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人物 > 帝王將相 >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閲讀: 2.1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曾國藩的起居日子十分儉樸。穿衣方面,曾國藩素常穿戴家人為其織的土布衣服,不着綢帛。一件天青緞馬褂是曾國藩最佳的衣服。這件衣服只在新年和嚴重慶典時才拿出來用,素常便放在衣櫥裏,因而用了三十年仍然猶如新衣。旁人提及此事,曾國藩道:“古語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吾觀之,衣亦不如故也,試觀今天衣料,有如當年之精者乎?”曾國藩升任總督後,其鞋襪仍由夫人及兒媳女兒製造。

每晚總督府內,曾國藩夜閲公務,全家長幼女眷都在麻油燈下紡紗績麻。這在其時的督撫大員中可説是絕無僅有。就餐上,曾國藩亦不考究,簡略備至。通常他每頓飯只要一個菜,“決不多設,雖身為將相,而自奉之嗇,無殊寒素”。時人以曾國藩就餐簡略,每食僅菜一品,諧稱之為“一品宰相”。為發起節儉,教育家人,曾國藩於大堂上親書一聯:“惜食惜衣,不唯惜時兼惜福;求名求利,但知求己不求人。”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從寓居方面看,曾國藩對立大興土木,在家園建築巨宅。曾氏湘鄉舊宅已有百餘年前史,曾門朋友興隆後人丁日漸興隆,亦經常有客人登門拜訪,舊屋多少顯得有些不合時宜。1865年,曾國荃出資七千串銅錢將舊宅改造一新。曾國藩得知後十分生氣,認為九弟“奢侈若此”,新房入住則易,搬出卻難,此種作法沒有為後代後代做出好的典範,貽害無窮。“生當濁世,居家之道,不行有餘財,多財則終為患害。又不能夠過於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行坐轎騎馬。又常常登山,亦可操練筋骸。仕宦之家,不積蓄銀錢,使後輩自覺一無可恃,一日不勤,則有飢寒之患,則後輩逐漸勤勞,知謀所以自立矣”。一怒之下,他立誓絕不踏進新宅半步。曾國藩每次回鄉都住舊宅,平生從未進過新屋。曾國藩還對立家中置辦私田。他在日記中寫道:“餘生平以起屋買田為仕官惡習,誓不為之。”咸豐五年,歐陽夫人在衡陽孃家私自買田置地,曾國藩知曉後立行將土地轉讓出去,並在家信中表達了對立置田的情緒。

曾國藩日子儉樸,源於他出自亦耕亦讀的農人家庭,深受良好家風的薰陶。曾國藩爸爸曾麟書有意效法林則徐之父,將林父家訓中“粗衣淡飯好些茶,這個福老夫享了;齊家治國平天下,此等事由兒任之”的名聯略作改動,變為曾氏家訓:“有後代有田園家風半耕半讀,但以箕裘承祖澤;無官守無言責世事漠不關心,且將艱鉅付兒曹。”曾國藩成名後,承繼爸爸的治家經歷,亦將林則徐作為典範。他在寫給曾國荃的信中道:“昔年林文忠公有三個兒子,分家時各人僅得錢六千串。林公身膺督撫要職二十餘年,其家底清寒如此,高風勁節,實不行及。我輩朋友真實應向林公學習。”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第2張

曾國藩為官的過人之處一方面來自個人品高清涼,另一方面來自勤於任事。曾國藩中進士後任職京官七年,從未回過家園。他在“夢寐當中,不時牽掛堂上白叟”,“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則弟信件於我,我概將家眷留在京師,我當即回家。如堂上白叟全沒有希望我歸省之意,則我亦不敢草率行事”。可見,曾國藩不回鄉自有不得已的苦衷。曾國藩歸結不能歸省有“三難”:“現在京寓欠帳五百多金,欲歸則無錢還帳,而交遊途費亦須四百金,甚難措辦,一難也;不帶家眷而歸,則恐我在家或有事留住,不能遽還京師,是兩頭牽扯,如帶家眷,則途費更多,家中又無房子,二難也;我一人回家,輕身快馬,不過半年能夠還京。第開缺以後,下一年恐尚不能補缺,又須在京閒住一年,三難也。”

從中不難看出,曾國藩所謂“三難”,均與其經濟窘迫有關。前兩難發愁的是旅費無從籌集,後者則是若賦閒京師則失去經濟來源。其時曾國藩已為翰林院侍講學士,四個月後又升授禮部侍郎,可算居京官高位。然他連回家探親的旅費都難以籌集,清涼程度可見一斑。清代官員俸祿十分菲薄,等第最高的正一品大學士年薪不過銀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如此低價的俸祿明顯不能堅持官員的根本開銷,貪婪之風天然蔓延。雍正、乾隆兩帝努力懲貪,推出當地官“養廉銀”和京官“恩俸”、“雙俸”制度。“養廉銀”制即“耗羨歸公”,此項數目巨大,可謂開高薪養廉之濫觴,通常來講,督撫一級的當地最高長官養廉銀超出正俸近一百倍,最低一級的知縣亦超出正俸幾十倍。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第3張

相比之下,京官則要低很多。“恩俸”只發給“六部堂官”,即各部尚書和侍郎。“雙俸”發給大學士、“六部堂官”雙俸雙米,其他京官雙俸單米。“正俸”、“雙俸”以外,京官的合法收入還有差事和科考、捐納的“印結費”。然京官若想過充足日子,便得索收當地官的禮品銀錢,如冬季的“炭敬”、夏天的“冰敬”等。可見,清代官員想要堅持清涼的操行着實不易。

曾國藩一代大臣!為何貧困到一件衣服穿三十年? 第4張

曾國藩為改變官場根深蒂固的貪婪納賄之風,曾在三十歲時立誓,終身堅持清涼之身。他誓雲:“以當官發財為羞恥,以宦囊積金後代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當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鑑臨,予不食言。”曾國藩臨終前仍不忘此誓,留下遺言:“餘若長逝,靈樞自以由運河搬運回江南歸湘為便。沿途謝絕全部,概不收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