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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清朝鳳毛麟角五大清官:于成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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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國祚三百餘年,清官廉吏,貪官污吏無數。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清朝的清官。廉吏自古難有,縱觀清朝268年,潔己愛民,秉公從政的廉吏,如同鳳毛麟角,少之又少。接下來舉例十人,應能稱得上清朝少有的廉吏。

盤點清朝鳳毛麟角五大清官:于成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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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于成龍

  于成龍(1617—1684) 字北溟,山西永寧州人。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龍被任命爲羅城縣知縣,正式踏上了仕途,這一年他45歲。任職期間于成龍爲了時刻警誡自己,於是便在大堂上懸聯一副:“累萬盈千,盡是朝廷正賦,倘有侵斯,誰替你披枷帶鎖;—絲半粒,無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曉得男盜婦娼。”

  此後二十餘年間,他先後歷任知縣、知州、知府等地方官,一直做到巡撫和總督,所到之處,政績卓著。且真正做到了廉潔刻苦,因此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呼之爲"於青天"。康熙帝則讚譽其爲天下第一廉吏。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時任巡撫的于成龍,因積勞成疾於任上去世。終年六十八歲。百姓聞之痛哭流涕,康熙帝破例爲其撰寫碑文,並贈其爲太子太保,賜諡號清瑞。據說于成龍去世時,所攜家資僅木箱中的一套官服,別無餘物。

  二、張伯行

  張伯行(1651—1725),字孝先,河南儀封人。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進士。曾任福建和江蘇巡撫,官至禮部尚書。歷官二十餘年,以清廉剛直著稱。康熙曾稱讚其“居官清正,天下所知。"最著名的莫過於他的《禁止饋送檄》。

盤點清朝鳳毛麟角五大清官:于成龍第一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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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四十六年,張伯行任福建巡撫,由於清代官場,上下級饋送腐敗之風十分嚴重。張伯行對此深惡痛絕,於是爲了杜絕接踵而來的送禮者,特地撰寫了一篇《禁止饋送檄》,張貼於居所院門及巡撫衙門,用來警醒自己的同時也警醒別人。

  "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釐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爲人不值一文。誰雲交際之常,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此後這篇檄文傳頌甚廣,被收入清代許多文集、筆記,人皆譽之爲爲政清廉的“金繩鐵矩”。

  三、湯斌

  湯斌(1627—1687),字孔伯,河南睢州人,官至工部尚書,歷官三十餘年,清正廉明。所到之處體恤民艱,弊絕風清,政績斐然。

  湯斌一生,克己省身,雖官居一品,卻生活清苦,僅有年俸一百八十兩,作爲全家生活的來源。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湯斌由內閣學士出任江寧巡撫。清初時,江寧一帶富甲天下。在那裏任職,只需兩三年便可撈的盆滿鉢滿,面對這等肥差,湯斌卻堅持不謀私利、不圖享受,依然過粗茶淡飯的生活,每日三餐都以豆腐湯爲菜,極爲簡樸。久而久之,蘇州百姓便給他起了一個“豆腐湯”的雅號,贊他爲官清廉。

  四、施世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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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世綸(1659一1722),字文賢,福建晉江縣衙口鄉人,靖海侯施琅之子。歷官三十八年,清正廉潔,秉公執法,被康熙帝稱爲“江南第一清官”。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施世綸被擢升爲揚州知府。當時,揚州一帶民間爭訟頗多,施世綸上任後,便着手解決這些案件,凡經辦案件,既無久拖不決,更無冤假錯案,因此在民間有“施青天”之美譽。《清史稿》記載:"世綸當官聰強果決,摧抑豪猾,禁戢胥吏。所至有惠政,民號曰“青天"。

  五、彭鵬

  彭鵬(1635年5月7日-1704年),字奮斯,莆田小橫塘人。歷官二十年,以清廉剛正著稱。任三河知縣時,一上任,便着手整頓吏治,並減少賦役,以減輕百姓負擔。任廣西巡撫時,他省刑減稅,彈劾貪官,積弊爲之一清。任廣東巡撫時,恰逢天災,他廣開倉賑災,救濟災民,並一如既往治吏恤民。由於他爲官忠廉,爲人耿直,深受百姓愛戴,另外他決斷疑案方面也非常厲害,清末長篇公案小說《彭公案》便是以他爲原型撰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