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密史 > 未解之謎 >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3.1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古代當鋪的潛規則的文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國很早就已經有了典當業。早在二三千年前,就已經有了當鋪。典當最早叫做“質”,東漢時代的《說文解字》中,對“質”的解釋是“以物相贅”,對“贅”的解釋是“以物質錢”。西漢劉歆的《西京雜記》中就有典當的描述,《後漢書·劉虞傳》是“典當”二字最早出現的史冊。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進入南北朝之後,典當業更加發達和繁榮。南北朝是一個崇尚宗教的時代。寺院除擁有無數田產和大量農奴,再加上皇家的賞賜和社會各界的捐贈,一時之間成爲財富最爲聚集的地方。所以有“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之說。寺院本身作爲宗教機構,慈善爲本,這些財富之所以能聚集,從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寺院有扶危救困的責任。寺院設立叫做“質庫”的典當行,常常是爲了發放貸款,以救濟民衆。

進入盛唐之後,工商業得到長足發展,寺院經營的典當業更加繁榮。唐中後期的滅佛運動嚴重打擊了寺院經濟,典當行擺脫了寺院的壟斷,逐漸社會化,由此成爲中國古代社會最爲核心的金融行業。在當時200多個商業行業中,最大的行業就是典當業,甚至連政府也涉足其中,以公款(“官本”)開辦典當行。唐代的典當也被稱爲“僦櫃”。安史之亂後,國庫空虛,政府不得不向民間借貸。“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櫃錢”。從唐朝開始,典當業的發展已經介入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杜甫寫詩“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頭盡醉歸”;白居易寫詩“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第2張

宋朝達到中國古代社會的巔峯狀態,無論是政治、科技還是經濟、文化,都是空前絕後的。在《清明上河圖》中,就畫有一處掛着當鋪招牌的典當行。南宋政府進一步加大對經濟的促進力度,高宗下詔:凡開設典當者得授以朝奉郎官銜,躋身仕版,並免除捐稅徭役。“朝奉”從此便成爲人們對典當從業者的尊稱。

典當業的地位是如此重要。以至於連衣服也不同於普通商人。《東京夢華錄》記載:“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質庫掌事即着皁衫角帶、不頂帽之類。”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第3張

明清時代,隨着徽商、陝商、晉商等商幫的興起,典當業成爲最熱門的行業,遍佈通都大邑。特別是徽商和晉商,有“無當不徽”和“無西不成當”之說。《明實錄》記載:“今徽商開當,遍於江北,貲數千金,課無十兩,見在河南省計汪克等二百十三家。”就典當業總體而言,南方以徽商爲主,北方以晉商爲主。

有清一代,無論是大小城市,還是邊遠鄉鎮,到處都設有當鋪。鹽業和典當業是公認的暴利行業,典當業也成爲國家利稅的主要來源之一。清順治九年(1652年),規定典當每戶納稅銀5兩;康熙三年(1664年),典當業全行業年入稅銀達11萬餘兩;以此推算,全國典當鋪多達2萬餘戶。乾隆年間,典當業發展更加迅猛,北京城內外的大小典當行已經發展到300餘戶。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第4張

當鋪是個暴利生意,穩賺不賠。如果當戶按期贖當,那麼當鋪就賺利息;如果當戶不能按期贖當,那麼就成了“死當”,當鋪把當品一賣,賺得更多。

既然當鋪行業是個特殊行業,裏面就有很多潛規則。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第5張

首先,當鋪裏的職員是不自由的。上到掌櫃、坐櫃、站櫃,下到普通的小夥計、學徒,都必須住在櫃裏,既不能隨便回家,也不能帶着家眷。

以晚清爲例,當鋪裏的職員每五年才能放一次假,允許回家探視親人,假期是十個月。到了民國,變成了每三年放一次假,假期是6個月。

職員回家時,所攜帶物品都必須經過專人檢查後,才能帶出當鋪。這是因爲當鋪裏有很多值錢的物件,防止職員偷盜夾帶。

其次,對於當品,當鋪都要壓低其實際估價。一般來說,都是按照實際價值的三成來估價。比如,一條項鍊值一萬元,那隻能估價三千元。

而且,在寫當票時,還會按照規矩最大程度地貶損當品。比如一件新皮襖,當票上也要寫“光板五毛”“蟲咬鼠啃”。

第三,當鋪之間有通用的暗語,以對付那些“貨比三家”的當戶。

比如,張三拿着一件皮襖到甲當鋪來當,但對於甲當鋪所出的估價不滿意,他自然會“貨比三家”,再到其他當鋪去試一試。但最終的結果,張三不可能得到更高的估價。

爲何?

因爲甲當鋪的夥計已經在張三的皮襖上動了手腳。他在給張三摺疊皮襖的時候,在摺疊方法上,使用了當鋪之間通用的暗語,其他當鋪的夥計拿到皮襖一瞧,就知道這件皮襖已經在別家看過了,而且知道之前給出的估價,因此不會給出更高的估價。

其他的貴重物品,當鋪夥計也有辦法做上記號。

古代當鋪到底是什麼樣的 其中的潛規則又是什麼樣的呢 第6張

第四,“明一暗二”,“過五不過六”。

所謂明一暗二,是指當期到期後,當鋪並不立即處置此物品,而是繼續保留一個月——這是明規則。事實上,這一個月過去後,當鋪還會暗中繼續保留一個月,相當於實際上保留了兩個月。

當鋪這麼做,是防止當戶在當期到期後,突然手頭有了錢,想要把當品贖回去。當然,遇到這種情況時,當鋪會狠狠地敲詐當戶一筆。

所謂“過五不過六”,是指當鋪在收取利息時,三十五天按照一個月計息,三十六天則按照兩個月計息。雖然只是一天之差,但利息就翻了一倍。

事實上,當鋪的暴利,正是來自對於當戶的盤剝。所以,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踏進當鋪的大門,正所謂,“窮死莫典當”。

歷史記事
歷史真相
未解之謎
世界史
歷史上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