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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爲何把車上的肉扔了,也不分給士兵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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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記載:

(霍去病)其從軍,天子爲遣太官齎數十乘,既還,重車餘棄粱肉,而士有飢者。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個故事,即漢武帝派遣官員,爲在外出徵的霍去病送去數十車的酒肉,但霍去病卻在自己吃完後,選擇將剩下的酒肉全部放棄,即使當時的其他士兵還處於飢餓狀態。說到這裏問題便隨之而來,即霍去病身爲一代名將(獨一無二的冠軍侯),爲何會做出如此與身份不符的事情?

霍去病爲何把車上的肉扔了,也不分給士兵吃呢?

在正文開始前,我們先簡單地瞭解一下“冠軍侯”霍去病的淒涼出身。

霍去病的母親衛奴兒是平陽公主(衛青的妻子)府中的,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侍女奴婢。至於他的父親霍仲孺則更爲不堪,因爲他是私自勾引衛奴兒與自己苟合,且在衛奴兒懷孕後還不肯承認她的身份,導致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幸虧衛家三女衛子夫被漢武帝寵信,不然霍去病此生恐怕只能成爲一介奴僕而已)。

言歸正傳,接下來是筆者個人整理的一些,關於霍去病爲何不願與士卒分享酒肉的原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

霍去病爲何把車上的肉扔了,也不分給士兵吃呢? 第2張

其一,禮法不合

史料《國語》記載:

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魚炙,庶人食菜。

從上文這段史料中我們不難看出,在身份等級制度嚴格的封建社會,酒肉雖然好吃,但卻不是誰都有資格去吃的,即使是他人賞賜的也一樣。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這些酒肉是漢武帝親自賞賜給士卒的,那麼自然不會有這種情況,因爲天子大於禮法。但問題在於,這些酒肉是漢武帝先給霍去病的,因而他們的擁有者就變成了霍去病,可霍去病的權力並不能大於禮法,所以於情於理,他都是不能將酒肉分給麾下士卒的。

這裏或許會有朋友想,霍去病深受漢武帝的寵幸,比如當衆射殺李敢都安然無恙,可見他在漢武帝心中的分量。因而如果霍去病願意將酒肉分給士卒,那即使不符合禮法也完全沒有問題,畢竟憑藉他的受寵程度,這些應該都是小事。

如果真有這樣想法的朋友,筆者的回答是,霍去病從小被養在宮中,所以他深知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畢竟這種借花獻佛的事情,可是很容易招致漢武帝的猜忌與不滿。

其二,想分也不能分

從上文提到的史料中我們可以看到,漢武帝是賞賜給了霍去病數十車的酒肉,我們這裏就假設是五十車(在外出徵,不可能只爲了霍去病一人便運輸上百車的酒肉)。按照正常的漢朝車輦制度,如果是皇室賞賜,那一車的重量不會超過現代的百斤,而五十車最多就是五千斤。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霍去病雖然以閃電戰著稱(不帶後勤輔兵),但麾下士卒絕不對低於三千人,而三千人分五千斤酒肉(裝酒的容器也是需要重量的),那一個人又能分多少呢?

這裏或許又有朋友會想,如果分酒肉的話,那肯定是分給自己的親信,哪能無論親屬全部都分呢?假如有這樣想法的朋友,那筆者個人的回答是,霍去病出徵在外,身爲將軍的他,靠的不僅是那些少數的親信,更是佔大數的普通士卒。如果說霍去病將酒肉只分給親信,那些普通士卒又會怎麼想呢?

其三,霍去病的性格使然

有對《古今名將錄》比較瞭解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其劃分標準。這裏筆者因爲篇幅原因就先不提那些太複雜的,只說跟我們文章有關係的。在古代,一般情況下名將都分爲兩種性格,一種是項羽衛青這種同甘共苦型的,一種是關羽霍去病這種賞罰分明型的。所謂同甘共苦,就是願意與麾下士卒一起生活一起奮鬥,並由此激發起麾下士卒的效死之心。而另一種賞罰分明型的,就是指有功必賞有過必罰,而無功無過則順其自然,既不會高看你也不會無視你。

根據史料記載,霍去病本人非常孤傲,如果說他舅舅衛青對於士卒的愛戴程度爲100,那霍去病對於士卒的愛戴程度就只有60。但這能說明霍去病是一個不會打仗,不尊重士卒的人嗎?答案是並不能,因爲霍去病雖然不會特別關心士卒的日常生活,可一旦開戰之後,他對士卒的軍功也不會貪污半分,說得直白些就是,你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我絲毫不取(關鍵是霍去病經常打勝仗)。

最後,關於漢武帝賞賜十車酒肉,但霍去病爲何寧願讓它爛掉,也不願分給士卒這個問題,筆者個人的見解有三點;第一點是與士卒分享酒肉不合理法,因爲秦漢時期的庶民不能吃肉;第二點是就算想分也不能分,因爲會有厚此薄彼的可能;第三點是性格使然,即霍去病本身就不是一個願意與士卒同甘共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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