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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務員”是個瓷飯碗 北魏時當官沒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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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時代,凡任公職、吃財政者,通稱爲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別無脫離職務的身份和權益。當時的講法叫“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近似今人幫老闆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喪生病、任滿更替、罷免辭官等各種緣故退休,老闆和僱員的關係即告解除。大體而言,可用“三無”概括:

一曰無退休費,就是無論原先俸祿多少石的官吏,只要離開職位,除非皇帝特詔照顧之外,一律停發俸祿。漢朝俸祿本來就薄,俸額低或負擔重的人積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覓生計。

二曰無工齡,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後重新出仕時,可授予“比六百石”職位以示優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當“公務員”,都得回到起跑線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競爭。總之,既沒有可以保留的幹部身份,也沒有可以累計的連續工齡。

古代“公務員”是個瓷飯碗 北魏時當官沒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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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曰無餘蔭,就是人走茶涼,在職時候的特權和影響一筆勾銷。

順便提一下,這一份沒有失業保障、沒有連續工齡,也沒有情義體恤的古代“公務員”職業,可以說是一個含金量較低的“瓷飯碗”。有人做過統計:西漢時丞相一職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東漢時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兩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慘了:二千石“時有纖微之過者,必見斥罷”,中低層官吏,則有“司隸、部刺史”等紀檢官員隨時“察過悉劾,發揚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就是動不動便打碎了飯碗。

自隋唐開始,官、職分離,所謂休官,其實只是休職,就是由於奔喪、病傷、候選、罷免、離任、致仕等各種緣故,脫離了能行使一定權力的職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個人資格權利的官員身份依然存在。換句話說,秦漢魏晉的“公務員”休官以後就是平民(原有貴族身份者例外),從隋唐開始,“公務員”休官以後依舊是官,在許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權:比如涉及訴訟時可以不在公庭拋頭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廳堂可以有幾間幾架,車輿騎乘可以怎樣裝飾,衣冠可以穿什麼樣式和顏色,乃至死後可以按什麼規格辦喪事、起墳墓,都可以根據官資高低採取與級別相應的排場。雖然說費用都需自掏腰包,但對比布衣即使有錢也不得僭越的種種禁限,“官有常尊”的身份意義就彌足珍貴了。此外,從唐代後期起,退休的官員無論級別高低,都可以享受“半俸”養老,更是過去連做夢也想不到的。

 宋朝公務員的“幸福生活”

歷朝歷代的公務員,要數宋代的公務員生活最幸福。

宋朝的公務員的工資和福利都是很高的。不但每月有固定的工資,還有一份減免賦稅的職田。他們的工資內容之豐富,令人歎爲觀止。有正俸、祿粟、職錢、春冬服、從人衣糧、茶酒、廚料、薪炭以及牲畜飼料等,衣食住行,甚至家眷從人的開銷,全部國家買單。其職田按官品高下給田40頃至1頃不等,且大都是良田。在稅費的繳納上,國家已經給了很多優惠政策,但他們大都偷稅漏稅。這種分配製度叫“薪給制”和“供給制”相結合。

古代“公務員”是個瓷飯碗 北魏時當官沒有工資?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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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公務員從沒有下崗分流一說,相反,只要你進入公務員的序列,只要你不犯大錯,這個鐵飯碗就可以帶進墳墓裏了。

宋朝的公務員大多沒有具體的工作,卻又拿着高工資,生活得相當愜意。宋朝時沒有“禁酒令”,即便是公務員們出入色情場所國家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宋徽宗趙佶還帶頭找小姐李師師呢。

最令人眼紅的恐怕要算是允許子弟接班和安置家人就業了。宋朝政府爲讓公務員安心工作,不爲家事分心,允許中高級官員的直系、旁系親屬,甚至門人到政府工作,當時這叫“蔭補”。

可惜這樣的幸福生活並沒有維持很久,龐大的公務員隊伍和軍隊,導致宋朝政府出現巨大的財政赤字。隨着女真人攻入汴梁,大宋公務員的幸福生活也宣告結束。(據重慶晚報)

 北魏時當官沒有工資?!

當官沒有工資?!是的,就在1600餘年前的北魏。

北魏創建之初,制訂了許多奇怪的制度,官吏無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馬背民族,爲鼓勵大家拼殺,不設俸祿,以戰利品自給,這在戰爭時期還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顯而易見了。官員們上有老下有小,那時老婆沒工作,孩子好幾個。當然,官員們不會眼睜睜餓死,既然沒有俸祿,那麼貪污受賄、巧取豪奪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員需要靠地方豪強來供養。

官員們貪腐成風,已經嚴重威脅到北魏的統治,北魏進行了幾次反貪,但效果都不明顯。有識之士開始意識到,制度不改不行了。

古代“公務員”是個瓷飯碗 北魏時當官沒有工資?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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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95年,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北魏孝文帝改革開始了,其中一項改革措施就是實行官吏俸祿制。孝文帝下令:“祿行之後,贓滿一匹者死。”實行了嚴厲的懲治措施。

自那以後,再沒有哪個朝代不給官員發工資。北魏的經驗告訴我們,反腐要動真格,但同時也要給官員合適的薪水。高薪不能養廉,低薪更加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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