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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時期浙江巡撫王亶望爲何非死不可?貪官王亶望的官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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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時期浙江巡撫王亶望之前在甘肅布政使任上搞出了一起貪污大案,涉及金額之大、人員之廣,駭人聽聞,所以非死不可。

私留捐銀

乾隆三十九年(1774),王亶望調甘肅布政使。清朝初期,朝廷沿用前朝舊制,下令准許甘肅士民捐納豆麥者,可取得國子監生資格,由此參加鄉試或取得官銜,此辦法稱"監糧",後停止實行。不久,朝廷又令肅州、安西官府按舊例收取捐納。王亶望上任後,與總督勒爾謹議定,以內地倉庫儲糧未滿爲名,命諸州縣收捐;不久,又令士民改捐"折色",即一律收銀兩。接着,又虛報當年旱災,謊稱以粟治賑,而私留捐銀,自總督以下各級官員皆分銀兩,王亶望得最多。此辦法實行半年後,王亶望疏報收捐一萬九千名,捐豆麥八十二萬石。朝廷對上報數字有懷疑,謂:"甘肅民貧地瘠,怎會有二萬人捐監?怎會有如此多餘糧?年復一年收捐,陳糧如何使用?疏言每年借給民間,如何流轉?"朝廷用"四不解"詰問勒爾謹等,勒爾謹編造謊言答覆。

乾隆時期浙江巡撫王亶望爲何非死不可?貪官王亶望的官場生涯。

鋪張奢侈

乾隆四十二年(1777),王亶望擢浙江巡撫。四十五年,乾隆帝第五次南巡,王亶望接駕鋪張奢侈。帝告誡:"南巡只是體查民情風俗,不是遊玩觀景,今添建屋宇,張燈結綵,朕實所不取。"不久,王亶望母喪,疏請治喪,百日後,留塘工效力。乾隆帝允准。後因浙江巡撫李質穎入朝召見,奏陳海塘工程時,因與王亶望意見不合,遂言王亶望不遣妻室還裏行喪。皇帝降旨責其狂妄越禮,罷官,仍留海塘工地效力。

虛銷賑粟

乾隆四十六年(1781),大學士阿桂奉命赴浙江勘察海塘工程,彈劾杭嘉湖道王燧和嘉興知府陳虞盛借大差爲名,貪縱浮冒。皇帝懷疑與王亶望在任時庇護有關聯,命逮王燧嚴查。同時,河州回民蘇四十三作亂,甘肅巡撫勒爾謹討剿時損兵折將,亦被逮。大學士阿桂奉命入甘肅督剿,因入境後大雨連綿,兵馬行動受阻。上報朝廷後,乾隆帝懷疑甘肅連年報旱情不實,命阿桂與總督李侍堯詳查甘肅往年賑災情況。阿桂、李侍堯上疏揭發王亶望等令監糧改捐銀及虛銷賑粟等情況。帝大怒,遣侍郎楊魁赴浙江與巡撫陳輝祖嚴審王亶望,抄其家產,抄沒金銀一百餘萬兩及大批珠寶玉器等。

乾隆時期浙江巡撫王亶望爲何非死不可?貪官王亶望的官場生涯。 第2張

貪污被斬

當時,乾隆帝巡視熱河,命諸大臣到熱河會審王亶望、勒爾謹和甘肅布政使王廷贊等監糧改捐銀、冒賑貪污一案。據王亶望等供認:自監糧改捐銀,他令蘭州知府蔣全迪示意諸州縣謊報旱災,由所轄道府結算申報。此案共查清自巡撫以下及州縣官員一百多人共貪污贓銀一千多萬兩之特大貪污案。案結,禍及官吏六十餘人,其中王亶望論斬,勒爾謹自裁,王廷贊論絞,冒賑至二萬銀兩以上者二十二人遭誅;餘皆免死發配。此案震撼大清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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