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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員林偕春簡介:曾以“五經魁”,獨得翰林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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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1368年―1644年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初期建都南京,明成祖時期遷都北京。傳十六帝,共計276年。明朝時期君主專制空前加強,多民族國家也進一步統一和鞏固。明初廢丞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但同時也爲中後期宦官專政埋下伏筆。明朝時期農民反封建鬥爭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那麼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關於林偕春的詳細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林偕春(1537~1604年) 字孚元,號警庸,晚年自號雲山居士。福建雲霄佳州村郭墩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嘉靖四十四年,登進士,隆慶二年(1568年)“分校禮闈”獲“五經魁”,獨得翰林學士。其間,授史職編修,以侍讀學士爲太子太傅。萬曆元年(1573)拜太師。官至湖廣參政。祖居福建雲霄佳州郭墩,後遷居前塗村。偕春聰穎好學、磊落曠達,自幼隨父(名文貢,庠生,後封翰林院檢討)課讀。嘉靖四十年(1561年)中舉,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進士,入選翰林院庶吉士,後晉翰林院檢討、編修,亞中大夫,湖廣佈政司右參政。

明朝官員林偕春簡介:曾以“五經魁”,獨得翰林學士

人物生平

林偕春生長於內憂外患時期,對社會風情民間疾苦了如指掌 ,懷走仕途展抱負之志,救民於水火。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至四十四年(1565年)間,廣東饒平一帶“盜賊”進入詔安、雲霄等地,吏部欲添設臬憲,委以練兵詔邑,控制雲霄,林偕春以“官多民擾”向家宰陳述理由,後罷設;時雲霄有少數不法之徒常於鄉間搶劫,參戍與巡海憲臣議請朝廷夷以兵革,林偕春即向朝廷反映情況,倡導鄉民聯防,使不法之徒銷聲匿跡(後著《條上弭盜方略》),避免了一場兵禍。 林偕春博學多才,工於古文、辭、詩歌,文章氣節兼之。“戊辰(隆慶二年,即1568年)分校禮闈、所得南宮之士獨盛”。

萬曆元年(1573年)奉詔纂修武宗、世宗兩朝實錄,經筵展書、管理誥敕。萬曆二年(1574年),《實錄成》,首輔張居正派典籍要偕春爲其撰述增褒飾語,以“王言有體”給予拒絕,寧挫一官、不假一字,爲此被張居正記恨。翌年(1575年),按例時京官考察,居正找不到林偕春的把柄,便以例轉爲由,擯其出翰林院,調任湖廣按察司副使。偕春知是居正報復,行至淮安“疏乞致仕歸”。家居期間,於萬曆七年(1579年)應漳浦縣令朱廷益邀請,參與續修《漳浦縣誌》。

明朝官員林偕春簡介:曾以“五經魁”,獨得翰林學士 第2張

萬曆十年(1582年),居正死,復偕春爲兩浙提學,將赴任時,應鄉民請求,向縣令和巡撫提出蠲免雲霄公溪舶餉事,雖得罪了地方官員,也不爲悔。督兩浙學政期間,爲朝廷選拔的人才“不勝編錄”,曾破例准許未參加歲考的陶望齡補試,並據其才學拔居榜首,爲此而被直指使彈劾掛職(後望齡會試第一名,殿試第三名)。萬曆十三年(1585年),補南贛兵備道副使,時岑岡一帶有義民“作亂”,衆議主張用兵征剿,獨偕春以“勝小不武,濫殺非仁”力爭,巡撫接受他的意見,經撫慰使騷亂平息,受到朝廷欽賞。萬曆十四年(1586年)升任湖廣佈政使司右參政,分守荊西。時荊西大旱,他全力組織抗災賑濟,百姓無不感恩戴德。不料次年(1587年)京中傳來消息,又有人抓住浙江考試一事對他造謠中傷,他感嘆說:“這麼大的宇宙竟容不得一個林偕春,那我就只好逃往醉鄉去了!”遂在署壁上題下“赤魃爲災氣蘊隆,宵衣露禱意匆匆。誰知六事空惆悵,盡在狂夫萋菲中”、“深居慈母織含辛,誰信曾參解殺人。投抒不爲三至動,還教世事假成真”等詩句後,攜帶家眷棄官歸裏,從此不再出山。棄官家居後,築小齋懸匾“讀書談道”,雲霄讀書人上門請教求學者絡繹不絕。前塗是浦、雲、詔交通必經之道,往來官員慕名,經常上門拜望請教,他只談民間利弊得失絕不涉及個人私事。明制官員致仕家居,照例每月由地方發給車馬費,他一概辭謝,說:“我安步當車很是舒適,怎能增加地方的負擔!”因而更加受人敬重。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偕春逝世,雲霄人爲之罷市奔喪,葬於雲霄馬徑山,入祀漳浦鄉賢祠。清光緒九年(1883年),雲霄廳紳商各界募款在竹仔街(今南強路)漳江之畔建雲山書院,雕像崇祀,其少年時在南山寺右側的讀書處也由鄉民建爲南屏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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