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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4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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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古代犯人逃跑的故事,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看一看。

我們在上學時經常學到古文古詩,介紹作者時經常有某某被流放某地時所作。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疑問,他們爲什麼不能自己跑回家藏起來,總比餓死在山窩裏好吧。本來我也是這樣想的,直到看了關於古代刑罰的書,才發現我想到的,古代的皇帝和官員早就想到了。

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宋代之前的流放都是把犯人發配邊疆,但是由於西北地區的犯人老是跑到外國去,後來犯人就不往西北送了,都送到嶺南,就是今天的廣東、廣西、海南,都是海,往哪跑?

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第2張

那時候的嶺南地區不比今天,不止挨着海,而且都是原始森林,犯人要是在森林裏迷路了,只有死路一條。就算是食物鏈頂端的生物貝爺在那種真正的原始森林裏也得撂倒,不信?給你幾個饅頭徒步從廣州走到昆明試試。

而且古代可沒有垃圾桶,沒有地方撿剩飯吃,你懂得,勤儉節約一直是我國的傳統美德。就算來了個野外生存大神,好不容易闖過了原始森林,那也不行,因爲宋朝的流放犯臉上都有特殊的刺青,林沖瞭解一下,被檢舉抓到了就會刑上加刑。

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第3張

借用一段唐代刑罰。

諸流徒囚,役限內而亡者,犯流、徒應配及移鄉人,未到配所而亡者,亦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五日加一等。

「疏」議曰:「流、徒囚」,謂或流或徒者。各在其役限內而亡者,注云犯流、徒應配及移鄉人,未到配所而逃亡者,各與流徒囚役限內而亡罪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十九日合杖一百。過杖一百,五日加一等,五十九日流三千里。

看到沒,跑一天就被打四十鞭,要是跑三天罪加一等,跑十九天就變成了一百棍了,跟鞭刑可不是一個級別的,這一百棍下去可能會打死人。要是沒死,並且逃了59天,後面還有3000裏(1500000米)究極版馬拉松等着呢。

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第4張

到了清朝,嶺南地區開始發展,流放地就成了北方的寧古塔,賊雞兒冷。逃跑也被想,因爲你要解決以下六個問題:

一、押運流放犯的時候犯人要帶着枷鎖,這枷鎖十幾斤,一個人根本不可能打開。

二、押運路上非常荒涼,幾十裏都不見人煙,吃飯只能靠官兵的乾糧,跑了不認識路也沒飯吃。

三、古代的有關卡,需要通關文書,繞行至少得花半個月。

四、流放地的方言自己不會說,也聽不懂,怎麼問路,乞討。

五、要是全家被流放,自己跑了家人怎麼辦?

六、自己被流放,跑了在老家的家人會被連坐。

古代被流放的犯人爲什麼不偷偷藏起來 事實證明古人也不傻 第5張

就算家裏就自己一個人,也順順利利的跑了,但是也不能回老家甚至不能回原來的國家,只能去深山老林或者去外國的小部落,這樣才能活下去。

等一下,這樣跟被流放有啥區別?還不如等着全國大赦或者家人打通關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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