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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敢與李世民叫板,救下失責校尉

來源:歷史百科網    閱讀: 3.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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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胄(573-633年),字玄胤,唐朝初期宰相,汲縣令戴承伯之子。生性忠直,犯言直諫,曾代理吏部尚書,主持選官。轉戶部尚書、武昌郡公,參預朝政,位列宰相。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帶來相關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戴胄(573-633年),字玄胤,譙郡譙縣(安徽省亳州市)人。唐朝初期宰相,汲縣令戴承伯之子。有一天,長孫無忌被唐太宗召見,他走得匆忙,掛着佩刀直接闖進了李世民的辦公室,

太宗令封德彝對這事進行裁決。封德彝以看門的校尉把門不嚴,判死罪;而僅罰長孫無忌二十斤銅抵罪。

這時,主審法官戴胄站出來堅決反對,認爲這不公平。他對李世民說道:“校尉因爲無忌的原因獲罪,被判處死刑,這沒有問題。但是事關陛下的人身安全大事,不可以有失誤,兩個人的罪行一樣嚴重,都必須判處死刑。”

戴胄:敢與李世民叫板,救下失責校尉

熟悉法律的戴胄還對太宗進行普法,他說,根據現行的法律條款規定,供皇帝使用的湯藥、飲食、舟船出了問題,即使是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工作人員必須處死。

本來,李世民想偏袒他的大舅哥,讓校尉當個替死鬼就算了,如今戴胄說大舅哥是死罪,一下子把李世民嚇傻了。

見李世民愣在原地,不知所措,戴胄連忙話鋒一轉,說道:“陛下錄無忌功,原之可也。”意思是說,您要是覺得無忌同志有功勞,想赦免他,也不是不可以。但有個條件:“若罰無忌,殺校尉,不可謂刑。”

事情明擺着,兩人罪行一樣,殺一個,罰一個,厚此薄彼,不符合法律規定。戴胄把話說到這個份上,李世民就是有心想包庇大舅哥也不敢了。

於是,李世民大義凜然地說道:“法律是天下的公器,朕怎能偏袒親戚呢?”他要求封德彝對此案進行重新審理。

戴胄:敢與李世民叫板,救下失責校尉 第2張

哪知,封德彝是一個馬屁精,他早就摸清了李世民的心思。複審結果出來了,維持一審判決結果,而李世民也打算批准封德彝的復狀。

客觀地說,在這事的處理過程中,李世民是有自己的小心眼的。這從封德彝堅持一審原判的行爲就可以看出。因爲封德彝很會察言觀色,他知道李世民需要什麼樣的結果。

從李世民的立場來看,他有這樣自私的想法也無可厚非,他的妻兄當然不能殺,但校尉失職確實會危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最好殺之以儆效尤。

面對這樣的複議結果,戴胄當然又一次提起抗訴,他堅決不同意殺校尉而罰無忌,並極力爭辯說,校尉是因爲長孫無忌而犯罪,依法當輕判,“若皆誤,不得獨死”。

戴胄一如繼往地硬挺,堅持不能只判校尉一個人死,不依不饒地非要拉着長孫無忌給校尉墊背。

這一招還真管用,最後,李世民一碗水端平了,把兩人都赦免了,戴胄刀下留人成功。

戴胄:敢與李世民叫板,救下失責校尉 第3張

這個故事來自《新唐書·戴胄傳》,讀完給人一些啓示:

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校尉與長孫無忌同爲犯法,雖然校尉身份低尉,長孫無忌貴爲皇親國戚,但在法律面前,他們要接受同樣的處罰。

2、 李世民的寬宏大度。面對戴胄一一步步緊逼,李世民並沒有蠻橫以對。作爲一個至高無上的帝王,在我行我素的年紀,李世民聽得進反對的意見,容得下尖銳的批評,真是讓人欽佩和讚歎。

戴胄的進諫之所以如此有底氣,那是因爲他手握一個核心武器,那就是法律。法律代表正義,他以此與君王進行叫板,而的確多次說服了君王,維護了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