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史語錄 > 揭祕古代“休沐制度”,各朝官員如何休假?

揭祕古代“休沐制度”,各朝官員如何休假?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閲讀: 3.0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古代,休假制度並非惠及每一個人,市井小民是沒有節假日這麼一説的,古代比較正規的休假被稱為“休沐”,不過只適用於朝廷官員。不過,古代並不實行現代這樣的雙休日,且歷朝歷代的“休沐制度”各不相同。

漢朝:官吏五日一休,節日相對較少

漢朝以前,還未建立起相應的休假制度,官員們想要休息只能請假,這被稱為“告歸”。到了漢朝以後,規範的修建制度才開始得以建立,而“休沐”一詞也正是源於西漢。

漢朝時期,官吏平日裏辦公、住宿均在官衙,且家屬不允許跟隨,於是朝廷便規定官吏每五天可以返回家中,“休沐”便是休息、洗浴之意。例如《漢律》有載“吏員五日一“休沐”,又如《史記·百萬君傳》同樣有載“官員每五日洗沐歸謁親”。此外,朝廷還會在重要節日給官員們放假,不過漢朝的節日並不多,按照《續漢書·禮儀志》的記載,漢朝似乎只在夏至、冬至各放假五天,皇帝誕辰放假三天。

至於為何是每五天休息一次,這與漢代的“天人合一”觀念有關。古代曆法中,一年三百六十天,被分為二十四個節氣,七十二候,即以五日為一候,“氣候”一詞便由此而來。而古人又認為人的行為要順應天時,而“五日一休沐”,便是遵循了天人變化之道。

不過,根據《資治通鑑》的記載,如果是在宮廷之中任職的官吏,那麼便享受不了“五日一休沐”的福利了,他們乃是一旬一休。而太學生、軍隊雖然也有休假,但因離家太遠,五日一休不符合實際,因此便按照五日一休進行累積,到時可以一起休假。

唐朝:採用旬休制度,常假減少節假日增多

漢朝的“休沐”制度一直沿用到了隋唐時期,直到唐朝時期對這種制度進行改革,而唐朝官吏顯然要比漢朝幸福了很多,他們的節假日得到了大幅度增長。

唐朝官員雖然白天也在衙門辦公,但夜間只要不是值班,便可返回家中居住,而家屬也可以跟隨異地為官的官員居住,因此到了唐高宗永徽三年(662年)時,朝廷改“五日休沐”為“十日休沐”,也就是每十天放假一天,稱為“旬休”,也被稱作“浣”。《問奇類林》有載“俗以上浣、中浣、下浣,為上旬、中旬、下旬”。

唐朝的常假雖然減少了,但節假日比起前朝卻得到了大幅度增加。《唐律》規定,元日(春節)、冬至、清明放假七天,畢竟這幾個節日朝廷往往有重大祭祀活動,而官員們也要返鄉祭祖,因而假期普遍較長。又如唐玄宗因信奉道教,又規定道誕日(二月十五日)放假一天。再如唐玄宗開元十七年又將皇帝誕辰命名為千秋節,也可放假三天(唐肅宗時改為一天)。此外,中秋、夏至、臘日也可放假三天,而放假一天的節日更是多達二十一個。

揭祕古代“休沐制度”,各朝官員如何休假?

此外,如果官吏父母在三千里以外,那麼每三年還有三十天的探親假,五百里以外者則有十五天。再如兒子行冠禮可放假三天,子女婚娶可放假九天,其他親屬結婚則根據關係親疏放假六天、三天、一天不等。五月份還有十五天的田假,九月份則有十五天的備制寒衣假。父母去世,文官強制丁憂三年,武官則為一百天,授業恩師去世也有三天假。

宋朝:官吏們最幸福的時期,假期為歷朝之

宋朝的“休沐制度”基本沿用了唐朝的規定,但放假時間則有所延長,因而宋朝便成為了中國歷史上傳統節日最多、假期最長的朝代。

宋朝在沿用了唐朝的“旬休”,元日、冬至、寒食放假七天等制度的基礎上,不僅開創了“天棋節”、“天慶節”(皇帝母親生日)等新節日,而且是逢節必休。此外,探親假也不再是每三年一次,而是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各官衙便“封印”停止公務,各級官員全部停止辦公回家過年,直到次年正月二十日才返回衙門“開印”辦公。

