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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情信物戒指在古代初竟表示禁止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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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情信物多指古代相愛,卻不被世俗認可的男女間爲了定情所交換的物件。

  古代少女贈少男的定情信物包括:戒指、如意、羅漢錢、紅豆、鳳釵、手帕、荷包等。不管信物爲何、價值是否貴重,贈上了信物,猶如呈上了自己的心願,表明自己將終身不移其志。

定情信物戒指在古代初竟表示禁止房事

  戒指

  現代人結婚什麼都可以 不買,但有一樣必備,那就是戒指,戒指代表着一心一意,一是一雙人。

  而用戒指定情的習俗在我國由來已久,南朝劉敬叔《異苑》中記載沛郡人秦樹在冢墓中與一女子婚合,臨別時,“女泣曰:會面安可期, 見指環如見其人。”古代未婚女子均不戴戒指,因爲戒指是定親或定情信物,所以這個最小的信物在女子心中的分量卻是最重的,到今天也是如此。伸出手讓對面的人爲自己戴上,幸福的戴一輩子。

  戒指在古代多稱爲“指環”,而“戒指”之名的出現,則是元代的事情。

定情信物戒指在古代初竟表示禁止房事 第2張

  戒指

  相傳,戒指原本起源於古代宮廷,女性戴戒指是用以記事。戒指是一種“禁戒”、“戒止”的標誌。當時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在後宮被皇上看上者,宦官就記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並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銀戒指作爲記號。當后妃妊娠,告知宦官,就給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由於嬪妃都將戴上戒指視爲榮耀,這種習俗便流傳開來,到了東漢時期民間已經非常普遍。

  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