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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殉夫為何在晚明蔚然成風?明朝的烈女怎麼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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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烈女,是最讓人感到隔膜和難以進入的一類女性。我們能夠理解商人婦的精明,也可以欣賞閨秀的才華,但是很難弄懂節烈婦們普遍的執拗和迷信。她們的言語匪夷所思,她們的行為更是駭人聽聞。這主要是因為:烈女節婦是被嚴重塑造的一個類型。

一是歷史的塑造:作為舊秩序裏的極品,烈女節婦是男權社會精心鍛造出的婦德典型。面對傳統權威對女性羣體的倫理構想,這些烈女節婦沒有躬身自省,而是篤誠地踐行貞節理想,甘為犧牲。她們大義凜然、一本正經。

二是文本的塑造。很多節烈事蹟本身就己經有捕風捉影之嫌,再經過尚激好奇者反覆轉述、渲染,更加使人不明就裏。《明史·列女傳》中有一類“死而不瞑”的故事,從中我們可以看到烈女節婦們是怎樣在文本的塑造中變得面目全非的,很多荒誕不經的故事居然被收入正史,成為鑿鑿史料。

以身殉夫為何在晚明蔚然成風?明朝的烈女怎麼那麼多

1、

人殉在中國古代社會並不是什麼怪事。帝制之前的王朝時代,用活人去殉那些高貴的統治者,就曾經是非常普遍的社會風氣。現在每當我們要控訴所謂奴隸制的罪行時,也還保持着這樣的習慣性動作:我們在文字周圍附上某個出土墓室裏的殉葬者圖片,那些累累白骨幫助讀者獲得對過往野蠻政治最真切的體驗。

但那時的人殉,若論起來起碼也還是遭人唾棄和厭惡的,絕不會説有殉葬的人積極踴躍,而看客們激動興奮的場面。秦國人有黃鳥之哀,魯國的孔子也是憎恨始作俑者的。然而,到了明代,人殉風氣死灰復燃,這一次來勢洶湧的殉葬風潮卻以文明而看似和諧的面貌出現。沒有繩索,沒有坑穴,也沒有野蠻驅趕。

殉葬者不是低賤未開化的奴僕,而恰恰是一羣地位不低並且深沐教化的女性。這羣女性把死節殉夫看作義之當然,看作人生價值的最高體現。她們懷揣着對經典烈女事蹟的由衷歎慕和對女性貞節的無限信仰,凜然殉夫,蹈死而不顧——這正是烈女之最可怕的殉夫動機:從教育或倫理薰陶中發展而來的對貞節的自覺追求和宗教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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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升容是一位出嫁不到一年就以死殉夫的烈女。她的父親楊叔安為佈政史。王九思説楊升容在早年就從父兄那裏聽得古烈女事,這培養了她對貞節的信仰:“其父及諸兄為講古烈女,至聞死節事,未嘗不歎慕焉,而曰:何古今人不相及也。”果然,在她的丈夫康生病死之後,她馬上想到了從古人遺則,儘管她的父母公婆都表示反對,但她還是千方百計地殉了夫。

烈婦查氏出身於兩浙望族。據説她的母親許氏就是一位品行出眾的至孝之人,許氏曾經割股肉為母親也就是查氏的外婆治病。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查氏從小就獲得了良好的婦德教育,她十三歲“誦孝經列女傳,曲節從教,言動有法。”後來在她的丈夫馮讓伯病死之後,那些託言古人的貞節素材激勵了她。她一心求死。

墓誌説就連房屋起了火查氏也毫無逃命的意思,她反而企求這大火能把自己趕快燒盡:“火至寢所,揮手謝救者:吾每念,常痛於骨髓,顧計不知所出耳,今得死所矣。願為中林草,秋隨野火播。靡滅豈不痛,根董幸相連。我思古人,適獲我心。”在查氏看來,自己為丈夫而死是真的死得其所。所以當她的兒子把她從火中背出來的時候,她非常不高興。後來,等到安排完讓伯的喪事,她到底絕食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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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例子很多,那些出身於詩禮之家的女性,由於長期受到貞節觀念的薰染,往往容易產生出對殉夫的崇高感和認同傾向,從而成為禮教之下自覺自願的犧牲。除了這種對貞節抽象的獻身動機,烈女殉夫實際上還包含很多其他方面的促成原因:比如説逼婚、喪子、報夫恩等等。

