋比作奸。撓亂法紀。壞本朝淳樸之風俗。變祖宗久定之典章。其情罪重大。稔惡已極。通國莫不知之。雖置於法、未足蔽辜。吳良輔已經處斬。佟義若存、法亦難貸。

已服冥誅。著削其世職。十三衙門、盡行革去。凡事皆遵太祖太宗時定製行。內官俱永不用。又劉正宗、亦當仰遵遺詔、置之重典。但念其年老。姑從寬免。其黨類亦皆赦宥。爾等即傳佈中外。刊示曉諭。鹹使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