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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捍衛法律的兩位春秋重臣,他們分別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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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兩位重臣,以死捍衛法律的威嚴,他們是誰?感興趣的讀者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晉國法官因錯判而自殺

晉文公時,法官李離將人審判後處死,事後發現自己審判失誤,於是將自己囚禁起來,並判處死刑。晉文公非常憐惜他,先想將罪責推給他的下屬,後將自己與此事聯繫一起,就是找理由爲他開脫,但都遭到他的拒絕,最終他用劍自殺。

以死捍衛法律的兩位春秋重臣,他們分別是誰?

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

李離曰:“臣居官爲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爲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

文公曰:“子則自以爲有罪,寡人亦有罪邪?”

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爲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 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楚國令尹因放走生父而自殺

楚昭王時,令尹(宰相)石奢非常廉潔、公正無私,能力也很強,但問題出在自己父親身上了。石奢到下屬縣域巡查的時候,在路上發現有人殺人,便命下屬將行兇之人擒住帶到身前,這才發現殺人兇手是自己的父親。經過一番糾結,石奢將父親放了,然後向楚昭王請罪,並拒絕楚昭王的寬赦,隨後自刎而死。

以死捍衛法律的兩位春秋重臣,他們分別是誰? 第2張

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

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

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結語

李離因工作失誤將無辜之人判死,連續推拒晉文公爲他找的脫罪的理由,以死爲枉死之人償命;石奢在親情與王法之間先選擇了盡孝,又以死盡忠,最終以悲壯的方式實現了忠、孝兩全。不得不說,這兩位重臣的重義輕死的氣節令人十分敬佩,寧死也不肯使法律的威嚴受到損傷。

荀子講“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治之原也。”國家的法律只是治理的開始,而君子是維護法律的源流,也是法律不被破壞的根本。這兩位古人以死奉法,就是能使國家得到治理的君子。他們以死來宣告和維護法律的莊嚴,也以死激勵着後世要奉公守法,只是可惜了兩位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