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密史 > 歷史真相 > 秦孝公爲什麼會支持商鞅的變法呢?

秦孝公爲什麼會支持商鞅的變法呢?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8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衆所周知,衛鞅是秦孝公初年來到秦國,而變法正式實施是在秦孝公三年。在兩年多時間內,變法不能啓動,說明推動改革不是那麼一帆風順,反對變革的力量還是比較強大的,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着小編一起往下看。

《史記 商君列傳》裏面記載了一段衛鞅與反對改革派代表人物甘龍之間的對話,甘龍的核心意思就是沿襲舊規治理國家,既容易又安全。那麼,潛在意思是否就是:如果破除陳規另立新法,就會既困難又危險呢?客觀來說的確如此,改變一定需要冒風險,而改革主體的規模越大,冒的風險就越大。所以,對二十多歲的秦孝公和三十多歲的衛鞅來說,這是一次輸不起的政治行動。那麼,商鞅變法對秦國的政治、經濟、軍事都產生了哪些影響,秦孝公與衛鞅是否掌控了變法革新的主動權了呢?

一、政治方面

秦孝公希望通過變法在秦國建立君主集權制,放棄貴族分封制,但是還不能激化與貴族集團的矛盾。所以,商鞅變法第一季沒有廢除貴族分封政治體制,沒有破壞原有的封建領主關係。而且通過迂迴的手段,以發展的理念,漸進的實現政治目標。這裏麪包含兩層意思:一是迂迴漸進,二是發展創新。

獎勵農耕,生活標準與爵位掛鉤,這些都是迂迴漸進的手段。

獎勵農耕不是面向整個秦國,而是針對秦國國君直接管理的土地與民衆,其他貴族在自己的封地上按照自己的方式進行管理。這樣,就不會直接觸動傳統貴族的既得利益。但是,這並不意味秦孝公不跟這些老派貴族集團競爭,而是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擴張王室直屬土地和人口資源上。秦孝公對新增土地和人口不再進行或極少進行二次分封,而是通過加強管理達到控制目的。比如“保甲連坐制”,按理說,在封建體制下,諸侯君主不會做出類似的規定,他們一般不會如此細緻的管理底層民衆。但是在君主集權體系下,這些管理細節就非常重要了。這樣,既能達到強化君主集權的目的,也不至於過分觸動舊貴族的利益。

秦孝公爲什麼會支持商鞅的變法呢?

變法總設計師衛鞅的職位安排,也是採取了一個折中方案。衛鞅的職位是左庶長,算是一箇中層幹部,對於這樣一場影響深遠政治改革的設計者來說,此職位確實不高。不過,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方面儘可能不觸動傳統貴族的核心利益,減少變法的阻力;另一方面也爲變法留有緩衝餘地:一旦效果不好,損失較大,可以讓衛鞅承擔大部分責任,畢竟衛鞅僅僅只是一名中層幹部,不至於形成無法收拾的局面。

生活標準與爵位掛鉤本質上是爲了廢世襲、獎軍功而制定的配套措施。此項條款開始推出的時候,整個貴族階層並不都會極力反對。因爲廢世襲、獎軍功的受益者還是以貴族成員爲主。只不過以前是按嫡庶、長幼、遠近等標準享有這些特權,現在以軍事能力強弱爲標準來享受特權,而貴族成員接受此方面的訓練更多,他們相對更有優勢。當然,隨着軍功制深入開展,低級貴族和底層民衆通過戰功獲取爵位的機會增多,逐漸改變人們的出身地位,改變國家的社會關係。

發展指的是君主權力的極大發展,耕地面積的快速擴張,這些前文已述。而創新主要指社會關係的巨大變化。在貴族分封體制下,大小貴族按等級分配相應的政治與經濟利益,雖然彼此差距不小,但總體來說,他們都是脫離生產的特權階層。儘管隨着社會的發展變化,破落貴族不斷涌現,這些人爲了生存,也要從事一些具體勞動,但其身份一般來說還是特殊的。大量在一線勞作的農業或手工業生產者,他們身份卑賤,經濟資源緊張,政治地位全無;而破落貴族即便破落,兩者依然是截然不同的兩個階層。也就是說,在貴族分封體系下,等級身份是重要的,依附關係是強烈的,這就是貴族分封體制下的社會關係。商鞅變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這種社會關係,人們的經濟地位以物資產量爲衡量標準,人們的政治地位以軍功大小爲衡量標準。這就會產生兩個改變:一是經濟依附關係弱化,基層勞動者相對自由;二是貴族等級身份弱化,軍功獲封的人的來源更加多元化。

