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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祕:孔子兩次擇婿的事件背後有何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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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中記載了孔子兩次選婿的故事。 一次替自己女兒選。孔子評價公冶長:“可以把女兒嫁給他。雖然他被拘禁了,但他並沒有犯別人指控的罪。”於是把女兒嫁給了他。一次替侄女(哥哥孟皮的女兒)選。孔子評價南容:“國家有道時,不被免職;國家無道時,能免遭刑罰。”於是把侄女嫁給了他。《論語》記載這兩個故事的文字,實在看不出孔子選擇女婿有何高明之處。孔門有那麼多弟子,其中不乏年歲相當的青年才俊,孔子卻選擇了這兩個不怎麼出類拔萃的弟子。既然是從弟子範圍內選擇女婿,按理說,應該儘量選有志向、有才華、有前途者。

而公冶長、南容這兩人,顯然不屬於有這種類型的青年。關於公冶長的情況,文獻中幾乎沒有什麼可靠的記載。只有他是孔門弟子這一點,大致可以確定。其餘的,就連他的名字,哪國人,都有爭議。孔安國說他姓公冶名長,皇侃說他姓公冶,名芝,字子長;司馬遷說他是齊國人,《孔子家語》、孔安國說他是魯國人。南容何許人,也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認爲,南宮括、南宮适、南宮韜、南宮敬叔、南宮說、南宮閱,是同一個人,魯國大夫孟僖子的兒子。但是,《史記》上只說,南宮括字子容。一般認爲,“括”字也寫作“適”字。南宮括(適)跟南宮敬叔不是同一個人。一個人有五六個名字,不合常理。連名字、出處都難以弄清楚,可以說明,這兩個人實在是太平凡了。不然,按照他倆孔門弟子加上孔府快婿的身份,是很容易在文獻中得到記錄的。

揭祕:孔子兩次擇婿的事件背後有何隱情?

前人有一種說法,孔子之所以選擇公冶長作爲自己的女婿,是爲了彰顯亂世濫用刑罰、冤枉無辜的弊端,勉勵人們正身守法。這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仔細想想,也不無問題。首先,用女兒、侄女的一生幸福去表明這樣一種態度,值嗎?有必要嗎?這令我想起一句俗話,“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據考證,這是“捨不得鞋子套不住狼”的訛傳。拿自己親生孩子打狼的獵人,得有多愚蠢、多奇葩!孔子是個遊說四方、著書立說的行家,他完全可以通過口說、筆述,表明自己的態度。其次,這種說法跟孔子的思想有相沖突之處。孔子其人,如同石門晨門所言,是個“知其不可爲而爲之者”,是個積極進取的人;按照孔子自己的說法,“朝聞道夕死可矣”,是個把真理看得比生命還重要的人。孔子所說的“當仁不讓於師”,可能是爲了追求仁道,死亦不足懼的意思。在選擇女婿的時候,孔子卻如此膽小、保守,有點說不過去。這等於是,鼓勵弟子們不要怕死,要勇往直前,同時卻將自己的親人安排在遠離前線的大後方,過安全、太平的日子。

不錯,孔子讚賞衛國大夫蘧伯玉“國家有道的時候,出去做官;國家無道的時候,就隱居起來”的處世方法。但是,別忘了,他也肯定了衛國另一位大夫史魚的無論國家有道無道,都能做到像箭一樣正直。事實上,如果只是爲了女兒的人身安全,找一個既沒有犯過罪也不會被冤枉的弟子,好過公冶長這樣“進去過”的弟子;即使是要替侄女找一個“國家有道時,不被免職;國家無道時,能免遭刑罰”的人,孔門弟子中一定也有更加出色的人選。另外,孔子一輩子都在苦口婆心勸弟子們要好好學習。他爲什麼不能給自己的女兒和侄女找一個愛學習的弟子呢?行勝於言,這樣做的效果,豈不遠遠大於苦口婆心的說教嗎?相比之下,南容似乎比公冶長稍強點兒。《論語》裏記載,南容曾經向孔子請教過一個問題:“后羿擅長射箭,奡力大能陸地行船,都死得很慘;大禹、后稷只是從事耕種,卻擁有天下。”南容的這一思考,得到了孔子的極口稱讚。“君子”,“尚德”,都是好詞兒。

