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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四將劉光世是怎樣的人 歷史如何評價劉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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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南宋抗金名將,爲“南宋中興四將”之一。保安軍(今陝西延安志丹縣)人。徽宗時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紹興年間,爲三京招撫處置使,率部抗金,後因朝廷主張議和被召回。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去世後贈封太師,諡武僖,後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紹興十年(1140),金朝違約南侵。五月,劉錡進行順昌保衛戰時,宋高宗又重新起用劉光世爲三京招撫處置使以援劉錡,顯然是對罷免劉光世兵權不當的一種撫慰,也可能想利用劉光世對僞齊滅亡後又投金的舊部產生某種影響。但劉光世在宋的舊部王德不原歸屬,宋朝廷只能調撥李顯忠、李貴、步諒等將領所屬數千人歸屬劉光世,戰鬥力不強,未起多大作用。

紹興十一年(1141)四月,南宋朝廷收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兵權;六月,劉光世也再次被收兵權,罷爲萬壽觀使、封楊國公。紹興十二年(1142),劉光世死,終年54歲,諡武僖。乾道八年(1172),追封安城郡王。開禧元年(1205),追封鄜王。

中興四將劉光世是怎樣的人 歷史如何評價劉光世

  歷史如何評價劉光世

元·脫脫等《宋史》:“南渡諸將以張、韓、劉、嶽並稱,而俊爲之冠。然夷考其行事,則有不然者。俊受心膂爪牙之寄,其平苗、劉,雖有勤王之績,然既不能守越,又棄四明,負亦不少。矧其附檜主和,謀殺岳飛,保全富貴,取媚人主,其負戾又如何哉?光世自恃宿將,選沮卻畏,不用上命,師律不嚴,卒致酈瓊之叛。迎合檜意,首納軍權,雖得善終牖下,君子不貴也。二人方之韓、嶽益遠矣。”

宋·朱熹《朱子語類》:“光世在當時貪財好色,無與爲比,軍政極是弛壞,罷之未爲不是……”

明·錢士升《二十五別史》:“光世在諸將中最先進,馭軍無法,不肯爲國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