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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明朝特有的官職,錦衣衞和東廠有哪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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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明朝特有的官職,錦衣衞東廠還是有區別的。錦衣衞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而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衞均權勢”,二者是有一定區別的。

同為明朝特有的官職,錦衣衞和東廠有哪些區別?

1、職能不同

錦衣衞有侍衞儀仗職能,而東廠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東廠、西廠和錦衣衞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東廠、西廠與錦衣衞共同點是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即“巡查緝捕”。

但在綜合職能方面,有所不同。一是錦衣衞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衞、巡查緝捕”,即錦衣衞首先是皇帝的侍衞親軍和儀仗隊,其偵緝廷杖職能是附屬職能。即作為皇帝的貼身衞隊,為了保證皇帝的安全,錦衣衞必須防患於未然。於是錦衣衞時時出動,刺探可能威脅皇權、危害朝廷的行為和言論,並捉捕和審訊嫌疑人。這項任務被皇帝特許,並逐漸演變為軍事特務的職能。

而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衞均權勢”,並沒有侍衞親軍和儀仗隊職能;二是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衞北鎮撫司審理。

2、地位不同

同為明朝特有的官職,錦衣衞和東廠有哪些區別? 第2張

錦衣衞和東廠的一開始是互補的,是平級,但東廠後來居上,有監督錦衣衞人員的權力。《明史·刑法志》記載“廠與衞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衞”。可見,一開始錦衣衞和東廠並存,是互補關係。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在與錦衣衞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錦衣衞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衞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衞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衞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3、刑訊範圍不同

錦衣衞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而東廠監視範圍除政府官員外,還包括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設置錦衣衞以“駕馭不法羣臣”為目的,所以錦衣衞的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而東廠可以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4、性質不同

錦衣衞是親軍二十六衞之一,掌儀仗,侍衞,緝捕,刑獄。其實仍是軍事機構,負責全國各地(東廠後期也涉及全國),以及它有刑獄職能(東廠中前期沒有)。錦衣校衞拿人辦案要具疏上奏,殺人也要拿刑部行文。

東廠百分百的純特務性質監察機構,機構精簡,前中期只是負責京城及附近的地區,廠公是宮裏的大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