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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三大冤案分別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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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三大冤案分別指的是什麼?這背後都有賈家在背後翻雲覆雨,下面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感興趣的朋友就一起看看吧。

一,葫蘆僧判斷葫蘆案

薛蟠縱豪奴打死馮淵搶走香菱一案,證據確鑿,案情清晰。主要爭議在兩點。

第一,薛蟠用不用殺人償命?可以肯定不用。儘管馮淵之死是薛蟠縱豪奴所爲。但他並不是主觀犯罪,而是過失致人於死。

在古代社會,別說薛蟠背景深厚又不是親自動手,就像武松、林沖、魯智深這些主動殺人者,也沒有殺人償命。

不過,薛蟠打死馮淵一事無可辯駁,主要看如何定罪。賈雨村最終結案的草率和無視律法,纔是葫蘆案最大的爭議。

《紅樓夢》三大冤案分別指的是什麼?

第二,香菱從始至終被無視。雖說薛蟠也花了錢,但最先賣給的卻是馮家。香菱既然涉案,買賣關係就存在問題,起碼香菱有獲得自由的機會纔對。

卻因賈雨村徇私枉法、忘恩負義不敢追尋香菱,致使她被薛家搶走,釀成最後悲劇。

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看似賈雨村包庇薛蟠。實則是一出官官相護的官場現形記。

賈雨村被賈政“空投”至應天府,就是要他處理薛蟠的案件。否則天下之大,應天府肥缺輪不到賈雨村。

葫蘆案背後還有兩件事值得深思。首先,前任應天府知府爲什麼不判斷葫蘆案,他又去了哪裏?

其次,賈家有能力干預朝廷地方官的任免太囂張。應天府與京城順天府是南北二京重地,知府更是從三品,卻被賈家隨便玩弄股掌之間,聽之任之。

賈家之罪可畏。

《紅樓夢》三大冤案分別指的是什麼? 第2張

二,張金哥退婚案

張金哥退婚案原本算不得冤案,只是兩家普通的婚姻訴訟。但在賈家參與後致使張金哥和未婚夫枉死,才成冤案。

張金哥訂婚給長安守備之子,又是淨虛所在的善才庵的大香客。從饅頭庵的亂七八糟可知善才庵也不乾淨。

張金哥經常去上香不排除是與未婚夫“幽會”。而長安太守小舅子邂逅張金哥,頗有高衙內偶遇林沖妻子的“巧合”。背後難掩長安太守和長安守備的文武不和。

張家貪慕長安太守權勢主動悔婚,本就失禮於人。核心還是長安太守與長安守備的明爭暗鬥。

原本“狗咬狗一嘴毛”的事,在王熙鳳收錢介入後發生改變。

張家退婚成功,卻害死了自家女兒,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長安守備失去兒子、兒媳婦,官也丟了是最大的輸家。

太守家雖然沒得到人,卻是笑到最後的得利者。

王熙鳳收錢包攬訴訟,張金哥退婚案只是個案縮影,包括後面張華狀告賈璉,賈家可謂翻手爲雲覆手爲雨。

賈家之權可怖。

三,石呆·子失扇子案

《紅樓夢》三大冤案分別指的是什麼? 第3張

如果說葫蘆僧判斷葫蘆案和張金哥退婚案是賈家間接參與,那麼石呆子失扇子案則是賈家主動犯罪。

事件緣起於賈赦不知什麼原因突然喜歡上扇子,便派人四處蒐羅。聽說有一戶家道中落的石姓人家裏有一二十把好扇子,便派賈璉去求購。

一切至此都算正常。誰想石呆子對祖傳的扇子愛逾性命,打死也不賣。賈璉也是一籌莫展,無計可施。既然人家不賣,自然是再尋別家。

誰想賈雨村知道消息後,便隨便栽贓扣了石呆子一個罪名下了大獄,沒收財產充公,再將二十把扇子作了官價賣給賈赦,自然說多少是多少。至於那石呆·子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是幾把扇子,石呆子不賣自然還有別人有,大可以花功夫求得。卻因賈赦的愛好就致人於死地,不怪賈璉說他“爲這點子小事,弄得人坑家敗業,也不算什麼能爲!”

賈璉到底還有良心,賈赦、賈雨村的良心則都喪失。石呆·子失扇子也是以點帶面影射賈家背後之不法不軌。

賈家之害可怕!

如此三個冤案,可畏、可怖、可怕,都由賈家間接、直接造成,背後還不知道有多少沒有顯露的罪惡。皇帝眼見賈家所作所爲,必然寢食難安,又怎麼能不抄家呢?

可惜大觀園的美好由血淋淋的現實造就。賈家最終敗亡,只會讓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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