總之,秦孝公和衛鞅不去直接觸動貴族集團的利益,而是通過一些技術性手段,在發展中改變原有政治體系和社會關係,這是一個可以借鑑的策略。

二、經濟方面

商鞅變法在經濟方面想要實現的目標有兩個,一是加強君主對經濟活動的控制,二是打擊貴族豪門或商業資本對經濟活動的壟斷。

獎勵農耕與保甲連坐制相輔相成,使得秦國君主直接控制的土地和人口規模快速增長。當初,李克在魏國進行改革,主要採用盡地力的農業政策,就是按照土地的自然狀況進行科學種植,進而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沒有涉及到獎勵方面。那麼,商鞅變法採取獎勵農耕政策,有什麼特殊意義呢?特殊意義就在於秦國跟魏國客觀情況不同。相對而言,秦國人口密度小於魏國,可供普通民衆開墾的富餘荒地相對充足,這樣客觀條件允許秦國通過獎勵農耕來開墾荒地。然後,秦孝公再通過嚴格甚至有些嚴酷的政策法規,將快速增長的土地和人口納入自己的直接控制之下。

衛鞅實行的限制商業活動政策,本質上是打擊投機壟斷商與貴族豪門。在春秋戰國時期,商業是比較繁榮的,各諸侯國都發行了自己的貨幣,而且出現了專門兌換各國貨幣的中間商,這都是商業活動發達的證據。而且,這一時期出現了很多大投機商,比如在《論語》中,孔子說子貢“億則屢中”,就是說“子貢對商品價格變化非常瞭解,總能準確的判斷行情走勢”,說明子貢對投機交易很在行;還出現陶朱公、呂不韋這樣的超級商業富豪。這些絕對不是偶然個例,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當資本聚集到一定程度之後,它的壟斷天性就會滋生出來,壟斷意味着控制。

取得巨大成功的商人,其背後必然會有強大的政治力量庇護,在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君主和各國資深貴族都是這樣的政治實力派。有了這些前提條件,就能理解秦孝公和衛鞅打擊投機壟斷商的內在邏輯:變法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加強中央集權,而商業投機集團具有天然的對中央集權的離心性。商業資本還大都跟貴族豪門關係密切,這些都不爲中央集權派所容忍,因此,從秦孝公和衛鞅的角度看,打擊壟斷大商人就是必然之舉了。

三、軍事方面

雖然“廢世襲、獎軍功”能夠提升秦國軍事能力,但實行起來並不是那麼容易,尤其是在王朝已經運行一段時間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在政權創立初期,大都能夠按照功勞大小分配政治權力和經濟利益,王朝創立者即便不一定會“廢世襲”,但一定要“獎軍功”,因爲這是政權穩定的基礎。不過,當利益分配完畢之後,因軍功而授勳的貴胄們卻開始厭惡該方案了,世襲制又開始活躍起來,壓制新生力量的情況頻繁出現。商鞅變法發生在秦國中後期,此時世襲貴族的力量根深蒂固,他們中的位高權重者一定是比較牴觸的。爲了避免與傳統貴族豪門出現激烈的矛盾,該政策起初應該主要在中下層官職上使用,軍隊的高級指揮權還是由秦國君主與貴族豪門共同掌管。

經過第一次商鞅變法,秦國的軍事能力得到巨大提升了嗎?答案是有所提升,但不是巨大提升。在公元前357年到公元前350年之間,魏國組織策動了一輪新的攻勢,核心就是爭奪趙國邯鄲,總體來說,當時魏國的軍事實力還是首屈一指,秦軍還是略顯不足。史書也記載秦魏之間發生了幾次衝突,秦國還都取得勝利,但這些記載並不可靠。秦魏之間誰佔優勢關鍵就看河西之地在誰手中,河西之地一直由魏國佔領,秦國哪來的勝利可言?一個國家軍事能力強大與否,必須依託於它的經濟基礎和政治組織能力。當然,獎勵耕種政策增強了秦國的經濟實力,君主集權體系提高了秦國的戰爭組織能力,但與魏國相比還是略遜一籌,不論是經濟實力還是組織能力,都有差距,這種差距不是十年八年就可以解決的。

秦孝公爲什麼會支持商鞅的變法呢? 第2張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大致可以看出,商鞅變法第一季最重要的結果就是秦國的君主集權水平得以加強。不過,秦孝公的君主集權並未在簡單粗暴、強硬壓制下完成的,而是在激烈競爭與留有餘地的平衡中實現的。第一次商鞅變法是在魏國新政的基礎上加以完善,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更進一步,更加徹底一點。商鞅可能也吸取了吳起在楚國的失敗經驗,就是不要太激進,避免過度刺激貴族豪門的敏感神經,需要循序漸進的完成政治變革。最初,有些人非議變法,當新法推行十年後,“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這些人又說新法很好,結果衛鞅把他們全部做爲亂法刁民,驅趕到了邊疆。由此,秦孝公與衛鞅的變法第一季取得成功,掌控了秦國大局。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