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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在清朝私自淨身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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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太監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我國古代的太監,又稱作宦官、寺人,專指爲服侍皇帝和皇族而被閹割過的男性官員,是傳統奴隸封建社會爲滿足君主私慾而誕生的扭曲產物。我國太監製度起源於先秦時期,經歷了數千年曆史,直到近代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統治,成立民國,才讓太監製度徹底走進了歷史的墳墓。

在歷史上,太監在宮廷中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從事着最爲低微和繁重的僕役勞動。然而,太監雖然位卑,卻有着其他人所不具備的優勢,那就是通過照料皇室的生活,獲得接近權力核心的機會,並利用其對皇室的影響力以及信息優勢進行權力尋租。

生理上的殘缺,導致太監往往具有着比常人更強烈的權力慾望。隨着歷史的進程,太監集團不斷在宮廷中特殊的地位,深刻地參與到歷朝歷代的政治鬥爭中,歷史上宦官干政現象屢見不鮮。

揭祕:在清朝私自淨身有什麼後果?

明朝時期,朝廷設立東西二廠及二十四衙門,極大加強了太監對政治的干預,太監的政治地位在明朝中後期達到了頂峯。例如天啓年間的大太監魏忠賢,由於天啓皇帝的怠政,魏忠賢一度成爲了權傾朝野的第一號人物,造成了極大的政治動盪,加速了明朝滅亡的進程。

清朝開國之初,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時期,遵循滿洲傳統,在宮中不設太監。後來世祖順治皇帝入主中原,清朝一方面吸收接納漢族傳統文化,另一方面也考慮到方便皇室的生活,於是繼承了明朝的宦官制度。

不過,清朝吸取明亡教訓,因此對明朝的太監製度並非照搬全抄,而是有條件地進行繼承,儘可能消除可能導致太監專政的隱患。

第一,是對明朝遺留下的太監進行大力的裁撤整頓。乾隆皇帝曾在諭旨中稱,“明代內監多至數萬人”,在順治初年,裁撤至僅剩一千餘人,經過100多年的擴員,到乾隆鼎盛時期,太監總數也沒有超過三千人。

第二,是對太監的權力進行了最大程度的限制,防止再度出現歷史上太監攬權擅政的情況。順治皇帝規定太監的品級不能高過四品,同時下令禁止宦官干預政事,犯禁者依國法斬決:

“凡系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不許招引外人。不許交結外官。不許使弟侄親戚、暗相交結。不許假弟侄等人名色,置買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擾害人民。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內外交結者,同官覺舉,院部察奏,科道糾參。審實一併正法。”

不過這條禁令,順治皇帝本人並沒有嚴格地遵守。順治年間曾出現過太監吳良輔干政的事件,但由於順治皇帝的包庇,吳良輔竟未受罰。到後來康熙皇帝登基,才重新嚴肅了這條紀律。

第三,則是嚴格宦官制度,規範選用太監的流程。按照規範的做法,是當宮廷需要補充新太監時,由皇帝下旨向民間招募,在招募到合適的人選後,經過淨身和修養康復的過程,便可帶入宮中安排到相應的部門辦事。

在當時,還有一些人在未經朝廷選拔之前,就私自淨身,企圖直接得到入宮當太監的資格。而從朝廷角度看,民間私自淨身的做法,擾亂了宮廷選拔太監的秩序,因此對這種行爲處分特嚴。《大清律例》規定,未經朝廷選拔前私自淨身者,需處以極刑,並且適用家屬連坐制度:

“敢有私自淨身者,本身並下手之人處斬,全家發邊遠充軍,兩隣及歇家不舉首者問罪。有司里老人等仍要時常訪察,但有此等之徒,即行捉拏送官,如或容隱,一體治罪。”

揭祕:在清朝私自淨身有什麼後果? 第2張

雖然清律對私自淨身的處罰非常重,不過民間有許多不懂法的無知百姓,爲了多賺點錢養家餬口,還是會私下給自己的子孫淨身,想送到宮裏去當太監,犯了法而不自知。

不過,清朝對《大清律例》中這條規定的執行,也不是非常嚴格,這其實算是一種仁政。乾隆皇帝曾在諭旨中解釋了雖有人私自淨身,但一般不隨意處斬的原因:“向來刑部定律,凡有私自淨身人犯,俱問擬斬候。因念此等人犯,大抵因貧所致,是以加恩釋放,發在熱河當差。”

清廷此舉,原爲體諒民間疾苦。若非家庭非常貧困的百姓,不會輕易讓子孫後代入宮去當太監,若因無知而犯了法,可以法外容情,將私自淨身者發往熱河行宮當差,免得這些本已赤貧的家庭再遭受家破人亡的痛苦。

揭祕:在清朝私自淨身有什麼後果? 第3張

如果民間私自淨身現象是極少數個例的話,那麼皇帝偶爾法外開恩,免去這些人的死罪,也情有可原。問題是百姓私自淨身現象不少,如果次次都由皇帝法外開恩,那這條規定無疑會變成“殭屍條款”,也會影響到《大清律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因此,有必要對原有條文進行改訂,對類似事件的處理流程形成一套規範,免得每次出現此類事件,都要交由皇帝親筆定奪,降低了行政效率。

乾隆五十年(1785年),乾隆到熱河行宮避暑,偶然與一個小太監聊天,恰好成爲了重新修訂這條制度的契機。

這位有幸和乾隆皇帝說上話的小太監,名字叫做王成,是直隸安肅人。王成家中赤貧,其父母又不知清律規定,因此在他不到11歲時,就私自爲他淨身,並報到安肅縣衙想送他入宮當太監。

揭祕:在清朝私自淨身有什麼後果? 第4張

王成被送到縣衙後,當地的胥吏以私自淨身是死罪作爲威脅,想敲詐王成父母一筆。結果王成家實在太窮,一分錢都拿不出來,胥吏索賄不成,便將王成父子關押了起來。到後來乾隆下旨開恩,父子二人才被釋放,並讓王成來到熱河行宮當差。

最讓乾隆皇帝關心的,其實也不是這個小太監家庭的悲慘命運,而是這些地方基層差役的勒索行爲。乾隆自己算了一筆賬,一個普通百姓淨身入宮當太監,朝廷只給其賞銀五兩,而當差以後在晉升主管太監之前,每月的工資也不過二兩。如果在太監進宮之前,就遭到層層盤剝勒索,那以後誰還會送自己家孩子入宮當太監呢?

乾隆聯繫到當時宮中太監短缺的情況,認爲基層官員的盤剝勒索,是導致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因此重處了勒索王成父子的胥吏,並下令禁止此類勒索行爲,否則從嚴處罰。

此外,既然剛好宮中太監短缺,而嚴格執行《大清律例》上述條款又不現實,乾隆皇帝決定廢除這條已經不合時宜的規定。從此以後,民間私自淨身者,不再違反清朝法律,可以自行到內務府報到,經檢查合格後入宮當差。這也同時杜絕了某些投機分子以刑律爲要挾而進行勒索的現象。

當然,此類私自淨身之人,若要真正進宮當太監,還需要滿足一個重要條件,那就是家境貧寒且身家清白。確實是因貧困所迫,不得不自行閹割的人,才允許入宮當差。

而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民間經常有人犯了法被通緝,也會選擇私自淨身,企圖混入宮裏改頭換面,以逃避刑罰。對於這類人,則適用原來的律法,要罪加一等,從重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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