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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北魏孝文帝的“漢化”改革的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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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北魏孝文帝的“漢化”改革的歷史真相

魏孝文帝拓跋宏(467年10月13日-499年4月26日),獻文帝拓跋弘長子,南北朝時期北魏第六位皇帝,原名拓跋宏,後改名元宏。傑出的政治家、改革家。即位時僅5歲,公元490年親政。親政後,進一步推行改革:公元494年(太和十八年)孝文帝從平城遷都洛陽;後又改鮮卑姓氏爲漢姓,藉以改變鮮卑風俗、語言、服飾。此外,鼓勵鮮卑和漢族通婚;評定士族門第,加強鮮卑貴族和漢人士族的聯合統治;參照南朝典章制度,制定官制朝儀。孝文帝的改革,對各族人民的融合和各族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公元499年(太和二十三年),拓跋宏病逝,諡孝文皇帝,廟號高祖。

鮮卑統治者利用漢族士人來統治漢民,漢族士人也利用鮮卑統治者來保持士族壓迫漢民衆的利益。但是,漢士族與鮮卑貴族之間,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士族處在屈服地位,並不是甘心願意的。崔浩的遭遇,可以表現士族與鮮卑貴族的關係。崔浩出身北方第一名門,是魏太武帝最信任的謀士。他力主恢復五等封建制,認爲秦始皇廢封建立郡縣是弊政。道教主寇謙之也贊成他的主張。本來魏道武帝已定王公侯子(廢伯男二爵)四等封爵,崔浩的父親崔宏受封爲白馬公,他自己也曾封爲武城子,後來又襲封白馬公。顯然崔浩的主張,不是要改四等爲五等,而是要世家大姓的首領在本人勢力所在地,按勢力大小受五等爵號,也就是要魏皇帝承認世家大姓歷代相傳的割據勢力爲合法。

這種議論反映漢族割據勢力受鮮卑地方長官(州刺史郡太守很多是鮮卑貴族)的壓制,要求象西周那樣,諸侯各治自己的國,對王室只保持朝貢關係(崔浩力爭用漢族士人數十人作郡守,也有反對鮮卑貴族的意義)。漢士族最講究禮制,鮮卑族卻非常落後。鮮卑拓跋部人頭髮打成辮子稱爲索頭),男女服裝便於騎馬,漢士族以衣冠自詡,當然看不慣遊牧人的習俗。拓跋部人同姓通婚(四八四年才下詔禁止),更被看作野蠻。其餘不合漢族禮制的事自然還很多。魏太武帝令崔浩撰國史,崔浩把拓跋部醜事都直書不諱,《魏書·崔浩傳》說他“盡述國事,備(詳盡)而不典(不雅觀)”,並且刻石立在大路邊,讓來往的人都看見。魏太武帝和鮮卑人大怒。

四五○年,崔浩被囚,受盡侮辱後(崔浩排斥佛教,也是被報復的一個原因)才滅族。他的親戚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也都滅族。崔浩智謀無雙,善於估計利害,他做這個危險事,也反映出漢族和鮮卑族在文化上的尖銳矛盾。崔浩被慘殺,士族與鮮卑貴族間的不和卻並未中止。

鮮卑人自四五○年大戰後,害怕同南朝作戰,當時北方的柔然早已衰弱,南朝成爲唯一的敵國,如果北方士族響應南朝的北伐,鮮卑統治將很難應付這個危局。四八九年,魏孝文帝向羣臣訪問安民的方法,李彪提出幾條,其中一條是應在河表七州人中,選擇高門,召來京城,同中州人(鮮卑貴族)平等待遇,給予官做。這樣,可以調和新(新選七州高門)舊(鮮卑貴族),也可以阻止士人投向南朝。李彪所稱河表七州,就是荊、兗、豫、洛、青、徐、齊七個與南朝接近的州。魏孝文帝很注意李彪的建議,此後行政着重在利用漢士族和調和漢士族與鮮卑貴族間的關係。

大河南北諸州郡是魏國的真實根基,居住在這個地面上的是漢士族和漢民衆,鮮卑統治者依靠偏遠的畿內和不多的鮮卑人想控制全國,事實上有極大的困難。四九三年,魏孝文帝自平城遷都洛陽,實行與漢族同化。魏孝文帝深慕漢文化,所以要變鮮卑俗爲華風,但更重要的原因還在於適應政治上的需要。他想用同化的方法,保持拓跋氏的統治地位,因之排除阻礙,決計遷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