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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經濟:中國最後一個青銅器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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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做爲中國最後一個青銅器時代,由於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青銅器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鐵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廣同時也標誌着社會生產力的顯著提高。中國的封建經濟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尤其北方成就更爲突出。生產力的飛躍引起了生產關係的革命。春秋戰國時期,井田制(公田)逐漸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取代,並最終通過各國變法確立了下來。

春秋戰國經濟:中國最後一個青銅器時代

一個重大的發展是種種計量方法的採用,諸如保持人口和稅賦的簿冊、莊稼收成的統計,等等。

春秋戰國時期,舊制度、舊統治秩序被破壞,新制度、新統治秩序在確立,新的階級力量在壯大。隱藏在這一過程中並構成這一社會變革的根源則是以鐵器爲特徵的生產力的革命。生產力的發展最終導致各國的變革運動和封建制度的確立,也導致思想文化的繁榮。

農業

井田制的瓦解

在周初的幾個世紀中,占人口絕大部分的農民顯然作爲依附者(以家庭 爲單位)依附於他們爲封建主耕種的土地上。這種土地使用制是一種被描述爲井田制的理想化的形式,它幾乎可以肯定是存在的,雖然現代學者幾乎對它的實施的所有方面提出疑問。實際上,它不可能符合孟子(約公元前372—約前289年)及其他週末和漢代學者所總結成的幾何圖形。根據這些人的理想化的記述,每一塊稱之爲井的大方塊土地,象棋盤那樣分成九小塊土地,其中八塊分別由佔用它們的家庭爲自己的需要耕種。中央的第九塊由八家共同耕種,以便向封建主提供用益權的物品。

井田制一直是許多後來的作者帶着濃厚感情來對待的一個題目,他們懷舊地追憶在更早和更單純的時代中共同生活的種種想象的美德。但是,作爲一個真正實行的制度,除非封建主代理人施加壓力,它幾乎不可能給耕作者提供刺激,以推動他們提高超過最低需要的產量。另一方面,封建主有一定的義務供應依附者的衣食,或者保護他們及其家庭。

但是,據史籍記載,公元前594年從魯國開始的新的稅制已在幾個國家紛紛出籠。雖然記載的條目簡略而令人不解,但一般地說,新稅似乎基本上包括農民的實物支付,以代替原來的個人勞役。在有些情況下,這些支付可能直接繳給該國的中央政府而不是給種植者依附的封建主,這樣就造成了封建主和依附者之間傳統關係的逐步解體。由於各國越來越多地耕種原來的荒地(這些地不在傳統的分封制領地以內),這種解體加快了。

有人爭辯說,作爲半獨立耕作者的農民的這種新自由可能鼓勵他們更勤奮地勞動,從而有助於提高所假設的晚周的農業產量。但是新的自由又迫使農民完全負責他們自己的需要,而得不到封建主原來提供的保護。到了周代的最後一個世紀,土地的買賣已經變得很普遍;結果富人獲取大量土地,而農民則再次淪爲佃戶或作爲農業勞動者而被人僱傭。如果有貧富差距,那麼從晚周而至秦漢差距已經擴大而不是縮小了。但是史料的缺乏和含糊不清往往只能使以上的概括成爲一種猜測。

生產工具變化

當前考古學界認爲,中國開始使用鐵的時間不會晚於公元前6世紀,或者甚至不會晚於公元前7世紀。在文獻記載中,最早的材料見之於《左傳》,此書記載公元前513年晉國鑄刑法於一套鐵鼎之上。從戰國時代的墓葬中發掘出來的兵器、農具和器皿都是鐵製的,許多學者認爲這幾個世紀農業產量已經增加,正在發展的冶鐵技術很可能是一個因素。其他的因素大概是,日益擴大地採用了灌溉和排水的技術和肥料,特別是耕種大片新的土地。

可是,不應把這些及其他的技術改進的效果估計過高。在整個戰國時期,鐵相對地說依然是很少的,當時的鐵常常是鑄鐵,而不是鍛造的,因此比較軟而脆。許多工具繼續用青銅、石塊、木料或貝殼製成。此外,改進的農業技術的某些重要方面特別難以估量和確定其時間。因此,關於畜拉犁在何時開始取代遠爲原始但顯然長期沿用的鋤耕的問題,引起了很大的論戰。根據極爲不足的證據,中國的學者各自把拖拉犁的開始使用定在公元前400年,直到此前的一個或兩個世紀,甚至定在周代以前。文獻中最早的明確的材料,其時間只能定在漢代(約公元前90年或85年)——不過這個材料表明有一段相當長的較早的發展時期。

工商業

晚周時期工商業無疑有了相當的發展,雖然象其他許多情況那樣,無法精確地估量所發生的情況。一個重要的標誌是在不同的國家出現了不同的、有固定價值的金屬貨幣,在公元前5和4世紀更是如此。(據說秦的通貨最早在公元前336年發行。)這類錢幣顯然便於商業交易,雖然某些象穀物和布那樣的商品,特別在大宗交易中繼續用作交換媒介。商業的發展當然有助於城市的成長,並且還出現了工業按地點進行專業化的趨勢。《史記》和其他史籍還記載了幾個著名的商人,首先是孔子的弟子子貢,直至秦統一全國之前不久的丞相呂不韋。大商人不經營主要商品,它們量大,容易壞,只有在短缺時纔有利可圖;他們寧願集中經營奢侈品或者通山澤之利。政府並不像集散主要商品那樣直接關心這些商品。

