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3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12月21日對於孫文林(化名)而言,這7天,顯得格外漫長。

孫是長沙一名男同性戀者。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師石伏龍向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訴材料,請求判令芙蓉區民政局爲其辦理婚姻登記。

法院已收下起訴材料,將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此舉被輿論稱爲“同性戀婚姻維權第一案”。

從說服父母到主動公開同性戀者的身份,再到提出與“男友”結婚,孫文林自嘆,“這一路走的很艱辛”。

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仍充滿未知。不過,在孫文林看來,不管成功與否,他都不會輕易放棄。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同性婚姻登記遭拒後起訴

孫文林今年26歲。短髮、白淨、清秀,是他給人的第一印象。其“男友”36歲,兩人認識一年多,相處融洽。

今年6月23日是孫文林和男友“相戀”一週年的紀念日。兩人相約在這天結爲配偶。在朋友們的陪伴下,他們走進了芙蓉區民政局,還隨身攜帶了一面錦旗。[$HR getPages$]

“如果獲准了,我們就把錦旗送給婚姻登記部門,並一起合影留念。”孫文林說。

“女方呢?”這是當班工作人員的第一反應。

孫文林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說,“這是我男友,我們倆想結婚。證件我們帶齊了,給我們登記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愣了一下,指着法條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結婚”。

孫文林說,按照《婚姻法》的總則,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那麼,男女都應平等地享有與男性結婚的權利,也平等地享有與女性結婚的權利,否則就違背了“男女平等”的原則。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第2張

隨後,孫文林找到了湖南省民政廳進行投訴。該廳相關部門回覆,若涉及到官員貪腐問題,可以向紀委反映,如不依法行政,可去法院起訴。

考慮到走司法途徑比較耗時,孫文林輾轉找到了芙蓉區民政局的負責人。該負責人讓他繼續去找婚姻登記辦。

轉了一圈又回到原點,孫文林決定找律師起訴民政局,闡述他對《婚姻法》的理解。[$HR getPages$]

可是,當他找的律師拿出庭函時,再次受阻。該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以案件敏感爲由,讓律師不要代理。無奈之下,孫文林找了另一位律師石伏龍代理此案。

21日下午,芙蓉區民政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獲悉孫文林起訴的事,但法律規定只能異性結婚,他們是依法行政。

支持與反對之聲長期博弈

對於兒子與“男友”登記結婚的事,孫文林的家人表示支持。孫母說:“不管社會上如何歧視我的兒子是同性戀,我都會堅定地站在兒子這邊。”

孫文林說,14歲的時候,他就跟家人“通報”自己是個同性戀者。“當時父母沒太在意,覺得我年齡太小,尚不懂事。”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第3張

在他17歲那年,因同性戀的事,孫與父親有一次激烈的衝突,至今記憶猶新。

孫文林回憶,奶奶70歲生日的時候,家裏來了很多親戚,好不熱鬧。有一位大伯坐在他旁邊,隨意問了他一句:“長這麼高,這麼帥,有沒有女朋友啊?”孫幾乎不假思索地回覆:“我不喜歡女的,我喜歡男的。”說完,孫留意了一下坐在他對面的父親,正狠狠地瞪着他。

回家後,剛進家門,憋了一肚子氣的父親便踹了孫一腳。父子倆爲此鬧得很不愉快。緊隨其後的家人得知情況後,將孫文林拉到一旁的房裏,輪番進行“批鬥”。[$HR getPages$]

“當時我很委屈,卻又找不到更好的語言和方式來反駁。”孫文林說。

而此時他的父母,與很多同性戀者的家庭一樣,充滿了難過與自責。

在這種陰影之下,孫文林之後變得很自卑,脾氣也很古怪。一直揹負着巨大的心理壓力到大學,纔有所好轉。

孫文林說,上大學後,自己拋開心理包袱和顧慮,大膽地向外界承認了自己是一名同性戀者。

“這些年通過不斷溝通,跟父親的關係緩和了一些。”孫文林說。

目前,中國尚無同性戀者成功登記爲合法夫妻的案例。記者留意到,一些公開舉辦結婚儀式的同性戀者,同樣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到他們“婚禮”現場祝福的親友,只有寥寥數人。

同性結婚遭拒起訴民政局當事人 我不會輕易放棄 第4張

近年來,一些社會學專家一直在呼籲實現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但現階段中國並不允許同性登記結婚。同性戀婚姻背後涉及到法律、道德和倫理等問題,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觀點長期對立存在。

孫文林的代理律師石伏龍表示,之所代理此案,一方面源於他關注公益訴訟,對同性戀問題有一些瞭解;另一方面,是因爲婚姻屬於人的基本權利,其權益應該得到保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