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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嫡長子繼承製是如何建立的?起到了怎作用?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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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長子繼承製是指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項原則,即王位和財產必須由嫡長子繼承,嫡長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長子。下面小編就爲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在西周建立初期,爲了穩定周初的政治形勢,鞏固疆土,周天子在政治統治上實行宗法分封制,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即將同姓宗親和功臣等分封到全國各個地方建立諸侯國,以此作爲周王朝的屏障,鎮守周王朝的疆土。其中宗法分封制的核心就是嫡長子繼統法。

西周嫡長子繼承製是如何建立的?起到了怎作用?樣的

一、西周嫡長子繼統法的建立

西周的王位繼承,並非一開始就是立子以嫡,而是經歷了從立賢到立嫡的演變過程。筆者認爲,這一觀點是非常正確的。古公亶父欲立少子季歷,以便再傳季歷之子昌,就是周人立子以賢的典型例證。《史記·周本紀》載:“古公亶父欲以少子季歷繼位,以便再傳季歷之子昌,故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以及虞仲心知其意,於是遠徙江南,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周人第二次立子以賢是文王以武王發爲儲君。

《史記·管蔡世家》載:“武王同母兄弟十人。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爲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爲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

表明武王發的長兄伯邑考健在時,文王即已立發爲太子。也有學者據《禮記·檀弓上》“昔者文王舍伯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認爲此“以立子不立孫而言,伯邑考早死,而文王以發爲嗣也,非生時廢長之謂”。

“舍其孫腯”而腯猶在,“舍伯邑考”則伯邑考亦應在世,只是未至武王繼位即先死去。可謂得其真意。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爲太子是周人又一次立子以賢的例證。直到武王克商以後,周人立子以嫡的嫡長子繼統法才終被正式確立下來,成王的繼位與即政乃是其標誌性的事件。武王在病重期間,面對當時複雜的國內政治形勢,曾設想“乃今我兄弟相後”,即讓賢能有智的弟弟周公旦繼承王位,但周公堅持不肯接受。

或許周公旦對於鞏固政權有更爲長遠的考慮,武王最終放棄了立賢的提案,“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最終以詔令的形式宣告西周實行嫡長子繼統法。經過周公東征平叛、封藩建衛、營洛遷殷、制禮作樂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後,西周國家初步安定下來。周公便在攝政第七年,還政成王。

這一做法便是以實際行動向天下宣告,嫡長子繼統法必須成爲西周堅守不渝的政治制度。縱觀西周一代,除孝王因特殊情況是弟及王位以外,其他均爲嫡長子繼位。立子以嫡是西周的“王命”,不只是周王室要嚴格遵循,周王室以外的諸侯或其他貴族,也都要奉行立嫡制度。

周宣王以自己的私愛干預魯國國君之位的繼承,廢長立少,受到樊仲山父的諫阻。樊仲山父認爲廢長立少是“犯王命”,是“教民逆也”。這說明嫡長子繼統法在此時早已被確立下來,並且是整個西周王朝的“王命”,諸侯國亦須遵行。

二、嫡長子繼統法的作用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載,昔先王之命曰:“王后無嫡,則擇立長,年鈞以德,德鈞以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古之制也。”也就是說,王位繼承並不只有嫡長子繼統一種方式,但立嫡卻是周代王位繼承製的基本規則,也是決定其他繼承路線的前提條件。

而彘之亂中,召公即使犧牲自己的兒子也要把太子靖保護下來,即是出於對嫡長子繼統法的苦心維護。那西周爲什麼要將嫡長子繼統看得如此之重,它對西周的統治有什麼作用呢?

嫡長子繼統更有利於政權穩定,鞏固統治。原因有如下幾點:第一,嫡長子繼統可以縮小繼承君主之位的候選人範圍,使繼承人選更加明晰,從而最大程度上減少紛爭。一般而言,當時的君主基本都是一個妻子多個妾室,所以相應的子嗣也會很多,包括嫡子和庶子。在君主子嗣衆多的情況下,古人選擇嫡長子繼承國君之位,通過這種方式選擇繼承人,就會變得簡單了。

在我國古代君主繼承製度下,如果母親具有妻子的名分,就可以使得嫡長子具備更大的繼承國君之位的優勢,其他的庶子一般是不敢覬覦君主之位的。如果庶子有爭奪君主之位的舉動,就會被認爲是有失傳統的行爲,會遭到國君、大臣等的極力反對,或者採取暴力的行爲去制止庶子的這種行爲,在我國的歷史上也發生過諸如此類的事件。庶子在爭奪王位的過程中沒有得到衆人的支持,那麼在政權統治中也會非常艱難。所以,古代君主之位通過嫡長子繼承的方式,就會使得繼承王位者的範圍減小,從而有效防止衝突的發生。

