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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侵吞親哥哥的家產,知縣是怎麼結局這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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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嘉慶年前,時任湖廣總督百齡治下發生了一宗頗爲棘手的奇案。

有個名叫張弘的江西贛州人,在漢口經商多年,掙了不少錢,就在老家購置了幾年田宅,經過數年的經營,家境變得越來越富裕。

張弘過完六十歲生日,覺得身體狀況不如以前了,決定回到贛州老家去頤養天年,以免常年在外飽受奔波勞累之苦。

張弘有一個兄弟名叫張弢,在贛州老家讀書,是一名秀才。雖然他的日常生活都靠哥哥張弘供應,卻居心不良,竟利用田產契約都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機會,把親哥哥勞累多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產業硬說成是自己掙的,全都獨吞了。

弟弟侵吞親哥哥的家產,知縣是怎麼結局這案子的?

這樣一來,已經回到老家的張弘頓時陷入困頓之中,想去官府控告弟弟侵吞資財的行爲,卻又拿不出證據來,真是無比悲慼。

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張弘只好帶着很少的一點錢,重新回到漢口去經商。可是幾年下來也只能勉強維持生計,生意已經大不如前,張弘又氣又愁,成天長嘆短嘆。

到了嘉慶十年(公元1805年),張弘聽說時任湖廣總督百齡善於斷案,多次伸張民間的冤抑,於是寫了一紙訴狀,前往總督衙門控告弟弟。

百齡接到報案後非常重視,親自詢問張弘,知道他的父親和祖父都很窮,死時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弟弟張弢當時剛滿20歲,多年來依賴張弘的撫養和資助才得以讀書成人。

弟弟侵吞親哥哥的家產,知縣是怎麼結局這案子的? 第2張

瞭解這些情況後,百齡已經掌握了這起案件的大概情由。他打破慣例,並沒有把狀紙作出批示後層層下發,而是馬上親手交給江夏知縣,讓他來審理此案。

由於這是一起跨省起訴的案件,被告人遠在江西,江夏知縣既難以傳人到案,又很難去實地察訪,耽擱了很多天仍然一籌莫展。

無奈之下,江夏知縣只好去向總督大人請教破案之策。

百齡看着江夏知縣愁眉苦臉的樣子,微微一笑:“這事其實並不難辦。你找出一宗盜劫案,把被告人張弢列爲窩主,這樣不就可以傳訊他了嗎?”

江夏知縣恍然大悟,馬上按照總督教給他的法子,出具了詳細的公文。百齡便以湖廣總督的名義,將公文發給江西巡撫,要求他派人立即逮捕張弢,並將其押解到湖北進行審訊。

沒過多久,張弢果然被押解過來,百齡親自進行審問。

他一見到張弢,就厲聲喝斥道:“你身爲秀才,理應恪守名教,遵循禮法。不料你竟敢給江洋大盜充當窩主,從而得以廣置田宅,家資宏富。你的犯案情節實在可惡,如今國法難容,必須將你嚴懲!”緊接着,百齡就逼令張弢快快招供。

此時的張弢早已被嚇得魂不附體,只求苟全性命,於是指天發誓,供稱他名下的家產其實都是哥哥張弘經商掙來的,跟自己沒關係,也從未做過給盜賊窩贓的事。

百齡趁熱打鐵,讓他承認了侵吞兄長財產的事實,接着傳張弘到案。經過二人的當面對質和訊問,一切情況都水落石出了。

百齡當堂作出裁決,下令革去張弢的秀才功名,並施以鞭笞之刑。他所侵佔的家產仍歸張弘掌管,由張弘給予張弢部分生活費用,並警告張弢不得再妄加干預。

張弢俯首認罪,表示服從判決,於是這起跨省案件圓滿結案,衆人均無異議。

人們評價說,這起案件牽涉兩省,案情較爲複雜,前前後後又經過了多年,而百齡巧設一計,只說了短短的幾句話,就讓被告人乖乖認罪,這種斷案之明實在令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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