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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服飾:唐代冠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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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國家統一,經濟繁榮,形制更加開放,服飾愈益華麗。

冠服制度是封建社會權力等級的象徵,作爲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精神支柱的儒學,則把恪守祖先成法作爲忠孝之本,強調衣冠制度必須遵循古法,特別是作爲大禮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棄先王遺制,故稱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閉性。宮廷日常服裝稱爲常服,常服具有時代的特徵。唐高祖李淵(公元618年至 636年)於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佈新律令,即著名的“武德令”,其中包括服裝的律令,計有天子之服十四、皇后之服三、皇太子之服六、太子妃之服三、羣臣之服二十二、命婦之服六。內容基本因襲隋朝舊制,天子的14種服裝爲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緇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恰。皇太子的六種服裝有袞冕、遠遊冠、公服、烏紗帽、弁服、平巾幘。羣臣的22種服裝有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平冕、爵冕、武弁、弁服、進賢冠、遠遊冠、法冠(獬豸冠)、高山冠(側注冠)、委貌冠(與皮弁同制)、卻非冠、平巾幘、黑介幘、介幘、平巾綠幘、具服(朝服)、從省服(公服)、婚服;皇后的三種服裝有褘衣、鞠衣、鈿釵襢衣;皇太子妃的三種服裝有褕翟、鞠衣、鈿釵禮衣。命婦的六種服裝有翟衣、鈿釵禮衣、禮衣、公服、半袖裙襦、花釵禮衣。以上各類服裝的配套方式和服用者對象及服用場合,《唐書·車服志》都有詳細說明。凡是從祭的祭服和參加重大政事活動的朝服(又稱具服)、制度與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麗華美。一般場合所穿的公服(又稱從省服)和平時燕居的生活服裝常服(又稱燕服),則吸收了南北朝以來在華夏地區已經流行的胡服、特別是西北鮮卑民族服裝以及中亞地區國家服裝的某些成分,使之與華夏傳統服裝相結合,創制了具有唐代特色的服裝新形式。

寬袖大裾的款式則可表現瀟灑華貴的風度,稱圓領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廝役都可以穿。襆頭、圓領、革帶、長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傳到明代。

隋唐五代服飾:唐代冠服制度

唐代冠服制度在武德令推行之後,也在不斷修改完善,它上承周漢傳統,從服裝配套、服裝質料、紋飾色彩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列,對後世冠服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唐以前,黃色上下可以通服,例如隋朝士卒服黃。唐代認爲赤黃近似日頭之色,日是帝皇尊位的象徵,“天無二日,國無二君。”故赤黃(赭黃)除帝皇外,臣民不得僭用。把赭黃規定爲皇帝常服專用的色彩。唐高宗李治(公元650年至683年)初時,流外官和庶人可以穿一般的黃(如色光偏冷的檸檬黃等),至唐高宗中期總章元年(公元668年),恐黃色與赭黃相混,官民一律禁止穿黃。從此黃色就一直成爲帝皇的象徵。

隋唐五代服飾:唐代冠服制度 第2張

唐高祖曾規定大臣們的常服,親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玉帶鉤。五品以上用硃色小科(小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草金鉤。六品用黃色(檸檬黃)雙釧(幾何紋)綾製作,腰帶用犀鉤。七品用綠色龜甲、雙巨、十花(均爲幾何紋)綾製作,帶爲銀銙(環扣)九品用青色絲布雜綾製作,腰帶用瑜石帶鉤。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時期,四方平定,國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賜大臣們進德冠,對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細的規定。據《新唐書·車服志》所記,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帶,十三銙。四品袍深緋,金帶十一銙。五品袍淺緋,金帶十銙。六品袍深綠,銀帶九銙。七品袍淺綠,銀帶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淺青,瑜石帶八銙。

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黃色,銅鐵帶七銙(總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黃,已見上述)。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亂紫(古代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故怕與紫色相混),改成碧綠。自春秋時期齊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確定了以紫爲上品的服裝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變。到明朝才被大紅色所取代。《新唐書· 車服志》記載文官官服花式,有鸞銜長綬、鶴銜靈芝、鵲銜瑞草、雁銜威儀、俊鶻銜花、地黃交枝等名目。

唐代政府規定的服裝色彩制度,在實際生活中其實是無法徹底執行的。唐高宗咸亨五年(即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五月,因在外官人百姓於袍衫之內,穿朱、紫、青、綠等色短衫襖,或在鄉間公開穿這些顏色的袍衫,故又頒佈過禁令。

唐代武官的服制花色,規定武三品以上、左右武威衛飾對虎,左右豹韜衛飾豹,左右鷹揚衛飾鷹,左右玉鈐衛飾對鶻,左右金吾衛飾對豸。又諸王飾盤龍及鹿,宰相飾鳳池,尚書飾對雁。後又規定千牛衛飾瑞牛,左右衛飾瑞馬,驍衛飾虎,武衛飾鷹,威衛飾豹,領軍衛飾白澤,金吾衛飾辟邪,監門衛飾獅子。唐太和六年又許三品以上服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對孔雀綾襖。這類紋飾均以刺繡,按唐代服裝款式,一般應繡於胸背或肩袖部位。

唐代在戰場上馳騁的都是人披馬甲不具裝的輕騎,步兵甲佔步兵人數60%,《唐六典》記唐甲有13種,即明光甲、光西甲、細鱗甲、山文甲、烏錘甲、白布甲、皁絹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鎖子甲、馬甲。

隋唐五代服飾:唐代冠服制度 第3張

鎖子甲即曹植表中所說的環鎖鎧,《晉書·呂光傳》記載前秦呂光在進攻龜茲城時見西域諸軍甲如連鎖,射不可入,隋唐時西域康國向中原朝廷進貢過此種鎧甲。唐代將此種鎧甲分成大中小三種型號,按體型高矮分給戰士使用。《唐六典》武庫令中記載着弓、刀、甲的種類,盾則改名彭排,計6種,即藤排、團排、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據註明,藤、團、漆、木都是古制。

唐代國家統一,經濟繁榮,形制更加開放,服飾愈益華麗。唐代女裝的特點是裙、衫、帔的統一。在婦女中間,出現了袒胸露臂的形象。在永泰公主墓東壁壁畫上,有一個梳高髻、露胸、肩披紅帛,上着黃色窄袖短衫、下著綠色曳地長裙、腰垂紅色腰帶的唐代婦女形象,從而對“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時衣帶縈纖草,行即裙裾掃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

慢束羅裙半露胸,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做的。在唐代,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穿開胸衫,永泰公主可以半裸胸,歌女可以半裸胸以取悅於統治階級,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許半裸胸的。當時,唐朝半露胸的裙裝有點類似於現代西方的夜禮服,只是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唐代女服的領子,有圓領、方領、斜領、直領和雞心領等。短襦長裙的特點是裙腰繫得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給人一種俏麗修長的感覺。

“羅衫葉葉繡重重,金鳳銀鵝各一絲”。“眉黛奪得萱草色,紅裙妒殺石榴花”。唐代的裙子顏色絢麗,紅、紫、黃、綠爭豔鬥研,尤以紅裙爲姣姣者。街上流行紅裙子,不是現代人的專利,早在盛唐時期,就已經遍地榴花染舞裙了。 “慢來羅裙半露胸”,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思想開放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