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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十二回:二陰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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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全名爲《京本通俗演義包龍圖百家公案全傳》,也稱《龍圖神斷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全書十卷,作者安遇時,書中講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該書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小說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爲民除害的清官形象。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三十二回 二陰籤

話說山東唐州民婦房瑞鸞,一十六歲嫁夫周大受,至二十二歲而夫故,生男可立僅週歲,苦節守寡,辛勤撫養兒子,可立已長成十八歲,能任薪水,耕農供母,甚是孝敬,鄉里稱服。房氏自思:子已長成,奈家貧不能爲之娶妻,傭工所得之銀,但足供我一人。若如此終身,我雖能爲夫守節,而夫終歸無後,反爲不孝之大。乃焚香告夫道:“我守節十七年,心可對鬼神,並無變志。今夫若許我守節終身,隨賜聖陽二;若許我改嫁以身資銀代兒娶婦,爲夫繼後,可賜陰。”擲下去果是陰。又祝道:“本非陰則陽,吾未敢信。夫故有靈,謂存後爲大,許我改嫁,可再得一陰。”又連丟二陰。房氏乃託人議婚,子可立泣阻道:“母親若嫁,當在早年,乃守兒到今,年老改嫁,空勞前功。必是我爲兒不孝,有供養不周處,憑母親責罰,兒知改過。”房氏道:“我定要嫁,你阻不得我。”

包公案第三十二回:二陰籤

上村有一富民衛思賢,年五十歲喪室,素聞房氏賢德,知甚改嫁,即託媒來說合,以禮銀三十兩來交過。房氏對子道:“此銀我用木匣封鎖了與我帶去,鎖匙交與你,我過六十日來看你。”可立道:“兒不能備衣妝與母,豈敢要母銀?母親帶去,兒不敢受鎖匙。”母子相泣而別。房氏到衛門兩月後,乃對夫道:“我意本不嫁,奈家貧,欲得此銀代兒娶婦,故致夫節。今我將銀交與兒,爲他娶了婦,便復來也。”思賢道:“你有此意,我前村佃戶呂進祿是個樸實人,有女月娥,生得莊重,有福之相,今年十八,與你兒同年,我便爲媒去說之。”房氏回兒家謂可立道:“前銀恐浪費,我故帶去。今聞呂進祿有女與你同年,可將此銀去娶之。”可立依允,娶得月娥入家,果然好個莊重女子。房氏見之歡喜,看兒成親之後,復往衛門去。

誰料周可立是個孝道執方人,雖然甚愛月娥,笑容款洽,卻不與她交合,夜則帶衣而寢。月娥已年長知事,見如此將近一年,不得已乃言道:“我看你待我又是十分相愛,我謂你不知事,你又長大,說來你又百事曉得,如何舊年四月成親到今正月將滿一年,全不行夫婦之情。你先不與我交合,我今要強你交媾,雲雨歡合,不由你假至誠也。”可立道:“我豈不知少年夫婦意樂情濃,奈娶你的銀子的是嫁母的,我不忍以賣身之銀娶妻奉衾枕也。今要積得三十兩銀還母,方與你交合。”呂氏道:“你我空手作家,只足度日,何時積得許多銀?豈不終身鰥寡。”可立道:“終身還不得,誓終身不交,你若恐誤青春,憑你另行改嫁別處歡 樂。”呂氏道:“夫婦不和而嫁,亦是不得已;若因不得情慾而嫁,是狗彘之行也,豈忍爲之。不如我回娘 家與你力作,將銀還了,然後來完娶;若供了我,銀越難積。”可立道:“如此甚好。”將月娥送至岳丈家去。

至年冬,呂進祿將女送回夫家,月娥再三推託不去,父怒遣之,月娥乃與母言其故。進祿不信,與兄進壽敘之,進壽道:“真也。日前我在侄婿左鄰王文家娶銀,因問可立爲人何如。王文對我說道:‘那人是孝子,因未還母銀不敢宿妻是實。’”進祿道:“我家若富,也把幾兩助他,我又不能自給,女又不肯改嫁, 在我家也不是了局。”進壽道:“侄女既賢淑,侄婿又是孝子,天意必不久困此人。我正爲此事已湊銀二十兩,又將田典銀十兩,共三十兩與侄女去,她後來有得還我亦可,沒得還我便當相贈他孝子。人生有銀不在此處用,枉作守虜何爲?”月娥得伯父助銀,不勝欣喜,拜謝而回。父命次子伯正送姐姐到家,伯正便回。月娥回至房中,將銀擺在桌上看了一番,數過件數,乃收置櫥內,然後入廚房炊飯。誰料右鄰焦黑在壁縫中窺見其銀,遂從門外入來偷去,其房門雖響,月娥只疑夫回入房,不出來看。少時,周可立回來,入廚房見妻,二人皆有喜色,同吃了午飯,即入房去,不見其銀。問夫道:“銀子你拿何處去了?”夫不知來歷,問道:“我拿什麼銀子?”妻道:“你莫欺我,我問伯父借銀三十兩與你還婆婆,我數過二十五件,青綢帕包放在櫥內。方纔我進來房門響,是你入房中拿去,反要故意惱我。”夫道:“我進到廚房來,並未入臥房 去,你伯父甚大家財,有三十兩銀子借你?你把這見識來圖賴我,要與我成親。我定要嫁你,決不落你圈套。”呂氏道:“原來你有外交,故不與我成親。拿了我銀去,又要嫁我,是將銀催你嫁也,且何處得銀還得伯父?”可立再三不信。呂氏思想今夜必然好合,誰知遇着此變,心中十分惱怒,便去自縊,幸得索斷跌下,鄰居救了,卻去本司告首,無處追尋。

包公案第三十二回:二陰籤 第2張

包公每夜祝告天地,討求冤白。卻有天雷打死一人,衆人齊看,正是焦黑,衣服燒得乾淨,渾身皆炭,只褲頭上一青綢帕未燒,有膽大者解下看是何物,卻是銀子,數之共二十五件。衆人皆道:“可立夫婦正爭三十兩銀子,說二十五件,莫非即此銀也。”將來秤過,正是三十兩,送呂氏認之。呂氏道:“正是。”衆人方知焦黑偷銀,被雷打死。驚動呂進祿,進壽、衛思賢、房氏皆聞知來看,莫不共信天道神明,鹹稱周可立孝心感格;呂月娥之義不改嫁,此志得明;呂進壽之仗義疏財;無不稱服。由是,衛思賢道:“呂進壽百金之家耳,肯分三十金贈侄女以全其節孝;我有萬金之家,只親生二子,雖捐三百金與你之前子亦不爲多。”即寫關書一扇,分三百金之產業與周可立收執。可立堅辭不受道:“但以母與我歸養足矣,不願產業也。”思賢道:“此在你母意如何。”房氏道:“我久有此意,欲奉你終身,或少延殘喘,則回周門。但近懷三個月身孕,正在兩難。”思賢道:“孕生男女,則你代撫養,長大還我,以我先室爲母,汝子有母,吾亦有前妻,若強你回我家,則你子無母,你前夫無妻,是奪人兩天也。向三百產業你兒不受,今交與你,以表二年夫婦之義。”將此情呈於包公,包公爲之旌表其門。房氏次年生一子名恕,養至十歲還衛家,後中經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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