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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誤讀:史書上經常出現的坑殺一次不是活埋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閲讀: 1.8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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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記載,戰國末期的秦趙長平之戰,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大戰,戰爭的結果是趙國失敗,四十萬降卒被秦軍“坑殺”。從多種古籍對這事的記載看,這不應該是虛構的,應該是歷史的真實事件。有人認為“四十萬”系“十四萬”之誤,但學界多取四十萬之説。這次“坑殺”一直被理解為:活埋。因為這樣,長平之戰就更血腥了。但是細究此事,活埋之説,卻極不合理。

“坑殺”趙卒四十萬實在是了不得的大事,許多古籍對這事有記載,敍述大同小異。《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括軍敗,數十萬之眾遂降秦,秦悉阬之。趙前後所亡凡四十五萬。”

《史記·白起王翦列傳》:“括軍敗,卒四十萬人降武安君。武安君計曰:‘前秦已拔上黨,上黨民不樂為秦而歸趙。趙卒反覆。非盡殺之,恐為亂。’乃挾詐而盡阬殺之,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前後斬首虜四十五萬人。趙人大震。”

白起之後,又出現一次大的“坑殺”,那就是項羽“坑殺”秦軍降卒。

《史記·項羽本紀》:“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軍吏皆曰:‘善。’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長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前行。到新安。諸侯吏卒異時故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諸將微聞其計,以告項羽。項羽乃召黥布、蒲將軍計曰:‘秦吏卒尚眾,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於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歷史的誤讀:史書上經常出現的坑殺一次不是活埋

又是坑殺,又是二十萬人。

戰爭中,只要條件允許,不管是哪一方的死者,都是要埋葬人的,除去道德因素之外,主要是為了防止瘟病。而活埋則又是一回事。以活埋的方式處死人,歷代皆有。抗日戰爭期間,日本鬼子也常用活埋的方式殺害中國抗日軍民。活埋多數並不是挖個大坑將人埋進去完事,而是將人埋入土中,卻把頭露在外面。不論是冷兵器時代還是現代,活埋都是最麻煩的處死方式,但是活埋卻最有震懾作用,對人的心理打擊最大。於是歷史上活埋不斷。

活埋是一種威懾手段,一般是要給敵方看的,處理時也多不隱蔽。而長平之戰“坑殺”後,“遺其小者二百四十人歸趙”,趙軍基本被殺光,其威懾作用與一般的殺頭沒有兩樣。如果效果一樣,大戰後疲憊不堪的秦軍就沒有必要活埋趙人了。

越是武器簡陋的時代,軍人與平民的區別越小,武裝與非武裝的區別越小。在只有冷兵器的時代,樹枝、石塊與刀劍的差距,遠遠不是樹枝、石塊與機關槍的差距,四十萬人知道自己即將被活埋,知道必死,動上拳腳,操起石頭、樹枝,沒個十萬八萬人是難以抵擋的。再説了,將四十萬個大活人埋了,光土方就不得了,況且是置之死地的四十萬戰士,不加綁縛是很難埋的,而要綁上四十萬人,談何容易?埋人家時,就得放下武器,操起杴鎬,一杴一杴往下填,埋了這個,上來了那個,四十萬人鬧了起來,可是了不得的事。大將軍白起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傻事?項羽三更半夜地挖坑埋人,豈不更傻?

周作人在《苦竹雜記》中説“掘了很大很大的坑,把二十萬以至四十萬人都推下去,再蓋上土,這也不大像吧。正如《鏡花緣》的林之洋常説的‘坑死俺也’”。

“坑殺”的“坑”,《史記》作“阬”。《説文》有“阬”無“坑”,解釋:“阬,門也。從阜,亢聲。”徐鉉説:“今俗作坑,非是。”可見,先有“阬”,後有“坑”,本不是一個字。《玉篇》:“阬,陷也。”“阬”《辭源》有解釋:“坑陷,殺害。《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王之邯鄲,諸嘗與王生趙時母家有仇怨,皆阬之。”可見,“坑殺”有的時候是活埋,有的時候是“害死”。

從幾次大規模的“坑殺”看,長平之戰是“挾詐而盡阬殺之”,項羽是“夜擊”。“詐坑殺秦降卒”,“挾詐”就是使用騙術,採用不光彩的軍事手段。

長平之戰“坑殺”的正解應該是用欺騙的手段殺害。

白起説:“上黨民不樂為秦而歸趙。趙卒反覆。非盡殺之,恐為亂。”這被殺的四十萬人中,應該包括大量的上黨百姓。

因為是用了損招,“坑殺”對軍事家白起心理壓力極大,白起臨死説:“我固當死。長平之戰,趙卒降者數十萬,我詐而盡阬之,是足以死。”如果只是一般的殺降,白起是不會心中有愧的,他是愧在“詐”上。

白起坑人用的是什麼“詐”,沒有記載,估計也就是放出謊言,乘人不備,殺進趙軍降兵營中。

可是,後人常説長平趙軍被活埋了四十萬,這樣説圖的多是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