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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一大貪污案——甘肅冒賑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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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清朝爆發了一件入關後最大的貪污案,該案件前後共涉及總督、布政使以及州、府、縣各級官吏,侵吞白銀一千兩以下者102人,一千兩至一兩萬以下者30人,一萬兩至兩萬兩以下者11人,兩萬兩至十萬兩以下者20人,十萬兩以上者10人,甘肅全省官吏幾乎都有染指。經審理後被判斬立決的官員有28名之多,還有51名官員被判斬監候、秋後問斬,另有46人被髮配邊疆服役,追繳贓款281餘萬兩。這就是被後人稱爲“清朝第一大貪污案”的甘肅冒賑案。

案件的發生是從買學歷開始的。國子監可以算是當時學子們夢寐以求想要進入的最高學府,進入了國子監之後,基本就有了直接做官的機會。清朝時期允許通過捐糧來買進入國子監的名額,稱爲捐監,所以這一途也被當做富裕傷民子弟入仕的捷徑。甘肅地瘠民貧,自然條件很差,經常有災害發生,捐監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朝廷調撥救濟糧的壓力,但因爲容易滋生貪腐,一度曾被叫停。

清朝第一大貪污案——甘肅冒賑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王亶望擔任甘肅布政使後,買通戶部法學士、首席軍機大臣于敏中等人,極力促成捐監舊例的恢復。王亶望表面上是專心辦理收捐監糧的事宜,暗地裏卻是和總督勒爾謹狼狽爲奸,讓監生將應捐的糧米全都換成白銀,以便自己可以中飽私囊。他還調蔣全迪爲蘭州知府,專門處理捐監之事。爲了瞞天過海不被發現,他們謊報災情,上下勾結各地官員,制定了一套相當細緻的實施細則,開銷掉那些子虛烏有的捐監糧。就這樣,官員們得到了實惠與好處,朝廷也以爲賑了災,最苦的是那些災民,什麼都沒有得到。

清朝第一大貪污案——甘肅冒賑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第2張

甘肅上下官員因爲鉅額利益都成了一條繩上的螞蚱,竟然沒有一個人舉報,這種貪污的方式一直持續了七年都沒有被發現。王亶望還因爲收捐監有實效,升職調任浙江巡撫。繼任甘肅布政使的王廷贊本是個親政愛民之人,但是也沒經住利益的誘惑,重蹈了王亶望的覆轍。直到蘇四十三起義的爆發,奏摺中提到甘肅陰雨連綿,用兵延滯,平叛大軍的前進受到了阻攔,乾隆心中開始開始警覺,察覺到此前甘肅連年報旱災有詐,捐監存在問題。

清朝第一大貪污案——甘肅冒賑案,究竟是怎麼回事? 第3張

乾隆對甘浙兩地捐監案展開調查,命阿桂和李侍堯負責甘肅,陳輝祖清查浙江,嚴令重懲。經過一段時間的艱苦努力,案件終於水落石出,乾隆下令王亶望立即正法,勒爾謹自盡,王廷贊絞監候,其他官員也得到了處理,甘肅省的官員幾乎全部都涉案。然而在,這起貪污大案還沒有結束,在抄查王亶望家產時,也發生了貪污事件,陳輝祖等人出現了偷換玉器字畫等情況,後有查明陳輝祖虧空銀錢多達130餘萬,也被下旨令其自盡。

至此,十年前開始的甘肅冒賑案才徹底宣告結束。貪污數量之大、延續時間之長、牽涉官員之多、懲處罪犯之嚴,都是之前從未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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