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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溥儀終身不知的真相:太太曾經離婚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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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溥儀結婚是李淑賢的第三次結婚,但李淑賢始終沒能全部講起自己的過去。悲哀的是,溥儀至死也不清楚李淑賢的全部真實身世。

以寫《末代皇帝的後半生》以及《末代太監孫耀庭傳》而揚名海內外的賈英華先生的著作《末代皇帝最後一次婚姻解密》(簡稱《解密》)。

《解密》一書是賈英華在歷時數十年精心蒐集第一手資料基礎上的力作。賈英華手裏珍藏了溥儀很多親筆書信及文字資料,還與溥儀的最後一個妻子李淑賢有密切的往來,並曾經有過很深的交情。

此書翔實披露了許多珍貴的溥儀歷史之謎,還逐章附有確切可信的採訪考證和資料佐證,是一部難得的關於末代皇帝婚姻等真實可信的作品。

  我跟皇帝談戀愛

按照我倆商定的,我和溥儀分別將我倆搞對象的情況向雙方單位彙報了。不久,我所在的關廂醫院又去全國政協正式調查了溥儀。自然,全國政協也派人來我所在的單位瞭解了我的歷史情況。

起初,這些調查瞭解我絲毫不知。不久,溥儀再次來到了我那間小屋。呆了一會兒,溥儀坐在小凳上小心翼翼地問我:“你原來結過婚嗎……”我沒想到溥儀會突然問這個問題,由於沒思想準備,我沒有回答。好半天低頭不語。

末代皇帝溥儀終身不知的真相:太太曾經離婚兩次

當溥儀再次追問我的時候,我極不耐煩地回答他:“現在,沒有告訴你的必要!”臨走,溥儀顯得很失望。

過了幾天,溥儀又來了。他又委婉地問起了我往日的婚姻。雖然態度溫和,然而卻看得出來,非要問個清楚不可。

由於我知道了全國政協曾派人到我所在的醫院瞭解情況,也感覺到我上次回答他的問題態度不對。於是,我如實地告訴了溥儀:我曾經結過婚。我起先預料溥儀會耷拉臉,沒想到,溥儀兩眼溫和地看着我,高興地對我說:“你如實對我說,這使我很高興。你就是離過一百次婚,我也願意……”事後我才知道,原來全國政協的領導早就告訴了他調查的結果,如果我不如實地告訴他,那就證明我對他不誠實,那麼,他也會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

若分析起來,其實,李淑賢患的是“心病”。她向溥儀承認離過婚,但沒說離過幾次婚。全國政協領導當時也未向溥儀講明。事實上,新中國成立之後李淑賢曾兩次正式結婚。

親自過問這項工作的是全國政協副祕書長申伯純。調查之後,當年2月28日,他親筆給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張執一和公安部副部長薛子正寫了報告。這份報告客觀地寫道:

“最近有人替溥儀介紹了一個對象,名李淑賢,現年36歲,在朝外醫院當護士。李對溥甚爲積極,溥要求我們代爲了解,表示如無任何問題當繼續來往一個時期再看……”

當時任關廂聯合醫院的郭院長,1962年2月26日,在全國政協的調查函上寫道:

李淑賢的歷史沒經過審查,因在工作和運動中沒發現問題。作風亦未發現什麼問題。只是平日表現有點笨,身體不太好。學習不積極,政治上不夠進步。

調查函末尾,郭院長還特意寫明:以上情況未經過詳細審查,供參考。

溥儀婚前曾考察我 ;

溥儀並不是像有人說的那麼不懂事,在我看來,他也挺有心計。有時候,他會突然不約而來,也有時,他明明知道我值夜班,卻偏偏去我家裏找我。我自然不在家裏,他於是就去大雜院找街坊四鄰聊天,院裏的人知道這是我的對象,可並不知道他的“皇帝”身份。

末代皇帝溥儀終身不知的真相:太太曾經離婚兩次 第2張

一個皇帝到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家裏去,在過去,簡直是不敢想象的。而如今,卻成了事實。想起來,也怪有意思的。

街坊們後來告訴我,他並不是閒來無事亂聊天,而是藉機詢問我的一些情況。譬如,我有時爲什麼回來這麼晚?回來後,經常幹一些什麼?時常找我的有沒有男人等等……

如若我沒下班,他直奔我家撞了鎖,就先到門口李大媽的家裏坐一會兒,東南西北地神聊一陣。溥儀給李大媽的印象倒是很隨和的一個人。時值全國政協領導再次找溥儀談話之後,讓他考慮。溥儀卻讓政協領導給他拿主意。最後的結果是,全國政協初步同意溥儀繼續談下去。

於是,溥儀又來到了李淑賢家裏。在原始檔案裏,有一份時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吳羣敢親筆寫的請示報告:

“……經我們瞭解,李過去的第一個丈夫已被鎮壓,本人不夠進步,亦未發現什麼問題。我們認爲,本人既無何問題,似可將這些情況告知溥儀,讓他們繼續來往一個時期再看。妥否,請示。”在跟溥儀的談話中,全國政協領導同志對他講清了李淑賢結過婚的事實,但是否說清了她的第一個丈夫被鎮壓這個細節,當我採訪全國政協一位有關領導人時,年邁的老人已記不清這個細節了。

據老人推斷,如果當時對溥儀講清了這個細節,表面“極左”的溥儀很有可能不會繼續“戀愛”下去。

  與溥儀的婚姻

與溥儀結婚是李淑賢的第三次結婚,但李淑賢始終沒能全部講起自己的過去。悲哀的是,溥儀至死也不清楚李淑賢的全部真實身世。

根據筆者親自採訪和調查瞭解,李淑賢的客觀身世大致如下:

李淑賢,應該說有一個值得同情的苦命的身世。她又名李茹,漢族,原籍浙江杭州人。

她一直自稱高小畢業,這是後來爲找工作而填寫的。但實際上,她小學可能總共只念過幾年,連寫一封信都很困難。李淑賢10歲就死去了生身母親;16歲,父親去世。之後,李淑賢結了婚。有關她的婚姻經歷,據李淑賢向載濤夫人王乃文回憶,她的婚姻經歷也許大致如下:十幾歲的時候,她在後母的逼迫下,曾一度嫁人。後來曾有一段時間回老家過不下去,才又找了一個主兒,解放前離的婚。

另據一種較爲可靠的記載:1943年,李淑賢曾與一個北平僞警察局警官劉連升正式登記結婚。1955年,劉連升被政府逮捕,判了八年徒刑,送黑龍江改造。此後被查明是反革命分子,遂被政府槍決。1956年,李淑賢與其離婚。這是李淑賢第一次正式離婚。第二年,李淑賢又與一個叫陳慶之的先生結婚。這位陳先生是人民銀行的一個普通會計。婚後,兩人始終感情不和。於1960年10月,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這是李淑賢第二次正式離婚。也就是說,李淑賢與溥儀結婚,是在第二次婚姻法律判離之後僅僅一年多的事情。事實上,李淑賢與溥儀的婚姻,是她的第三次正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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