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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配有哪些分類?刺配的刑罰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2.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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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又和大家見面了,今天小編帶來了一篇關於刑罰刺配的文章,希望你們喜歡。

刺配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具體內容爲在犯人臉上刺字,然後發配到邊遠地方。刺配最早出現於唐末五代時期,到了宋朝刺配之風盛行,而且手段變的更加殘忍。宋朝的刺配罪分爲好幾個等級,根據犯事的輕重來決定到底處以怎樣的刑罰,最重的可能會終身服役,等於判下無期徒刑。看過《水滸傳》的朋友應該都知道,裏面有很多人物都受到過刺配之刑,下面就爲大家講講這個刑罰,一起了解下吧。

刺配有哪些分類?刺配的刑罰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大家讀《水滸傳》時,總是會看到宋江、林沖、武松這些人臉上都有刺字。那麼,這些人臉上刺字,就因爲曾經是朝廷的罪犯嗎?那達到什麼樣的罪纔會被刺字?這種給罪犯臉上刺字的刑罰又始於何時?

(一)刺配的起源

一般來說,古時刑法大致分爲死、流、徒、杖、笞五等。

馬端臨在《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八說:“流配,舊制止於遠徒,不刺面。晉天福中始創刺面之法,遂爲戢奸重典。宋因其法。”天福是後晉石敬瑭的年號,所以說在犯人臉上刺字是從石敬瑭的晉朝開始的。

到了宋代,統治者發明了獨具特色的刺配法,並得到了充分發展。

《水滸傳》第八回說:“原來宋時,但是犯人徒流遷徙的,都臉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喚做打金印。”因此,刺配就是集刺、杖、流於一身的刑罰,是指臉上刺字,外加杖脊而後流配充軍。

正如明朝人丘浚在《大學衍義補》中說:“宋人承五代爲刺配之法,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這樣說來,三種刑罰連在一起用,在宋以前是沒有的。

刺配自宋初作爲免死的刑種出現以後,後世的使用越來越頻繁,以致於出現了濫施的局面。有關刺配的法令,宋真宗大中祥符編敕止有46條,到仁宗慶曆年間增到170餘條,到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已達到570條之多。自此以後,直到清朝,各個朝代都保留了刺配之刑。

刺配有哪些分類?刺配的刑罰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第2張

(二)刺配的分類

宋律法律規定,流、徒、杖刑都要同時加黥刺。不過,黥刺一般是作爲附加刑使用的。對於流刑和充軍的,是一定要附加黥刑,而且方法多種多樣。

初犯刺於耳後,再犯、三犯刺於面部。

流刑、徒刑犯刺方形,杖刑犯刺圓形,直徑不過五分,也有刺字的。

刺配有哪些分類?刺配的刑罰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第3張

刺面分大刺、小刺。凡是審判官認爲罪行嚴重、犯人“性情兇惡”的,就把字體刺的特別大。

刺字內容,除了《水滸》所說的“迭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所犯事由、所配地名、軍名、服役名色等都刺在臉上的。比如“配某州屯駐軍重役”,就是指發配到駐屯部隊裏服勞役。刺“龍騎指揮”或“龍猛指揮”,就是發配到這個番號的部隊當兵。

到了南宋,又有了一種更野蠻的規定,凡犯強盜罪免死流配的,“額上刺強盜二字,餘字分刺兩臉”。

刺配有哪些分類?刺配的刑罰是什麼時候興起的? 第4張

(三)刺配後的相應刑罰

一是服勞役。

勞役的名號極多,如到官營的工業做煮鹽、造酒、燒窯、開礦,或者修造軍械等,或是參加修城修河堤等苦工。

二是去從軍。

有當廂軍、當水軍的。宋朝的兵都是招募的,一旦檢驗合格後,就要刺面,防止戰時逃跑。比如,北宋時當到樞密使的狄青,由於是禁軍兵士出身,臉上一直保留着標記士兵身份的“面涅”。

三是加杖脊。

法律規定,犯盜竊罪一貫以上、販私鹽一斤以上都要杖脊刺配。

不過,古時有“刑不上大夫”之說。到了宋神宗熙寧二年,宋朝關於刺面、脊杖的法律,對“命官”就不適用了。“命官”們貪贓枉法,止於流配,不刺面、不脊杖,這充分體現了統治階級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