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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明朝太監:竟強姦軍官妻子強娶軍官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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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的是,在明朝太監姦污婦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據記載,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僉事時,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間私訪,聽見一戶人家傳出悲哀的哭聲,一打聽,原來這戶人家的女兒被一名閹宦逼奸,因羞辱而自盡。

變態明朝太監:竟強姦軍官妻子強娶軍官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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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通常是指中國古代被閹割後失去性能力的男性,他們是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

在一般人觀念裏,太監原本就是閹人。其實不是如此。據記載,我國先秦和西漢時期的宦官並非全是閹人;只是自東漢始,才全部用閹人(“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他士”,出自《後漢書宦者列傳序》)。這是由於在皇宮內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後、妃以及宮女等,女眷較多,如果允許男侍出入,難免會發生穢亂宮帷的事。所以絕不允許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宮內當差。

按說,男性被去勢後,已經沒有了性能力,應該是不再有非分之想,不再有折花之念。但往往禁得住肉體功能,禁不了色慾花心。於是乎,有些不本分的太監就可能作出除公開娶妻、納妾、結對食之外,偷偷摸摸地與后妃或宮女淫亂。

變態明朝太監:竟強姦軍官妻子強娶軍官女兒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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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代嘉靖年間,宦官劉榮和宮女多人淫亂,事情暴露,他被黜退。天啓年間,宦官魏忠賢、趙進敬、徐應元三人結爲嫖友,淫亂宮廷。魏忠賢又和另一位太監魏朝同時與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這更是人所共知的穢聞。

更爲令人髮指的是,在明朝太監姦污婦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據記載,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僉事時,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間私訪,聽見一戶人家傳出悲哀的哭聲,一打聽,原來這戶人家的女兒被一名閹宦逼奸,因羞辱而自盡。石允常將此事奏聞朝廷,朱元璋准奏,把這名閹宦逮捕,定爲死罪。

再有,景泰元年(1450),大同右參將許貴奏稱,監軍宦官韋力轉仗勢強姦某軍官的妻子,其妻不從,韋力轉就把這位軍官杖責致死。代宗朱祁鈺讓巡按御史查問,未有結果。天順元年(1457),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稱,韋力轉每當舉行宴會時,都要找來妓女陪酒,還強娶部下軍官的女兒作妾。英宗十分惱怒,這纔派人逮捕韋力轉,依法懲處。

變態明朝太監:竟強姦軍官妻子強娶軍官女兒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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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裏,有人可能會有些不解,既然太監已經去勢了,怎麼能夠犯強姦罪呢?提及這個問題,就需要簡單說說太監去勢的事情。男子宮刑,一般理解是將陰莖連根割去,但據古籍記載,也有破壞陰囊與睾丸者。如《韻會》一書雲:“外腎爲勢,宮刑男子割勢。”此處,外腎是指陰囊和睾丸,破壞了它(或割除,或捏碎),人的性腺即不再發育,陰莖不能勃起,從而喪失了性能力。因此,在明朝的太監裏,不少人並不是將陰莖連根割去,而只是採取了後兩種方法。

試想,那些犯有強姦罪的太監們,使用盡管不能勃起的陽具,其猥褻玩弄玷污女性的做法,不也一樣是強姦行爲嗎?我們今天的刑法也是把性器官接觸定爲性生活完成的,都是同樣的道理。更何況,那些太監生理的變態必然導致心理的變態,對女性的殘害侮辱愈加變本加厲、愈加殘忍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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