公冶長有何過人之處呢?《論語》中除了那一句“雖然他被拘禁了,但他並沒有犯他人指控的罪”之外,再也沒有別的記載。倒是後代有一種傳說:通鳥語。因爲這種傳說盛行於南北朝至唐朝,時代比較古老,我們不妨信其有。但是,這種旁門左道的技藝,應該是入不了孔子法眼的。孔子本人“多能鄙事”,都是吹拉彈唱之類人間的技藝,而公冶長通鳥語,屬於跨類“異端”。孔子在評論長沮、桀溺時,說了句“鳥獸不可與同羣”,可見他對鳥獸並無好感,也沒有了解的興趣。

“東牀快婿”的故事,家喻戶曉。晉朝的郗鑑在建康(今南京)聽說琅琊王氏多才俊子弟,於是派門生送信給王導,要求去王家替女兒選婿。王導也爽快,讓替郗鑑送信之人直接到王家東廂房去任意選擇。王家衆子弟聽說有此好事,都認真裝扮了一番,表現得很端莊。結果,送信人回去後,向郗鑑報告說,王家子弟的確都很優秀,只有一位,坦腹東牀,神色自若,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郗鑑一聽,就對這位坦腹東牀的青年很感興趣,把女兒許配給了他。這位坦腹東牀的王家子弟,便是日後赫赫有名的書聖王羲之。郗鑑擇婿,在今天看來,難以理解。但是,符合那個時代部分人的觀念:不拘禮節,任誕自然,是士大夫階層推崇的名士風度。孔子擇婿,是不是有這類不同於今天的時代風尚在起作用呢?看樣子是有的。春秋末年,禮崩樂壞,諸侯爭霸,社會陷入混亂之中,戰爭頻仍,生靈塗炭,人們過的是朝不慮夕的日子。亂世求安,合乎情理。但是,正如上文所說,孔門有比公冶長、南容更加出色、安穩的弟子可供選擇。可見,這不是全部的原因。那麼,會不會是孔子考慮到女兒、侄女的容貌條件,覺得並不優秀的公冶長、南容跟她們比較般配呢?合情理,但缺乏證據。

揭祕:孔子兩次擇婿的事件背後有何隱情? 第2張

仔細揣摩《論語》文句,我覺得,孔子這兩個擇婿故事的背後,另有隱情。跟孔子時代相近,春秋時期有個發生在秦國的乘龍快婿的故事。說的是,秦穆公有個名叫弄玉的女兒,絕色,酷愛品簫吹笙。穆公有意將其許配鄰國王子。但是,弄玉決意,非通音律、善吹笙之人不嫁。後來,弄玉如願嫁了擅長吹玉簫的青年隱士蕭史。夫婦二人隱居華山多年,品簫吹笙,過着自由、快樂的日子。最後,二人分乘綵鳳、金龍,雙雙飛昇成仙。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春秋時期,也有男女可以自主的愛情、婚姻,不一定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一點,《詩三百》中的許多詩篇可以佐證。就是說,孔子擇婿,有如下的可能:女兒、侄女,都是自己先尋下了如意郎君,私定終身;然後,提交父母,象徵性地徵求一下孔子的意見。女兒相中的是公冶長,侄女相中的是南容。在擇婿這事上,不是海選、中選、終選,都由孔子一手包辦,孔子只有“yes or no”的表態機會。當然,孔子選擇了“yes”。顯然,女兒、侄女擇婿的眼光,都不怎麼高明。因此,孔子認可公冶長、南容爲婿的理由,因之顯得有些消極,有些勉強——有自我安慰、勉強通過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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