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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映虹:有關“炎黃子孫”一詞的官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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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黃子孫”在中國公共話語中開始流行並指代“中華民族”是80年代初民族主義開始復興的產物,雖然這個詞本身早就存在了,例如在抗戰時期泛指中華民族。毛澤東時代由於階級話語的壓倒優勢,這個詞一度從公共話語中消失,直到毛去世,鄧小平復出後第一次恢復,用於對臺灣的一封公開信。80年代這個詞開始流行,同時開始成爲時尚的還有“龍的傳人”。

1984年,政協六屆二次會議上,一個名叫米暫沉的回族委員寫了一個提案,不同意用“炎黃子孫”指代中華民族。他認爲炎黃子孫只是漢族的祖先,少數民族各有自己神話和歷史傳說中的祖先,所以這個提法不利於民族團結。第二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就此事下發文件,說“今後對此詞使用的意見是:在黨和國家機關文件及領導人的正式講話中,還是用‘中華民族’代稱中國各族人民更好一 些。鑑於‘炎黃子孫’一詞今天在港臺同胞和海外僑胞中有積極作用,今後這個方面的個人署名文章、一般性談話以及對臺宣傳中,仍可沿用。”

1990年,對於這個用法在少數族中引起的不滿,當時的總書記江澤民特意說,鑑於部分少數民族對‘炎黃子孫’等提法提出不同意見,“可以研究在國內用‘中華民族’、‘中華兒女’這樣的詞,以加強對各族人民的感召力。”到了1993年,當時的政協主席李瑞環提出就用“中華兒女”或者“海內外中華兒女”。

程映虹:有關“炎黃子孫”一詞的官方爭議

進入90年代,一些少數族羣代表繼續對“炎黃子孫”問題提出不同意見。例如八屆人大第三次會議上,貴州省臺江縣的代表張明達等提出《請中央通知有關部門,不要再用“我們都是炎黃子孫”一詞取代憲法規定的“中國各民族” 的提法,以利民族團結的建議》。這個建議把這個問題提到了憲法的高度,因爲憲法規定了“中國各民族”的提法。中宣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答覆了這個議案。《貴州政協報》全文刊登了中宣部的覆函,《貴州民族報》也作了相關報道。據報道,貴州各少數民族看到後受到很大鼓舞。

由於該文件對這個用法的廣泛流行缺少約束力,八屆人大第四次會議上,張明達等代表又一次鄭重提出議案“請中央行文通知全國各地的新聞出版單位和各廣播電視部門,不要再使用‘我們都是炎黃子孫’一說,以利民族團結的建議”。

到了2002年,廣電總局發出《要求切實把握好民族宗教宣傳的正確導向的通知》,其中第二條說:“宣傳中華文明史要多提‘中華民族’的概念,慎用‘炎黃子孫’的概念,注意表明是各民族共同創造了中華文明。”(以上材料主要來自《人民政協報》“‘海內外中華兒女’提法由來”一文)

2010年一月,《中國民族報》發表題爲“拜年活動的民族象徵意義”的文章,對教育部倡導全國學生在網絡上開展“給祖國母親拜大年”的活動之內容提出不同意見。教育部的倡導中,第一拜是拜壯美河山,第二拜是拜炎黃始祖。文章認爲“關於‘炎黃子孫’的敘事,是漢族的祖先想象……對於漢族學生來說,祭拜炎黃或可說是天經地義,但對於少數民族學生來說,這樣的活動內容就不適宜了,因爲這可能與他們的祖先想象有衝突。”

在2009年一次有關族羣和邊疆問題的重要討論中,北京大學研究中國民族問題的馬戎教授提醒說:“我們在當代構建國家認同、中華民族認同的前提下,要充分考慮到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歷史演變的複雜性。近些年來,炎黃文化成爲我國學術研究和媒體宣傳 的熱點,‘炎黃子孫’在許多漢族人的觀念裏似乎已經成了‘中國人’的代名詞。我們必須面對如何劃定中華民族民族認同範疇的問題,即‘炎黃子孫’的稱呼是否適用於中華民族全體成員?今天我們使用‘炎黃子孫’、‘龍的傳人’作爲‘中國人’的代名詞是否合適?” 更有少數族知識分子尖銳地提出,“把炎黃子孫等同於中華民族的全體,把漢族等同於中華民族。這種傾向不利於民族團結,不利於國家安全。”(《中國民族報》2009年4月3日)

2012年初,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朱維羣發表了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被認爲是新的民族政策的一個信號。這是一篇很長的文章,其中只有一處提到“龍的傳人”和“炎黃子孫”的說法“不科學”。就這一句話,卻引來很多漢人的反對,網上可以見到很多。更重要的是,《環球時報》很快專門發表評論員單仁平的文章,題目是“民間提‘炎黃子孫’無妨”。

這是自80年代有關‘炎黃子孫’的爭論產生以來,尤其是官方最高層對這個說法從慎用到否定的態度越來越明確的時候,由官方媒體發表的爲“炎黃子孫”辯護的公開和系統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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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仁平的文章說“有熟悉民族事務的官員近日撰文稱,漢族人喜歡說‘炎黃子孫’、‘龍的傳人’等,但這些稱謂不科學,含‘狹隘民族意識’。提出這個觀點,顯然是爲了照顧少數民族的感受。”單仁平認爲“炎黃子孫”和“龍的傳人”在“社會的籠統觀念裏,並非漢族的專屬概念。它們甚至不是民族概念,而是文明概念。”更重要的是,他認爲“‘炎黃子孫’、‘龍的傳人’這些概念迄今給中國社會帶來的凝聚力,遠遠大於它們帶來的副作用。”

朱維羣和單仁平的文章發表後,網上支持用“炎黃子孫”指代中華民族的人可以說難以勝數。最極端的言論是“因爲那幾個不聽話不安分的貨色十億漢人都要對其退讓,是什麼道理?”“民間無妨就是說官方有礙,漢人的訴求誰來保障?如果民族團結因爲漢人稱自己是炎黃子孫被妨礙了,那所有漢人都是生來有罪的。”

“炎黃子孫”和“龍的傳人”是究竟僅僅屬於漢人,還是也屬於其他族羣的有關他們的祖先和起源的概念?這個問題本質上不是一個學術問題,而是現實生活中的用法賦予一個概念的內涵和不同的人對它的解讀。一般來說,認爲這個說法可以泛指中華民族的基本上是漢人,而且其使用場合都涉及“中國人”或者“中華民族”的認同,而反對它的人不是非漢族就是學術界人士或者政府主管族羣事務的官員。這種分別本身就很說明問題。生活的常識是:我的身份不能由你說了算。當我自己不認可這個說法的時候,你怎麼可以說它代表了我的身份呢?何況我並沒有說不讓用這個概念,而是說它可以代表漢族,但不能代表中華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