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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風雲人物:史上真實的包拯與戲劇中的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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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戲之所以口耳相傳,流傳至今,在於民間渴望有不畏強權、剛直不阿的人物爲民作主,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在中國歷史上名氣最大的法官,莫過於宋代的包拯了。幾乎所有的國人都知道“包公”。包公名氣這麼大,和傳統戲曲有極大的關係。在近代小說裏,包公並沒有成爲一個主角。可是在傳統戲曲裏,包公的故事卻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題材,凡是和案件、法律有關的劇目,主角多是包公。那麼傳統戲曲裏的包公形象和作爲歷史人物的包拯有沒有關係呢?真實的情況是幾乎沒有什麼關係。

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和傳說不同的是,他有一個很圓滿的家庭,有在雙親照顧呵護下成長的童年。他的父親包令儀,字肅之。進士及第,授朝散大夫,行尚書虞部員外郎,出帥南京(今商丘),上護軍。死後被朝廷贈刑部侍郎。用今天的官階來衡量,包拯生於一個廳局級幹部家庭。包拯自幼接受儒學教育,走科舉之路,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包拯滿29歲那年終於中了進士。朝廷已經任命他爲建昌縣知縣,可他卻以父母年老、家中無人照顧爲由,辭不就職。史書上沒有記載他有兄弟。從他考取進士不願意出任官職來看,家裏沒有其他能夠侍養父母的兄弟,他應該是個獨子。

包拯在家一呆10年,直至父母病逝、3年守喪完畢,他纔在鄉親們的勸勉之下接受了朝廷的任命,出任天長縣知縣。這一年是仁宗景祐四年(1037),他已是一個39歲的中年人了。包拯的宦途非常順利,除了因“失保任”(被他保薦升職的官員犯罪而受連帶處罰)被降級一次,包拯的官階一直向上。他擔任了10年的地方官,後來轉到朝廷監察系統任3年,主持過諫院、代理過御史中丞,在這段經歷中,包拯建立起自己的嫉惡如仇的名聲。彈劾了很多的朝廷重臣,包括當時的宰相宋庠、宋庠的弟弟宋祁、名臣張方平等人。

宋朝風雲人物:史上真實的包拯與戲劇中的包拯

皇祐二年(1050),宋仁宗決定任命自己寵幸的張貴妃的堂伯張堯佐宣徽南院使、淮康軍節度使、景靈宮使、同羣牧制置使。另外三個官職意義不大,而宣徽使來源於唐代,主持朝廷朝會,北宋初年往往以宣徽使兼樞密使,掌握軍事指揮。到了仁宗朝,這個官職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但是在朝廷禮儀上,位次僅次於宰相、樞密使。包拯當時主持諫院,率領諫官上諫,認爲按照宋朝慣例,后妃親屬不得擔任宰相及軍職,這次是皇帝恩寵貴妃過度,宰相未能及時阻止,“反覆數百言”,包拯自己言辭激烈,以至於濺了仁宗皇帝一臉的唾沫星,直到皇帝將錯誤任命“罷之”爲止。(宋·朱弁:《曲洧舊聞》卷一)

至和三年(1056)陰曆十二月,包拯被任命“權知開封府事”,嘉祐三年(1058)陰曆六月解任,實際上包拯在開封只有18個月多一點而已。剛到庭,書吏們要檢驗一下包拯的能耐,故意一起圍上來、捧着公文匯報事情。包拯一一聽取閱讀,當場處斷幾十起。未能了結的,幾天後一一催問,沒有完成的立刻嚴究。書吏再也不敢糊弄長官。原來民間起訴要到衙門口的書吏把持的“牌司”,包拯下令打開大門,直接由自己受理案件。包拯在開封任職期間還整治了沿河的違章建築,執法不避權臣。包拯的個人人品絕對無可指摘。他爲官廉潔,六親不認。他爲人極其嚴肅,史稱他“不苟言笑”,開封民衆稱包拯“笑比黃河清”,自詡“未嘗僞色辭以悅人”。他極其節儉,做再大官,“奉己儉約如布衣”。

後來包拯主要擔任財政系統的官職,當了4任轉運使(地方最高財政長官),最後被任命爲三司使,這個官職是北宋特創的,號爲“計相”,主管財政審計,其地位僅次於宰執(宰相和樞密院)。包拯最後的結局是進入到“宰執”之列。宋仁宗在1060年任命包拯爲樞密副使,包拯開始正式進入朝廷的決策班子,可是這時包拯的身體卻開始出狀況了,樞密副使一職他基本沒有到任,拖了一年多時間就去世了。包拯的個人家庭生活也很平淡。他娶妻董氏,也是官宦之家出身。長子包繶,出任潭州通判,死於任上。包公中年喪子,傷心欲絕。包繶已經成婚,沒有孩子,他的妻子崔氏不顧包拯的勸導和母親的威逼,堅持要在包家守寡。在包拯死後,崔氏聽說當年被包拯趕出家門的包拯的妾,在回孃家後曾生育一子,於是崔氏將那個孩子接回包家,取名包綖,作爲包拯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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