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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清代八旗子弟到底有多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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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清朝八旗子弟的文章,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引言

古人言:“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意思是說,就算是王子犯法了,也要同平民百姓一樣需要治罪,這句話出自《史記·商君列傳》中,用於啓示教導後世的統治者們。然而,在等級分明的封建社會裏,“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其實是很難做到的。

俗語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沒有人是完美無瑕的。如果一個人行差踏錯,長輩通常會教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倘若其人冥頑不靈,且背景強大。長輩便會說道:“惡人自有天收拾。”比如在羅貫中的《三國演義》中,就記載了曹操“割發代首”的行爲,這樣的行爲在現代的人們看來,當然更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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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劇照

01

在清朝歷史上,就有這樣最猖狂的一類人,百姓不敢惹,官府不願管,連皇帝都爲此頭疼。這種人就是幫助滿清入關,取得天下的滿清八旗後人。這羣特殊的羣體,地位尊貴,幾乎都沒有什麼正當的職業和官職,全部都是由皇家的俸祿生活,並且大多數又都是遊手好閒之輩,他們的腰間也總是繫着金黃色的腰帶,一旦出現在街上,百姓看見了,總是躲得遠遠的,就象是看見了瘟神一樣。甚至連官府也拿他們沒有辦法。

這些清朝宗室身系的金黃色腰帶,是他們專屬的標誌。據說,是因爲他們的先祖給愛新覺羅家族打江山的時候立下了大功,雖然他們這些後人沒有被授予相應的官職以及實權,但是也有許多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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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子弟吸食大煙舊圖

在滿清剛入關時,這些“黃帶子”只有區區幾百人,但到了嘉慶年間,已經發展到了幾萬人之多。他們整日無所事事,總是仗着自己的身份,在京城橫行霸道。打砸商鋪,欺男霸女,幾乎無惡不作。仗着皇室給予的特權,極其的猖狂,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02

在嘉慶時期,發生了一起八旗子弟強佔案。讓嘉慶大發雷霆,治以重罪,足見其猖狂。清嘉慶十三年(公元1808年),有一個遊手好閒的八旗子弟叫敏學,一天在街上閒逛,看到一個小販在賣烤白薯,他便疑心這小販是騙子。因爲當時正值七月份,他認爲根本就不長白薯,所以小販一定是糊弄人的。小販便讓他仔細看看,敏學嚐了幾個之後,知道自己說錯了,但惱羞成怒,不想給錢。硬是蠻橫無理說小販是個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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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畫像

這小販出來乍到,哪裏知道這些八旗子弟惹不得,怒從心頭起,直接就跟敏學吵了起來。並說明了自己所烤的白薯是去年存起來的,不是今年的白薯。這敏學平時猖狂慣了,哪裏容得下人跟他爭吵,立馬和家丁一起,把這個賣白薯的小販狠狠的打了一頓。恰好有巡邏的官兵路過,看見有人鬧事,不由分說就把敏學以及賣白薯的小販一起抓進了衙門,準備將他定罪。

敏學立即亮出了自己的身份,開始大鬧官府衙門,指揮他的家丁們毆打官府的衙役,一時間鬧得雞飛狗跳,還覺得不解氣。最後乾脆把衙門那個武器庫房直接給拆了。如此膽大妄爲,目無法紀的行爲,最後處理的結果,令人大跌眼鏡。這個八旗子弟敏學,只是被判了二十五大板,罰俸祿一年。更加讓人目瞪口呆的是,當時的刑部尚書和親王都同時爲他的罪責求情。雖然當時嘉慶堅持重責,卻依舊改變不了八旗子弟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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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地方衙門案審舊照

03

那麼,對於如此這般目無法紀,囂張跋扈的八旗子弟,作爲清朝最高統治者的皇帝,難道就任由他們胡作非爲嗎?這其實也是封建制度的弊端,一方面除了這些八旗子弟特殊背景的歷史原因,與清朝皇室的特殊關係之外。在當時的法律也規定,這些有皇室特權的人,可以殺人不用償命,並且普通的衙門無法給他們定罪,必須交由大衙門才能辦理。

而這些大衙門的掌權者,都是互相認識。有許多還是沾親帶故的親戚關係,自然互相包庇。另一方面,皇帝礙於他們家族的權勢,也擔心他們一起聯合起來對付他,畢竟如果鬧僵了,這局面也不好收拾。所以,只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是滔天大罪,也就不好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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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子弟舊照

結語

值得一提的是,“惡人自有天收拾”,在滿清政府滅亡之後,這些皇親貴族的下場並不好過。沒有了政府的俸祿,他們又無一技之長,於是只能像乞丐一樣在街上乞討。有些家裏還有一點點積蓄的,勉強還能變賣家當,繼續過日子。這樣的結局也實在可悲。

參考資料:

《史記·商君列傳》

《三國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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