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起因
《尼布楚條約》簽訂後,俄國繼續侵略蠶食中國蒙古地區。清政府曾多次建議沙俄舉行中俄中段邊界談判,均遭拒絕,於1722年4月宣佈中斷兩國貿易。沙俄政府擔心中俄邊界問題長期拖延不決,將使其對華貿易受到更大影響,加上同瑞典、波斯(今伊朗)連年作戰,無力再在中國邊境挑起戰事,遂於1725年委派S.V.拉佔津斯基為全權大使,同清政府代表察畢那、特佔忒、圖理琛談判兩國劃界和貿易問題。
簽訂經過
1727年8月31日,雙方在布爾河畔簽訂《布連斯奇界約》,隨後簽訂《恰克圖條約》。 此此時的清朝處於“康乾盛世”時期,而同時沙俄窮兵黷武,國力已有所下降,入侵奧斯曼帝國遭到慘敗。然而清政府不經抵抗,把領土劃給沙俄,沙俄除將17世紀中葉以後侵佔的中國蒙古地區劃入俄國版圖外,還通過劃界獲得了貝加爾湖以西和唐努烏梁海以北伊聶謝河上游地區大片領土。
條約要點
一 以後雙方均不容留對方逃犯。
二 劃界東起額爾古納河,西至沙弼奈嶺。
三 烏第河暫為兩國公中地方,雙方均不侵佔。
四 通商仍照舊例,過境買賣,定於恰克圖、尼布楚二處。
五 中國於北京俄羅斯館,為俄人建教堂,教士四人,學生四人,教習二人,由中國給予贍養。
六 彼此行文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