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細菌學概念”的漫長古代世界裏,對“飲水衞生”的認識,中國古人不但認識得極早,更看得很深。以上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大家一一揭曉。
水是生命之源,尤其是飲用水的衞生安全,更關乎人類的健康與生命。
自古至今,人們對飲用水的清潔衞生都給予了高度關注,嚴格管理,加強保護。
在我國南宋時期,就曾明令禁止污染飲用水,對於違者嚴懲不貸。
南宋是北宋靖康之恥後宋室在江南建立的政權,與北宋合稱宋朝,共傳五世九帝,共153年。
南宋的管治雖偏於秦嶺淮河以南,卻是中國歷史上經濟文化繁榮、科技進步、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的王朝。
在既沒有自來水、也沒有什麼淨水設備的南宋時期,人們的飲用水除了井水外,多取自河流。
那時的河流從來沒有出現重工業污染,即便有幾座規模並不大的染坊,對河水污染程 度也是非常有限的。
當時,人們發現,對飲用水造成污染的最大頑兇則是來自居家所用的馬桶。
馬桶雖是盛裝髒穢之器物,卻是當時每家每户的必要配置。
為了保持自家環境衞生,人們每日會及時傾倒馬桶,又要用水進行清洗。
可這些髒穢之物傾倒在何處呢?馬桶又在何處清洗呢?
這時,有些人便將馬桶提到附近的河邊,將髒穢之物傾倒於河流中,使其順流而下,同時又用河水將馬桶沖洗乾淨,既省事又方便。
但這樣一來,卻污染了河流,嚴重影響了飲用水的清潔衞生。
為了禁止往河流中傾倒穢物和用河水沖洗馬桶,保持飲用水的清潔衞生,官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強監管,朝庭頒發了嚴格的律令。
例如在宋朝的《宋刑統》中就制定有這樣一則法律:為了保障老百姓的飲用水清潔衞生,嚴禁往河流裏傾倒馬桶穢物,如有違者,杖六十。
這裏所説的“杖”,即杖刑,就是將犯罪之人的衣物剝去,用荊條或大竹板予以重打。
在我國古代,杖刑與笞、徒、流、死並稱為“五刑”。
只是往河流中倒馬桶穢物,就要遭到60大板的懲罰,不可謂不夠殘酷。
要知道,在南宋時期,“杖六十”完全算得上是重刑了。
這60大板打下來,輕則十天半月動彈不得,重則可能就會一命嗚呼。
與這條律令相配套的,還採取了堵與疏相結合的兩條措施:
其一,增派巡邏人員,日檢夜查。
對於每條江河水流,都有人負責巡查,並且是24小時從不間斷。
一旦發現有人偷偷往河流裏傾倒髒穢之物,便立刻逮捕,送到衙門裏打板子。
如此一來,就沒有人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了。此乃堵。
其二,定時蒐集穢物,統一處理。
派人每天逐家挨户地收集馬桶的髒穢之物,運到田裏當作肥料,既解決了江水河流的污染問題,又能促使莊稼增產增收。
這對於老百姓來説,更是方便之極,不用出門,就會有人自動前來收取,那又何必非 要鋌而走險地到河邊傾倒穢物和沖洗馬桶呢?此乃疏。
有了嚴厲的律令,又輔之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配合,去河邊傾倒穢物和沖洗馬桶的情況徹底得到整治。
這也就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福音: 飲用水乾淨了、清潔了、衞生了、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