 手工業

青銅工藝

春秋戰國時期的工藝美術,最富活力,品種豐富,成就最大。青銅工藝處於巔峯向衰落的過渡期,可謂燦爛輝煌。與西周及商代相比,產生了許多新特點。形制由原來的莊重威嚴向輕巧實用方向發展,產生了許多新器形,日常生活用的銅器增多,製作亦日漸精巧。青銅器銘文,除個別的例外,大多變短,像西周那種通過鑄長銘文來顯示赫赫家史或宣揚禮制的青銅器基本上不見了。青銅紋飾向兩個極端發展,一是帶有威嚴神祕氣氛的獸面紋變爲簡練的幾何紋;一是描繪現實生活的場景。裝飾手法,紋飾刻鏤更淺細,前期之粗花變爲工整的細花。新工藝(失蠟法、鑲嵌、刻紋)的提高和推廣,使青銅器走向華巧工緻的新時期。失蠟法是鑄造青銅器的高超技術,其優點可以使青銅器紋飾更爲多樣而精緻,它的運用和推廣極大地提高了青銅器的鑄造水平。鑲嵌(或錯金銀)技術運用於青銅圖案裝飾,可使青銅器的造型多變、紋飾繁縟、絢爛多彩。因爲鑲嵌用的飾物金、銀、鉛、玉、綠松石等質地不同、色澤不同,與青銅器表面顏色形成對比,因此鑲嵌紋飾醒目、突出。刻紋銅器的紋飾,製作起來更方便,紋飾題材比以前更寬廣了。總的來看,春秋戰國時期的青銅器,審美功能被強調、突出,實用功能削弱了,神祕禮制成分幾乎沒有了。這是青銅工藝從奴隸制禮樂制度下掙脫出來的重要標誌,體現出新興地主階級以華巧爲美的新觀念。

玉石工藝

由於社會經濟、政治的變化,帶來了各諸侯國禮制觀念的更新。與統治階級密切相關的禮玉、飾玉也隨之發生變化,飾玉種類增多。春秋戰國時代的玉器種類主要有:璧、琮、管、珠、佩、琀、串飾、勒、瑗、環、玦、圭、璋、柄形器、戈、帶鉤、鏡架、匕等,多數爲禮器,少部分爲生活用具。玉作爲顯示貴族身分的裝飾物,與佩飾者朝夕相伴,君子無故,玉不去身。玉象徵君子之德,有七德、九德、十一德之說。玉器的演變,商代多立體玉雕,西周尚留餘痕,春秋始玉器則日漸平面化,品種漸少,但製作更爲精緻。已經發掘的春秋戰國墓葬,大多殉葬有玉器,而且數量大,製作精美。如河南淅川春秋中期楚墓出土玉器達三千多件。一般的墓葬出土玉器也有一二百件。有的製作之精,令今人歎爲觀止,如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的十六節龍玉佩;洛陽金村韓墓出土的人形玉佩飾(詳後),從選料到琢制都十分出色。

漆器工藝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天然漆的國家,商周時代漆器工藝很發達。春秋戰國時代漆器的使用範圍更廣了,技術也大有提高,並出現了地方風格。戰國漆器在中國漆器史上是一個大發展的時期,分佈範圍廣,品種大增,製作水平空前提高,在許多方面有新的改進。首先胎骨比較多樣,木胎之外還有夾紵胎、皮胎、竹胎等;使用色彩也更爲豐富,有紅、黑、白、紫、褐、綠、藍、黃、金、銀等,以黑、紅爲主調;圖案紋飾繁褥而有規律。此外,髹漆與雕刻、繪畫相結合,甚至與鑲嵌相結合,也是春秋戰國漆器的一大特徵。

織繡工藝

春秋戰國時期,在織繡工藝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其中以楚國地區的實物遺存最多,如1982年在湖北江陵馬山一座小型墓葬中發現了保存完好的衣物35件。出土紡織品有絲、麻兩大類。絲織品包括絹、綈、紗、羅、綺、錦、絛、組八大類,製作之精也是前所未有的。

人口

農業的改進很可能伴隨着人口的增長,根據梁啓超的推測,戰國後期人口已達三千萬以上。[3] 在戰國時期,城市似乎大爲增加,而且規模擴大,設計也複雜了。幾個跡象之一,如考古發掘所顯示的,是它們的幾段城牆相當長。但是這裏所提到的證據又是分散的,遠不能提供具體人口的近似數字。一個例外是,有一文獻材料假定,齊國國都的人口爲35萬,此數是浮誇的,不能認真考慮,儘管有的學者已經利用了這個材料。(附錄3將討論這個數字及其他有問題的統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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