第二,嫡長子年齡相對較長,治國理政方面更有優勢。一般來講,嫡子的母親,作爲君王的正室,居王后之位,一般與君主成婚時間是最早的,所以很有可能最先爲君主產下子嗣,這就是嫡長子。在君主晚年或身體處於疾病狀態下,就會考慮讓嫡長子幫助處理政事,一般這種較早誕生的嫡長子年齡較大,在閱歷和年齡上也較爲突出,所以,嫡長子在得到輔佐君主的政權之後會籠絡一些比較有背景的大臣,在治國理政方面更有優勢,更有利鞏固統治。

第三,兄終弟及比父子相繼更易引發內部爭鬥。一般來講,君主與嫡長子之間的血緣關係和感情,以及對於嫡長子寄寓的很高的期望,這些都是兄弟之間無法比擬的。在歷史發展的數千年中,從相關的君主繼承製事件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君主之位在父子之間傳承,要比在兄弟之間傳承更不容易發生暴力事件,也不會引發各種圍繞着政權爭奪的內部鬥爭,所以也不會消耗王室在政治統治上的實力。第四,君主之位通過嫡長子繼承法傳承政權,會使得政權的更替相對不那麼頻繁,這有利於維護封建王朝的政權統治,使得政權更加穩定。

蘇力在研究中指出,如果在封建王朝中,實行的是兄弟之間的王位繼承製度,就會使得王朝統治者的更換更加頻繁,主要原因在於兄弟之間的年齡差距一般比父子之間更小。可以說,對於王朝統治來講,政權統治者的頻繁更換是不利於王朝統治的,更也不利於社會的穩定。一個封建王朝如果沒有對於政權的長期規劃,或者處於搖擺不定的情況,就極容易導致政權的瓦解,也會給外部侵略者更多的可乘之機。因此,嫡長子繼統法成爲西周堅守不渝的政治制度。

三、周幽王廢嫡立庶對西周統治的衝擊

西周晚期,西周王朝的國勢逐漸走向衰弱,各個諸侯國出於自身擴展的需求等各種原因,對周王室的離心傾向開始出現,並隨着周幽王的殘暴統治而不斷加重。關於西周末年周王室與各個諸侯之間的關係研究,歷來學者們皆以司馬遷《史記》中的周、秦兩本紀作爲研究素材。司馬遷在《史記·周本紀》中關於周幽王“烽火戲諸侯”歷史事件的記載,一直以來被視爲正史。

但是,近年來,針對“烽火戲諸侯”這一段歷史,相關學者們已多對其提出質疑,指出其多處不符合史實。“烽火戲諸侯”一說來源於《呂氏春秋》,非常具有傳奇色彩,但其所述不僅過於簡略,且存在着諸多疑點,其描述更接近於演義,而且烽火戲諸侯這個鬧劇顯得既無聊,又非常荒誕,不僅舉烽火未必可笑,且早有學者指出,烽燧傳警一直到秦漢時期爲防備匈奴的時侯纔開始出現,遠在西周時期是不可能出現的。

但是,即使《史記》中關於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的歷史記載存在很多的演繹成分,但由此也反映出,西周末年周王室面臨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即在周幽王時期,各諸侯已經對周幽王產生了嚴重的信任危機。周幽王之所以會失信於諸侯,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周幽王不顧諸侯和大臣們的反對,廢嫡立庶,破壞了天下諸侯與百姓共同信奉的嫡長子繼統法。

西周嫡長子繼承製是如何建立的?起到了怎作用?樣的 第2張

也就是說,西周末年,周幽王昏庸無道,爲寵褒姒而立褒姒之子伯服爲王,後來又廢掉申後之子宜臼的太子之位。但是在當時周王室的政權統治下,宜臼是周幽王的嫡長子,伯服作爲庶出是沒有資格繼承王位的。

結語

西周的宗法制有大宗、小宗之別,嫡長子繼統法是其政治統治的基本規定和核心。“尊卑有序、長幼有差”,在當時的社會是決不許越雷池半步的。儘管到了西周晚期,周王室已經呈現衰微的現象,但是各級統治者以及各個諸侯國對於宗法尊卑的等級制度依舊還是嚴格遵循的,因爲這也是維繫他們各自特權的命脈。

所以,在這種“立嫡以長不以賢”的情況下,宜臼成了幽王之後理所當然的繼任者,同時也得到絕大多數諸侯國的支持或承認。其他諸侯國雖然也存在覬覦王位的野心,但是要想取代宜臼的位置還是難以做到的。

然而周幽王這種廢嫡立庶的行爲卻對這種以嫡長子繼統法爲核心的宗法分封制造成了嚴重的衝擊,從根本上動搖了西周王朝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