同時,宋朝相對寬鬆的休假氛圍,也使得官員們的請假隨意了很多,按照沈括的《夢溪筆談》記載,宋朝官員如果不想值夜,便在值夜的本人名下寫上“腹肚不安,免宿”便可。根據統計,宋朝除了常規假期之外,各種法定節假日和節令節假日合計近百天,官員每年休假可達120天以上。

揭祕古代“休沐制度”,各朝官員如何休假? 第2張

此外,宋朝的休假制度也對下層人士進行了照顧,例如服役的工匠,同樣可以在元日、寒食、冬至和臘日各休假一天。而流配的囚徒不僅可以享受“旬休”,且在元日、寒食、冬至可各休假三天。

元朝:受遊牧習俗影響,節假日少的可憐

相較於其他朝代來説,元朝在官員休假方面簡直吝嗇的不要命,受其遊牧習俗影響,元朝統治者取消了大部分假期,規定每年的假期只有短短的十六天。

明清:朱元璋是個工作狂,官員休假縮水嚴重

明朝推翻元朝之後,官員們本以為苦難的日子就此結束了,沒想到卻遇到了朱元璋這樣的工作狂,他認為讀書人做官就是為老百姓服務的,沒事放什麼假,於是官員們只好繼續苦逼。

當然,相較於元朝來説,明朝雖然同樣取消了大部分節假日,但比元朝的假期還是相對要長的,雖然只長了短短兩天。按照規定,官員們每年只有十八天的節假日,其中元正五天、冬至三天、元宵節十天,其中元宵節十天長假還是從朱棣時期開始推行的。

官員們雖然心裏苦,但面對朱元璋這樣的狠辣皇帝,誰也不敢多説什麼,直到朱元璋去世之後,官員們這才開始表達自己的不滿,於是朝廷開始恢復“旬休”制度,然而即使如此,官員們每年的休息時間,也不過五十天左右,相較於唐宋兩朝可以説縮水嚴重。

清朝的休假制度基本沿襲了明朝,主要有冬至、元正、元宵三個節日,但由於三個節日在時間上太過接近,於是乾脆以“封印”休長假的方式,將三個假期予以貫通,每年年末的臘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官衙“封印”停止辦公,一直到次年的正月十九至二十二日“開印”辦公,至於具體哪天放假,則由欽天監選擇吉日。

近代:開始向西方靠攏,節假日得到延長

鴉片戰爭之後,隨着西方人大量進入並長期在中國生活工作,由於這些人依舊按照本國習俗在星期天放假休息,這種放假模式開始逐漸被清朝各階層接受。同治十一年(1872年),上海《申報》發表社論“西洋各國的星期日休息制度,於人生有益,中國應該仿行。”

光緒六年(1880年)以後,星期日休息制度開始從個別新式學堂開始推行,但其實更多是為了照顧外國人的生活習慣,例如福州船政學堂在光緒八年(1882年)規定,在洋教習任教的一個班,學生可以隨教習星期天休息,但在其他三個由中國教習任教的三個班,則無此規定。

直到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在新推行的光緒新政中,大批新建的新式學堂,都開始明確規定星期天休息制度,不過當時並無“星期日”這個説法,而是以二十八星宿值日法推算出的房、虛、昴、星四字代替。

星期日公休真正得以流行,則要到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了,彼時隨着舊曆開始逐漸被公曆所取代,從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起,清政府開始逐步推行星期日放假公休制度,率先推行的是一些新設立的中央機構,例如主管教育的學部、主管經濟的農工商部、主管外交的外交部等,陸軍部則於次年開始推行,而最守舊的吏部和禮部則從宣統三年(1911年)夏開始推行,至此星期天公休日開始得到廣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