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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時期有一人貪得比和珅還多,手握兵權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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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史筆與史論來說,長期以來,晚清史學者們願意把清末大貪官慶親王奕劻和清朝中期乾隆朝的大貪官和珅相提並論。這是因爲,慶親王奕劻之貪,在一個皇朝行將結束的時候,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摧毀性作用;而和珅之貪,史論常把它和由“康乾盛世”轉衰,即由乾隆朝“盛世”到嘉慶朝漸衰的結節點連在一起。且不論這種史論判斷是否帶有史筆史論者個人的情感因素,常識告訴我們,個人的貪,與體制內的貪,一定存在着共同體的關聯作用。任何事情表現爲個體行爲,是古舊認識論留給中國後人的認知缺陷。清史揭示,和珅之貪,沒有乾隆皇帝個人“好物”貪慾作爲推手和庇護,是不可能達到那種程度的,--和珅是常在乾隆皇帝這條貪之河邊走而溼了腳的那麼一個大貪官(史料記載,乾隆常借各種名義叫臣下百官孝敬他)。同樣,清末慶親王貪的基礎,就是整個晚清官僚體系的腐敗。由此說明,史學者們願意把這兩人作爲典型大貪官,既在貶斥舊官吏的貪劣,更具有漸衰和皇朝沒落這種以史爲鑑的政治因素。

清朝時期有一人貪得比和珅還多,手握兵權排第一

其實,在確認以上兩人是清朝最大貪官(之一)的前提下,清朝還有一個大貪官,這便是晚清鼎鼎有名的洋務運動急先鋒李鴻章。或者說,封建專制政權下的貪官,只有之一,沒有之最。

當時一位叫瓦倫丁.吉爾樂爵士的外國學者對李鴻章及他的洋務事業有過深刻的研究,他在1896年(李鴻章出訪歐美、洋務事業如日中天之際)寫道:

“在李鴻章的朋友和親戚中間,腐敗以最大和最無恥的嘴臉出現,並規模很大地擴展開來,於是這些人就在社會上追隨着他,在政治上支持着他。對於這種現狀,縱然是那些對他予以讚揚的人也不可否認地看到,他憑藉着自己擁有的巨大的財富而著稱於世,所以,對於他本人的雙手是乾淨的這一點,我們沒法確信。據說,倘若要找出世界上最有錢的人,那麼此人一定會出現在中國。”

清朝時期有一人貪得比和珅還多,手握兵權排第一 第2張

李鴻章是晚清中國經濟轉型(農耕到工商)和改革(近代化)的主要樞臣。這位著名的、後人一直爭議不斷的晚清改革家,利用洋務購買和本國應用的渠道,上下其手大斂其財,在壟斷權力資源的同時,又壟斷了經濟資源。但這裏必須指出,皇朝時代爲官之貪,只要不是個人慾壑難填,在爲官爲政個人貪慾的同時,又能帶動體制內一批人先富起來,是符合當時的爲官之道的(經手人可以收受回扣甚至虛報,然後某一小集團共同分利)。這樣的史料,在中古及近古的中國封建皇朝歷史上,確是不勝枚舉。個人貪慾是人品的瑕疵,爲官而又對至尊個人或整個集團的忠,纔是是否可以爲官、爲大官的最高道德標準(忠孝仁義禮智信,把“忠”列於首位)。貪官在歷史民間輿論上處於千夫所指的道德最底層,但在官僚體制內並非如此。這是專制皇朝社會的兩種道德評判標準。

清朝時期有一人貪得比和珅還多,手握兵權排第一 第3張

按晚清西方人對對清朝官僚體系的認知是,“官僚的權力應該包括盜用公款,作爲其一種階級特權,被人們接受着”。而關於李鴻章的一個顯著例證是:“到了1894年底,當厄運即將降臨到李鴻章頭上的時候,社會上盛傳在他的一個兒子的負責下,他的可移動資產被偷偷地往南運回了自己的老家安徽,那就是整整一船的大箱子、板條箱、盒子和袋子,就如同慈禧太后在1901年暫居外地後回到北京時帶回一火車值錢的東西一樣”。就在同一時期,“宰相合肥天下瘦”的傳言,決非空穴來風。據嘉慶朝的上諭、參與和珅抄家臣僚的奏摺、內務府的折片等金額數字加起來,和珅貪污的家產總數不會超過4000萬兩(以億數爲傳統政治因素控制的民間傳說),更保守估計爲1000萬兩;而晚清李鴻章的動產與不動產總額,就保守估計已超4000萬兩。有史學研究者明確指出:“李鴻章的家產已經超過了和珅”--晚清工商化即洋務運動也決定了社會總財富必然超過前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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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宗法官僚(權力至尊與權力崇拜)制度培植出的貪官,從來沒有“之最”,只有“之一”。李鴻章與前兩者的最大區別是,他沒有倒在同一朝代內部整治即吏治的反腐浪潮中,而是倒在了持之以恆的洋務(近代化)事業和孜孜以求挽救沒落皇朝的工作崗位上,即他個人吸引眼球的“亮點”不在貪上。這足以使他成爲後人評說中的“有爭議”的一個歷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