宣節婦察覺到父母要把自己改嫁出去,登樓自盡。周鎰妻王烈婦,夫死不久,兩個兒子又相繼得麻疹夭折,烈婦於是自縊。王汝賢妻任氏不食殉夫,當初親人出來制止她,她説:“往吾病瘍幾殆,夫子撫我曰:‘若死,我必不再娶。’今者忍夫子獨身地下乎?”任氏殉夫主要是出於情感基礎上的報恩心理,而不只因為純粹的貞節動機。

還有一類童養媳或初嫁婦殉夫的情況:方氏幼年喪父母,依婆家以為生,十七歲時未婚而夫先病死,於是自經殉夫。祁門程賽玉十六嫁汪良鵬,嫁一年而良鵬死,賽玉無子,於是絕食二十餘日而殉夫。李烈婦韓氏,四歲孤,七歲而母再嫁,寄食外舅氏家。十七歲嫁李從規,嫁六十日而從規卒,韓氏於是在當晚自殺殉夫。

儘管墓誌不可能再給出更多提示,但顯然這些女性之所以殉夫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無奈的客觀現實,而非簡單的貞節動機。丈夫的早逝常使新婦陷入一種無依靠無未來的境地,面對巨大的生存和倫理壓力她們只好選擇用死來解決問題。而所謂貞烈大義,那不過是執迷的世人加在烈女身後的道德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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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了殉夫的烈女,更多的人活下來,熬成了節婦。關於節婦的寡居生活狀況,墓碑文的描述很多,主旨無外乎“苦節”二字。“苦節”的重點自然在“節”,所以墓碑文不乏大量的道德鋪陳。有的篇章為了凸顯節婦的堅貞,甚至不惜把她們寫成是不以為苦反而似乎還樂在其中的。

事實上,喪夫的痛楚、逼婚的威脅、經濟的困窘、立孤的艱難,是大多數節婦普遍要面臨的人生難題。比如,來自於母家或婆家的逼婚威脅很大。為了表示守志不二的決心,節婦們常常斷髮剺面、毀容自殘。有的據説是把丈夫的棺柩放到寢室內晨夕供奉,而有的乾脆在墓旁結廬而居。這些在如今看來略顯誇張的行為方式,卻確實反映了節婦們那時的弱勢。

節婦,作為正統觀念裏的道德模範,卻並不意味者她們就會在浮世人情中獲得同等尊重與保護。而她們能拿來抵抗再嫁命運的武器不過自我栽害和毀滅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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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嫁之外,節婦還要保兒撫孤,這將是一個更加漫長和艱辛的過程。這也往往就是節婦的人生主題,她們活着的全部寄託無非在於延續那一絲微弱的香火。

錢謙益《明旌表節婦從祖母徐氏墓誌銘》,節婦徐氏十九歲嫁錢順理,嫁不足一年而順理卒。順理無子,徐氏於是矢志守節,欲為亡夫立嗣。十四年後,其夫兄生中子世顯,過繼給徐氏。十幾年後,世顯又夭,“復抱其子謙貞”。謙貞終得成立。徐氏守節五十年而卒,五十年間為夫立嗣,子而復孫,辛苦遭逢。大部分的節婦正如徐氏一般,她們用一生的悲苦換來了弱孤長成,宗祀永延。

再者,一般所稱“苦節”主要指向的含義是絕欲少歡,即節婦在她的日常生活中棄絕人世的一切慾念和歡樂,嚴守禮儀,篤意貞節。這被看成是節婦最理想的孀居狀態,受到熱烈稱頌。陳氏“毀容孀居,趾不踰序,聲不徹帷,終其身不茹葷,不服璣翠,而蕭然如比丘尼”;王節婦範氏夫死而“淨洗鉛華,長齋佛前”;吳節婦談氏“非冬夏更衣則不解帶,凡五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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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種以生為死的,還有視死如歸的。據墓誌的描述,很多節婦即使生了病也不治療,在她們看來,能夠儘快死去見到久違的丈夫,那將是最大的幸事。宋節婦張氏病重,“家人延諸醫診脈、進藥,皆不受”;張節婦馮氏病危,“二子憂懼,請延醫視之,孺人曰:‘吾恨不及為汝父薦棺,視若曹以至於今,亡亦晚矣。豈其手尚可使人脈乎?’二子又請命工像之,孺人曰:‘吾幽居五十年,雖至親不面,奈何面畫工,且遺其像面後人乎?”

至於朝廷的旌表行為,對於節婦本身來説,不僅沒有增加絲毫的歡愉,反而重新喚起滿腹心酸。正所謂:榮耀歸族,心酸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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