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禮法中,為表示對逝去生命的敬意,一直強調死者為大。但是在歷史上,涉及國仇家很的時候,人死了並不代表結束,為了泄憤,對敵人的屍體也是極盡羞辱的。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歷史上是如何處置敵人屍體的?
暴屍荒野
這就是常説的管殺不管埋,殺掉後暴屍荒野,被野獸蠶食,死不能入土為安不説,尚且無法獲得全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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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棺鞭屍
都説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但是有的時候確實是會晚的。當年伍子胥立志復仇楚國,經過多年籌謀終於攻入楚國都城,但是此時他的殺父仇人楚平王已經去世好多年。殺父滅家之仇,讓伍子胥心有不甘,當即挖開楚平王墳墓,鞭屍三百。
燃臍膏為燭
這一招主要是對肥胖之人用的,三國時期的董卓,被王允設計殺掉以後,因為其過往殘暴性情,遭到打擊報復,雖然人死了,但是對屍體也是不放過。因為其肚腸肥大,脂肪厚重,有人在董卓肚臍插上燭芯,當成了人體蠟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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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三國時期魏國名宿滿寵的孫子滿奮,也是因為體態肥胖,在遭遇上官巳叛亂時,滿奮因為設計反抗不成,慘遭殺害,死後也被當成蠟燭,燃臍膏為燭。
挫骨揚灰
在歷史上能夠享受這個待遇的人,還真不多,一般都是犯了叛國早反的大罪。在隋煬帝征討高麗的時候,楊玄感發動兵變早反,結果很快就被鎮壓,他本人也死了,但是隋煬帝並不解恨,命人肢解了楊玄感的屍體,然後用火焚化,骨灰也四散而盡,將楊玄感的痕跡抹的乾乾淨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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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末太平天國起義失敗後,曾國蕃的湘軍攻入天京,此時的洪秀全已經死了兩個月。湘軍挖了他的墳墓,將其碎屍萬段,火化成灰,之後參入火藥之中,做成炮彈打了出去,洪秀全生的轟轟烈烈,死後也是一鳴驚人。
其實在中國歷史上,因為戰場廝殺、廟堂鬥爭、對待敵人的都是非常殘忍血腥的,即使是對於屍體也會極盡侮辱之能事,一方面是為了羞辱敵人,一泄私憤。令一方面也是以此警告那些潛在的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