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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商鞅變法為什麼會鼓勵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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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講究四世同堂,數代不分家才是常態。那麼商鞅變法為什麼會鼓勵分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其中理由,一起看看吧。

商鞅變法禁止父子兄弟同居目的有三:其一、分家而立增加户口,户口多了税就多了;其二、減少宗族勢力對國家治理的威脅;其三、移風易俗,增加秦國的文明程度。

戰國時代國家收税不是按人來收的,而是按户來收的,也就是按户徵税。如果一個家族數代不分家,幾世皆同堂,那麼國家的人口雖然增加了,但是户口數卻沒有增加。

户口數不增加,那麼國家的税收就少,國家税收少那麼國就不會富,兵就不會強。商鞅變法後規定的法定税收是十五分之一,也就是6.67%,每户人家的收成6.67%要上交給國家,另外還有兵役、勞役等等徭役需要百姓承擔。

歷史上商鞅變法為什麼會鼓勵分家?

數代同堂雖然人口眾多,但是交税時卻按一户人家的正常收成交税,這樣就會導致全民投税漏税。商鞅變法後,男女必須在規定的年齡內結婚,然後分家立户,嚴禁數代同堂不分家,此舉大大提高了生產力,也增加了國家的税收。

先秦時代宗族的力量很強大,同一姓氏往往結寨而居,自成一體系,一村或者數村皆為一姓。這些村裏的事務皆由族老管理,族老的權力很大,他們對族人有生死賞罰大權,類似於一個土皇帝。

宗族的存在往往會引發大規模內鬥,也就是説這些宗族為了爭地、爭水往往會組織全族與別族私鬥,這種私鬥引發了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秦人內部仇殺慘烈,每年都有數千人死於私鬥。

東方六國譏笑秦國愚昧莽荒,説秦人勇於私鬥,怯於國戰,也就是秦人私鬥時不懼生死,在戰場上打仗卻時卻喜歡做逃兵。

商鞅變法後,拆大家為小家,拆宗族為國治,基層治理權收歸國家,私鬥者死,仇殺者斬,民事訴訟皆歸國家法律決斷。

最後就是為了增加秦國的文明程度,當時東方六國生產力提高後,男婚女嫁後都分家而立,城市建設得井井有條,家家户户都乾乾淨淨,經濟繁榮而文化昌盛。

秦國由於窮弱,幾代不分家,數世皆同堂,為的是抱團取暖,因此秦國鄉村蕭瑟,城市骯髒無序。商鞅變法後將全國土地收歸國有,然後按人口數量分給百姓人家,從而改善了秦國的經濟狀況。

在經濟條件具備後,商鞅強制各家分户,父子不得同居一室,兄弟要各立家業,聚小户為村落,聚村落為市邑,改變了秦國的鄉村城市面貌。

歷史上商鞅變法為什麼會鼓勵分家? 第2張

《史記.商君列傳》中寫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無別,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為其男女之別,大築冀闕,營如魯衞矣。

當時的魯國、衞國雖然不是戰國七雄,雖引領天下文明,商鞅治秦二十年,使得秦國文明程度到達魯國的水平,確實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